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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改革 大效用——浙江丽水成功落地全省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本报记者王据

日前,浙江丽水农村商业银行积极探索“以地为信”“以地为贷”的快速融资机制,落地全省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阳县成功入选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试点以来,清苑县、松阳县积极研究符合当地实际的入市融资政策,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流转模式,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抵押指导意见。

“获得土地意味着给予信贷”

农地入市“零等待”

“多亏了这种‘新模式’,我提前90天从清远农商银行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和50万元的授信。这真是对我们有利的新举措!”清苑县莲湖大河养殖合作社法人胡告诉《农村金融时报》记者。

交了土地出让金后,胡拿到了土地交付确认书和不动产权证书,也拿到了溧水农商行体系下清远农商行的授信。

农地入市的目标市场定位是农村,面积和规模都比较小。更多的是鼓励有实力的村公司、农村合作社作为投资人参与经营。对于投资者来说,尽快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抵押融资,尽快投入生产开发,是关键。

“前期,该行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深改中心、县行政中心等政府部门无缝对接,结合农用地入市试点地块,深化‘征地即发证’,探索‘快速授信’机制,演绎‘征地即授信’微观改革路径。土地上市前,银行会对地块情况进行确认,初步评估地块价值,并有意向银行申请‘预授信’。获得土地后会‘预转正’,快速完成对企业的正式授信。”清远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步斌告诉记者。

这种“以地为信”的融资模式,实现了政银资源的精准互动匹配,通过提前介入,对审批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链条、全流程的再造,缩短了企业拿地、办证的周期。

记者了解到,整体流程经过了三次“瘦身”:一是用地规划和用地审批合二为一;二是不动产登记权调查提前到土地上市期间,让农民上市后马上领证,大大减少了从申请贷款到审批发放的时间;第三,通过“政银合作”提前确认银行征信中需要的土地信息,免去了农民来回奔波的过程,既保证了银行机构的风险机制,也让农民享受到了微观改革的便利。

“拿地放贷”

助力乡村振兴驶入快车道。

对于松阳县天元强村投资有限公司来说,“拿地放贷”的融资模式给公司发展带来了十足的动力。

自松阳县成功入选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试点以来,松阳县依托当地传统村落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探索松谷流域集体建设用地现状,将四都乡唐城1-4号地块作为首批入市项目,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不久前,该地块在浙江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成功挂牌出让,由松阳县天元羌村投资有限公司竞得。

据介绍,松阳县四都乡唐城自然村4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成功挂牌出让后,人民银行松阳县支行多方协调,指导松阳农商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带建筑物入市融资方案,创新“村民真正授权、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国有公司运作、银行融资支持”的融资模式。以“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为抵押,3个工作日内为土地竞买人松阳县天元羌村投资有限公司发放贷款400万元,真正实现了“征地即贷款”。

人民银行松阳县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金融机构已对接该县即将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首期资金1000万元。

随着丽水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丽水成功落地,不仅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拓宽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更以金融之力加速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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