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吴淑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多方面主动服务中小企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导报特约评论员徐凤仙对导报记者表示,《意见》出台的上述措施将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仅要在短期内对其进行救助,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发展和完善服务中小企业的非银行体系。随着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融资体系将发生变化。
据了解,为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在安监、环保等领域的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方面,将避免简单粗暴的措施。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再贴现力度,支持小微企业贴现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将小额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质押品范围。
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便利主业突出、经营规范的中小企业上市。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融资。推进创新创业企业债券试点,完善创新创业可转债转股机制。允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研究。
完善债券发行机制,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采取出售信用风险缓释证书、提供增信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经营正常、流动性暂时紧张的民营企业合理的债券融资需求。探索实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鼓励设立市场化专项基金,对民营企业进行并购或财务投资。
同时,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财税支持,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完善支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充分发挥各类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金融机构单笔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免征增值税利息收入政策,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研究放宽小微企业贷款单户额度限制享受创业投资优惠权重,进一步释放商业银行投入小微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修订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适当放宽考核指标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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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获重点支持,扶持小微企业需健全非银行体系":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3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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