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0日,香港* * *(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适用于经证监会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建议监管条文咨询文件》(以下简称“咨询文件”)。为什么会有咨询文件?总的来说,证监会作为监管主体,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有一些成熟可行的思路。但由于其新颖性、技术性以及不同于其他传统金融产品的特点,证监会并不确定这套尚处于构想阶段的监管手段(1)是否可行。以及(2)能否在保证香港金融稳定的前提下,促进香港虚拟资产的发展,为香港未来50年的持续辉煌打下基础。
所以证监会会提前宣传未来一系列可能的监管措施,所有被监管或不被监管、相关或无关的意见都会被一笑置之,只为最后的落地。这是一个最适合香港、最能促进社会发展的好政策。
1.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说实话,撒姐团队对证监会在公开征求意见中透露的“干货”非常满意。香港作为中国为数不多的拥有悠久历史和成熟资本市场的地区,一直本着“创新的前提是稳定”的监管思路,在金融领域实施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特别是2019年后,为成为亚太地区首个通过FATF《成员互评报告》的司法管辖区,香港在金融监管领域重拳出击,延续至今)。
但在公开征求意见中,证监会直接拿出了可行的、可信的、可预期的、细化的监管措施。一方面显示了香港允许虚拟资产自由交易、平台合规经营的魄力。另一方面又放低姿态,以协商的方式虚心倾听行业的声音,真正释放了对虚拟资产行业最大的诚意和善意。在FTX风暴的压力下,履行了2022年底发布的《关于在香港发展虚拟资产的政策宣言》(简称《香港宣言》)。
言归正传,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主要目的是讨论:是否应该允许持牌平台经营者向散户(俗称“散户”)提供服务?若然,除了公众谘询文件建议的一系列保障投资者措施外,还应推行哪些措施?带着这两个咨询问题,证监会与公众详细讨论了其现有的对策和措施,包括:确保持牌交易平台上虚拟资产的合规性和可信性,建立交易平台保险或用户补偿机制,虚拟资产衍生金融产品的合规交易,加快许可审核,以及非常重要的是,在《反洗钱条例》正式实施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过渡安排和清场措施。令人欣慰的是干货满满。
下面,撒姐的团队将从法律的角度详细解读证监会一系列“大动作”可能带来的实际影响。
二、针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新增义务、许可审核调整、注销。
首先明确一点,证监会在这次公开咨询中已经明确表达了监管倾向。在咨询文件第三部分的问题3中,证监会明确表示“如果* * *有意允许散户使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你认为……”。那么作为主角的持牌交易平台在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受到的关注最多。
平台增加了大量合规义务,要负责审核第一
三方虚拟资产合规吗?
虽然传言香港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只被证监会允许与“散户”进行大宗比特币和以太坊交易,但显然只有两种虚拟货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从长远来看,更多种类的虚拟资产必将进入市场。但证监会本身是一个比较传统的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技术出身。那么如何准确高效的判断除比特币、以太坊意外的虚拟资产是否可靠合规呢?是否可信,是否可投资?以及是否可以进入持牌交易机构,允许风险承受能力较小的“散户”进行交易?
证监会明白,为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与其让一群在家的非技术人员像传统金融监管一样审查一大堆虚拟资产,不如把这个工作留给专业人士——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因此,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基本上可以说是多了一项合规义务(资产安全保管、KYC、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利益冲突管理、防止市场操纵和违法行为、会计审计、风险管理):对第三方入场交易进行识别和管理的虚拟资产义务。
总之,* * *希望持牌虚拟资产平台的运营方在纳入平台之前,对证券金融化的第三方虚拟资产进行合理的尽职审查,确保其符合纳入的一般标准。平台未履行上述合理尽职义务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最终责任。这还不是全部。在允许第三方证券金融虚拟资产进入市场后,持牌平台运营商应继续对虚拟资产进行监控,以确保其持续合规。
此外,对于之前监管态度不明确、监管规则模糊的非金融证券类虚拟资产(如NFT,这是一个纯数学艺术品),* *要求平台在纳入交易前出示两份文件:(1)平台自身或有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出具的智能合约审查报告,证明其智能合约不存在可被利用的缺陷和漏洞;(二)律师的法律意见书,证明其合规性。才能被纳入并被允许与专业投资者或“散户”进行交易。
此外,证监会对平台设置了类似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具体的披露义务,请参见证监会此前发布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第9.28段..
大幅加快许可审查:引入外部专家评估
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金融牌照申请,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牌照审核非常非常慢。现有的两家持牌平台,基本等了快两年才顺利拿到牌照,时间成本让大部分虚拟资产从业者望而却步,这主要是审查工作量大、监管措施不明确、人力不足造成的。现在,为了简化申请程序,大大提高许可速度,将引入外部专家评估系统。之后证监会不希望直接审核原始材料。
注意,申请牌照的平台需要分两个阶段向* * *提交两份专家评估报告:(1)提交牌照申请时(第一阶段报告);(2)经* * *(二期报告)原则同意后。
第一阶段专家报告包括(1)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拟议架构、治理、运营、系统和监测措施、人员配备和纳入令牌评估机制的设计效率;(2)虚拟资产托管(3)KYC、反洗钱和反恐融资(4)市场监控、风险管理和网络安全。
第二阶段专家报告是对平台政策、流程和系统安全、监控措施的实施安排和实际采用效果进行评估。至于合格专家的标准,需要证监会进一步明确。
不想要牌照的平台怎么退?
根据证监会规定,只要是在香港运营的虚拟资产平台,或者是为香港居民运营的虚拟资产平台,不管是不是金融证券化虚拟资产,都必须持牌,不想持牌的必须有序清退。
如果原来在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不打算申请牌照,需要有序结束在香港的业务。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需要在该日期前退役。否则将违反香港《反洗钱法》下的虚拟资产服务商制度,届时证监会将严厉打击。如果不是香港原有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必须获得针对香港居民的展业许可,否则将面临与上述香港本土平台相同的待遇,视情节可能涉嫌犯罪。
当然,证监会并不要求所有人都在今年6月完成发牌。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使还没有授予牌照,也可以视为持牌平台。细节很多,撒姐团队暂时不细说。
3.NFT和其他虚拟资产将何去何从?双重许可是答案。
在咨询文件公布之前,由于对非金融证券虚拟资产的监管规则比较模糊,以及证监会本身并不想监管非金融证券虚拟资产(主要是不愿意这样做),NFT等金融属性较弱或没有金融属性的纯数字艺术品虚拟资产一直没有纳入证监会的发牌监管体系。换句话说,似乎不需要强制许可。
然而,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反洗钱条例》颁布后,香港政府为了统一监管,最终决定将所有虚拟资产的监管责任委托给证监会。因此,撒姐的团队可以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NFT的交易平台也需要持牌才能在港运营。
为解决金融证券虚拟资产与非金融证券虚拟资产存在显著差异,监管措施可能存在冲突的问题,证监会决定推出“双牌照”制度。所谓“双牌照”,就是证监会将根据虚拟资产是否具有金融属性进行区分,授予不同牌照内容的牌照,如1号牌照(允许金融证券交易虚拟资产)和1号牌照(允许金融证券和非金融证券交易虚拟资产)。
这主要是因为证监会已经意识到虚拟资产的性质和特征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一个虚拟资产的分类可能会从非金融证券变成金融证券代币(反之亦然,很复杂,当时不想管)。对于这种动态变化的可能性,证监会今后对虚拟资产的动态调整暂定采用“双许可”制度。当然,在申请二套牌时,如果已经是持牌平台(或者正在申请牌照),会有一些优惠措施,简化手续。毕竟证监会的目的不是为了为难大家,也不是为了拖延审批时间。
4.中国大陆市民可以在港交易虚拟货币吗?
众所周知,2021年中国大陆十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理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简称“9.24通知”),虚拟货币交易及相关金融业务被彻底清出中国大陆,但实际上我国并没有禁止公民个人合法持有虚拟货币。那么我们在香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虚拟资产监管体系之后,是否可以在香港交易我们合法持有的虚拟货币呢?
其实这是很多内地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但很可惜,在这份公众咨询文件中,证监会并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似乎刻意回避),主要是因为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原则上不应该与中国大陆进行立法和制定政策,除非得到宪法的批准或豁免(例如香港基本法规定中国大陆的部分基本法不在香港生效)。
如果香港允许中国大陆公民在香港交易虚拟货币,很可能会使9.24通知成为一纸空文。所以撒姐的团队很难对这个问题做出判断和评价,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观察。
写在最后
撒姐团队一直非常关注中国和香港的虚拟资产立法和政策。同时,我们也欢迎各界人士(尤其是虚拟资产行业人士)积极参与香港的立法咨询,这不仅关系到行业的未来发展,也是表达诉求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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