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第一次网上债权人会议的直播画面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实施汨罗市新乡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实质性并购重组程序。至此,历时两年多的并购重组案圆满落幕。这是湖南首例司法参与“预重组”程序的案例,也是湖南首例“预重组”后成功兼并重组的案例,既挽救了陷入困境的企业,保护了企业的专利技术,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鑫祥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3日,注册资本5985.2万元,经营范围为非标碳素产品加工销售。债务人因内部管理不善,现金流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向汨罗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经调查发现,新乡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中,不仅有汨罗当地四家大型国有金融投资企业,还有湖南省两家排名靠前的国有金融投资企业。在众多小债主中,因为早些年的民间集资,汨罗各界人士都参与其中。
鉴于债务人已掌握国际领先的专利技术,具备立即恢复生产能力的良好基础,存在重整价值和可能性。为提高重整成功率,降低重整成本,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陷入困境企业的功能,2020年1月15日,汨罗法院决定适用重整前程序,促使债务人与其投资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重整前方案,并促使临时管理人协助债务人引入重整投资人——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为重整成功奠定了根本基础。
2021年1月21日,汨罗法院裁定受理新乡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法院主动与汨罗政法委、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沟通,请求政法委召集法院、汨罗4家大型国企、主要债权人召开政院联动专题会议,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的进行司法探索和尝试。
管理人发现鑫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汨罗市鑫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高度混乱”,向法院提出合并重组申请。2021年12月30日,汨罗法院裁定新祥公司与高鑫公司实质性合并重组。
2022年1月27日,网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鑫祥公司与高鑫公司实质性合并重组方案草案。2022年2月15日,汨罗法院裁定批准实施重整计划,终止实质性并购重组程序。
“疫情形势下,如何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确保大局,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努力构建政府与医院的联动机制,进行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探索和尝试。”汨罗法院院长李芬表示,他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展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忠诚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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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汨罗:护航困境企业“绝地求生”,湖南首起司法参与“预重整”案在汨罗“落槌”":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2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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