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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细则,宿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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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苏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情况。

3月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允许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单方面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是开展“组合贷款”业务。允许同一住房产权同时申请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述政策将于4月1日起实施,暂定期限为一年。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相关细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了详细说明。能否成功申请到最高40万的贷款,取决于申请贷款的职工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和贷款申请年限。并不是所有的单方员工都能成功申请到40万的贷款。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包括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贷款期限,以及职工个人还款能力。月存款额高,贷款周期长,贷款额就高。贷款申请成功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来计算。原则上最高贷款额度为上月已还金额乘以贷款月数。比如,某员工每月缴存1500元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20年。原则上贷款金额为36万元。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借款人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对于市民关心的“组合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房,建议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组合贷款”,建议先申请商业贷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建议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期限保持一致。

记者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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