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微信号25日消息,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新开空邮,最高奖励1300万元。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截图
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近日发布《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港航物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航线、集装箱容积、船舶登记等具体激励措施和申报程序,进一步促进航运物流要素加速集聚,营造更好的航运物流业发展环境,建设高水平国际枢纽海港,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航空奖励
根据《暂行办法》,对于实现全年新开集装箱班轮航线的航运企业:洲际航线满足12航次/年,第一年1300万元,第二年900万元;洲际国际航线满足24航次/年,第一年奖励550万元,第二年奖励400万元;港澳台航线满足24航次/年,第一年150万元,第二年120万元;国内贸易航线(北部湾除外)满足36航次/年,一次性奖励250万元;北部湾内贸航线满足45航次/年,一次性奖励80万元。
同时,第一年、第二年符合新开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条件的,第三年、第四年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洋浦年吞吐量10,000 TEU及以上的外贸航线,每条奖励120万元;在洋浦,年吞吐量2万标箱(含)以上的外贸航线,每条奖励250万元;在洋浦,每条年吞吐量超过3万标箱的外贸航线,奖励320万元;在洋浦,每条年吞吐量4万标箱以上的外贸航线,奖励400万元。
对第一年符合新开内贸集装箱班轮航线条件的航运企业,第二年、第三年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洋浦年吞吐量5万标箱以上的内贸航线,每条奖励80万元;在洋浦,每条年吞吐量8万标箱(含)以上的内贸航线,奖励120万元;在洋浦,每条年吞吐量12万标箱以上的内贸航线,奖励150万元。
奖励航运企业或组织开通省内集装箱驳船航线的企业。其中,“海口-洋浦”集装箱驳船航线按1.5万元/航次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每年500万元;“三亚-洋浦”、“巴硕-洋浦”集装箱驳船航线按1万元/航次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每年150万元。
此外,暂行办法还对长期航线进行奖励。对政策有效期内在洋浦经营5年以上(含)且每年完成12航次及以上的内外贸航线,每年给予50万元/航线奖励。
盒子数量奖励
《暂行办法》提出,对年集装箱吞吐量10000标箱(含)以上的航运企业奖励20元/标箱,对新增内贸给予奖励;对其新增外贸额奖励40元/TEU。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年完成5万标箱以下的外贸转运重箱部分,奖励50元/标箱;完成年营业额5万标箱以上的外贸转运重箱,按60元/标箱奖励,单个航运企业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年产10万标箱以下国内转运重箱部分奖励40元/标箱;内贸重箱年营业额超过10万TEU(含)的,对单个航运企业按照50元/TEU进行奖励,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对承运香港起运货物并经认定为“散杂货”的航运企业给予50元/TEU奖励。“散杂货”货物确定由区内企业生产的,按150元/标箱奖励生产企业。对洋浦港企业组织“散货不集中”给予20元/TEU奖励。
船舶注册奖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洋浦注册的营运船舶,船龄在18年(含)以下的,授予船舶登记奖。标准如下:船龄10年(含)以下的,一次性给予80元/总吨奖励,最高400万元;船龄10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元/总吨位,最高300万元。同一船舶只能享受一次注册奖励。
对返回并在“中国洋浦港”注册的外籍、港澳台船舶及其在洋浦注册的关联企业给予奖励,具体如下:可享受首次船舶注册奖励;经营船舶已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的,登记奖励标准调整如下。船舶10年(含)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元/总吨,最高400万元;船龄10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元/总吨位,最高300万元。同一船舶只能享受一次注册奖励;船舶登记抵押的,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暂行办法》给予贷款贴息。即按担保贷款年日均余额的1%给予贴息,每家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对在洋浦注册的作业工作船、工程船一次性给予25元/kW的奖励。无自航能力的船舶以总装机功率为准,其他船舶以主机功率为准,最高50万元。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按审批顺序依次发放。如果年度资金用完,未完成部分顺延到下一年度。
(中新经纬APP)
编辑/范红伟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海南自贸港签订35个项目,海南自贸港能成功吗知乎":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2449.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