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今日中国》公布的《常州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常监处罚决定字[2021]第37 -45号),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业务专营改革不到位,同业拆借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同业投资未实行实物管理, 理财资金间接投资银行信贷资产,非标投资未纳入自营贷款管理,资金业务未纳入统一授信,与无授信额度的交易对手开展资金业务,未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揭示信息和风险,超出资本要求向企业提供融资,贷款“三查”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80万元。
钱潮主要负责审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无授信额度的交易对手开展资金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石直接负责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投资的管理,主要负责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和不按自营贷款管理的非标投资的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陈涛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
张建军主要负责审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企业提供的资金需求以外的融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吴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
邹志刚主要负责审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同业投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业务专营改革失败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吴凯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率同业拆借、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对轻率选择同业负有主要审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金融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报表、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外,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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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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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外),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5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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