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部分监管条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支持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客户的金融支持力度,采取适当的减息、免息、延期还款等措施。
深圳金融监管局指出,疫情期间应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对监管指标优秀(上年度盈利、合规经营、不良率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小额贷款公司。当通过外部合规渠道整合的资金总比例接近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200%时,如需增加支持疫情防控重点客户的融资杠杆,可在疫情期间申请将融资余额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5倍,并按周上报。
此外,在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深圳金融监管局允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深交所、上交所等证券交易平台融入资金。
通知还提到,允许小额贷款公司融入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同业拆借等多元化融资渠道解决短期资金需求。疫情期间,行业协会将探索建立同业拆借资金池,缓解资金困难。行业协会可以适当简化股东拆借和同业拆借的备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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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深圳小贷协会会长,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8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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