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民间借贷必须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只有有了合同,法院才能受理借贷纠纷。其实签合同更有学问,搞不好还是会被骗。不仅被骗了,而且因为被骗后合同可能无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本文将为您简单介绍如何签订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贷款合同。
案例1:
李妍和丽丽是姐妹。李妍和她的丈夫更有能力。夫妻双方收入都很高,家里有房有车,存款也不少。但是李丽的家庭并不快乐。李妍一直有兴趣支持她姐姐的家庭。这一天,李丽带着丈夫去李燕家做客,说想借钱做点小生意,改善一下经济状况。李妍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借给他20万元。
因为是临时决定,又是自己的亲妹妹,所以李妍没有和丽丽签任何协议,甚至连欠条都没有打。谁知丽丽从此不知所踪。
边肖:根据高院的民间借贷条例,借条、借条等非正式的借款合同可能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请看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事实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通过以上条款,结合以上案例。不难理解,传统民间借贷更多存在于熟人社会,基于亲戚、朋友、同事或其他社会关系。
在借贷行为中,一定要签合同!这是不可省略的一步,哪怕是对亲人!那些以各种名义借钱不签合同的人,可能就是潜在的骗子。
案例二:
张三和李四在生意上是多年的好朋友。李四的业务能力比张三强,所以虽然同时经营企业,但规模比张三大很多。这一天,张三突然找到李四,提出借2000万。李四肯定没那么多钱。而张三则提出可以以李四的名义向银行借2000万元,然后借给张三,张三愿意支付比银行高10%的利息。
李四感动,帮老朋友,赚钱。手续很顺利,全程也留了文件,签了正式合同说明情况。
然而不到两个月,李四就听说张三破产了。他匆匆赶到张三的办公室,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空。李四拿着合同去了派出所,警察却告诉他,合同涉嫌违法。真的是这样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从金融机构取得信贷资金,高息贷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也就是说,李四虽然好心帮张三向银行贷款,但这种行为实际上是欺骗了银行,给银行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是违法的,所以合同无效。此外,《条例》还规定:
(二)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以营利为目的借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所以,即使是企业之间的贷款转让,也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为了防止这种欺诈,我们应该相信世界上没有这么好的钱。
国家对民间融资的监管一直非常严格,出台《民间借贷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打击打着民间借贷幌子的非法民间融资。因此,我们必须牢记:我们不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如果我们没有民间融资资质,就不应该从事这种借贷活动。
为了防止诈骗,也一定要记住,一定要调查自己放贷的资金流向,一定要考察对方放贷的目的,不要盲目借贷!
案例三:
老孔和陈是同一个村子长大的,认识十几年了。老孔有三个孩子,年近40却没有一个半儿子。他吃喝嫖赌,连个老婆都没有。
一天中午,老陈突然带着一个中年妇女来到老孔家。他说自己已经不小了,所以想买个孩子。而这个女人是人贩子。老陈也说没钱,想找老孔借钱买孩子。
热心的老孔二话没说就把钱借给了陈先生,不过老孔比较细心,留了个合同把事情说清楚。然而,贷款后的第二天,陈先生就在村里消失了。村里人都说陈先生吸毒成瘾,家里的财产早就卖完了。
老孔急忙向警方求助,但警方称老孔贷款不合法。老孔想不通。买孩子的不是他。他犯法了吗?
边肖:老陈的行为直接违法了,那帮人辱骂的老孔呢?根据《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三)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贷款的;
(四)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老孔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不用担心资金安全。但国家有明确规定,借钱给犯罪分子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还是那句话,签约前一定要了解借款人的基本信息,牢记以下两点:1。审查借款人的资格;2.考察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这两点,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因此,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贷款类型:贷款类型主要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属性、贷款用途、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分类。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的币种,不同币种贷款利率不同。
3.贷款用途:指贷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金额:指借款的金额。
5.贷款利率:指一定时期内贷款利息与贷款本金的比率。
《条例》第三十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对逾期利率和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均有约定。贷款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选择主张两者,但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分析:不管叫什么,只要不超过年利率的24%,法院都会保护借款人的成本。
《规定》第三十一条:借款人自愿支付未约定利息,或者自愿支付超过约定利率的利息或者违约金,未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贷款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请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分析:没有约定自愿支付利息的,或者多支付了利息或者违约金,没有损害他人的,不支持。但不得超过年利率36%。
6.贷款期限:指借款人与借款人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期限。
7.还款方式: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所采取的结算方式。一般可以采取一次性结清,分期还款的方式。
8.违约责任: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力的基础,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的履行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附:简易民间借贷合同范本
私人借贷合同范本
贷方:
借款人:
联合担保人:
一、贷款用途
借款人急需一笔钱。
二、贷款额度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万元。
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贷款人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或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2.现金交付方式。签订本协议时,贷款人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第三,贷款利息
利息按照贷款发放后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年利率为%。(年利率不超过24%,受法律保护)。
第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自_ _ _ _ _ _ _ _ _ _至_ _ _ _ _ _ _ _ _ _。
动词 (verb的缩写)术语的变化
因国家利率变动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应签署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不及物动词担保方式、期限和担保范围
1.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自本贷款协议生效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2.保证范围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本金、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七。权利和义务
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借款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对违约部分计收罚息。
八。保证条款
(1)借款人以其作为抵押物,到期不能向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借款人到期全额还款的,抵押权消灭。(如果抵押了房子或者车子,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而不是只拿房本,扣押行驶证。)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利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5)需要保证人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有向保证人偿还的义务。
九。违约责任
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本息时,借款人应承担贷款人主张权利时的各种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等。
X.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写明法院名称)。
XI。本合同未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签名和指纹):
借款人(签名和指纹):
借款人手机: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的居住地址:(如有争议,可作为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指纹):
担保人手机: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的永久地址:(如有争议,可作为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合同签署日期:
签约地点:
(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最好当面复印,并保留以备后用。)
资料来源:法律之家
编辑:石慧审核:傅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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