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转发了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面强化稳定就业措施。 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金融保障,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促进经济。 据了解,《通知》在扶持对象范围、金额、期限、优惠标准等方面较之前有了更广泛的调整。11月25日,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保定市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
问:三部门转发的《通知》在创业贷款担保政策方面有哪些亮点?
答:今年创业贷款担保政策支持范围更广。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疫情期间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并按时还清贷款、经营困难的个人,纳入扶持范围。
问:创业贷款担保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哪些优势?
答:今年小微企业准入门槛更低。符合创业贷款担保申请条件的新招小微企业占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比例从20%下降到15%,100人以上企业下降到8%,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小微企业符合政策扶持条件。
考虑到房租、工资等个人创业成本明显增加,这份文件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去年的15万元上调至20万元。合伙企业家可根据合伙企业家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合格个人贷款总额的10%。
问:根据现行政策,所有为个人创业担保的贷款都由财政补贴。为什么这个通知要求2021年1月1日起个人承担一定利息?
答:2021年1月1日前,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承担,之后个人承担一定利息政策。这主要是因为优惠力度过大,从实际情况来看,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甚至有人申请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套利,而真正需要贷款创业的人则被“排挤”了。借款个人承担少量利息(约2.5%以下),既有助于减少贷款套利冲动,又兼顾了适度市场竞争的要求,可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增加贴息资金的情况下,引导更多个人创业。
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涉及多部门合作。如何保证部门之间的高效合作?
答: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本通知再次明确部门职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整合资格审查、贴息、贷款发放等数据。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应按季度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财政和人社部门报告担保基金和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二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加强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等外部激励约束,引导经办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财政部门负责担保资金、财政贴息和奖励资金的管理,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确保贴息和奖励资金及时拨付。(记者张伟)
来源: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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