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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媒体绝不是法外之地。敲诈勒索、编造谣言、传播色情信息等现实社会看不到的违法行为,在网络上也很难找到一席之地。
今年以来,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深入开展“净网行动”,关停非法媒体账号167个,依法查处非法媒体经营者54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9人。
据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专家介绍,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网络自媒体提供了快速增长的空空间。自媒体作为一种信息工具,已经成为网民获取信息、表达诉求、提出建议的重要渠道。同时,它也被一些经营者视为违法违规谋取私利的平台。对于后者,执法部门“零容忍”,坚决依法治理。
据了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民合法权益、法律权威,保障网络自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今年以来深入开展“净网行动”,对故意编造、传播虚假、色情等违法信息,甚至打着维权旗号敲诈勒索部分自媒体企业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和。
同时,江苏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也通报了部分案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罚结果。
案例一:无锡媒体人王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无锡自媒体经营者王多次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动车真相”发布关于某电动车公司的负面报道,后以删除负面信息为由收取公关费10万余元。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二:无锡某媒体经营者高某因发布淫秽色情图片被行政拘留。
今年4月,无锡某媒体经营者高某通过新浪微博账号“无锡绿帽子社”(6万粉丝)发布了一段含有男性生殖器官图片的视频,被大量网友观看和转发。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三:台州某自媒体经营者王发布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
今年6月,泰州某媒体运营人王通过新浪微博账号“玩遍泰州”(13万粉丝)发布视频,提高账号知名度,称江苏泰兴首届高考学生因表现异常选择跳楼。经查,视频中的女子并非高考生。当时她因为感情纠纷想自杀,后来在公安、消防和亲友的劝说下放弃了跳楼的念头。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王行政拘留2日,并责令其通过微博账号公开澄清、道歉。
案例四:常州因媒体运营人童某某发布虚假视频信息被行政拘留。
今年8月,常州某媒体运营人童某某为提高账号知名度,在企鹅“常州生活圈”上以视频和文字形式发布虚假信息,称常州武进汽车城发生剧烈爆炸。具体原因不得而知。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有厂房爆炸的视频。经核实,该视频其实是无锡某厂房发生爆炸的视频。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童某某行政拘留3日。
案例五:盐城某媒体经营者王发布虚假信息被行政拘留。
今年11月,盐城某媒体经营者王通过微信公众号“响水生活网”(5万粉丝)发布响水销售死猪的虚假信息。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专家提醒,互联网是开放的、免费的空,但绝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在互联网上做任何事情。网络自媒体经营者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上网、用网,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来源:中新。com江苏新闻,江苏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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