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努力缓解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根据《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1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函》,现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
(一)在桥口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2020年1月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疫情造成的暂时流动困难,通过救助能够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正常纳税,有采购订单和销售合同,有真实有效的交易背景。
(3)重点支持商贸流通(包括电子商务、生活服务、商贸物流、汽车销售、药品流通等)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会展和外贸。
工作流程
企业申报
根据减免专项贷款重点支持领域通知相关企业,按要求如实填写《武汉市中小微商企业专项贷款融资需求表》,并提交至所属街道(街道联系方式及融资情况表见附件1、2,企业可填表发送至街道联系人邮箱)。同时,企业需要在https://hrt.wuhan.gov.cn/(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完成注册,自主选择银行机构和金融产品提交融资需求。
街道初步检查
各街道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对申报企业上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保企业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无遗漏。如有错漏,不再上报;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明确在规模、行业领域等方面不符合中小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要求,请予以剔除。
列表审核
区商务局根据明确的支持领域汇总报送名单,提交市商务局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市金融工作局。
贷款和利息补贴
获得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仍需向银行提供贷款审核所需资料,配合银行完成贷前审核。
相关说明
(一)获得救助专项资金贷款的企业,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金融投资理财、个人消费等套利活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投资。
(2)企业应认真填写《武汉市中小微商企业专项贷款融资需求表》,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与登记的营业执照一致。应根据企业主营业务选择企业的行业类别,相关融资需求和意向银行应与“汉融通”平台上申报的信息一致。与第一批相比,需求表中增加了员工人数。去年营业收入、资金需求、当期贷款余额等项目要看清楚,只能填数字。
(3)“汉融通”注册等平台运行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市地方财政局,电话82826627、82827975。
具体内容以《武汉市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准。
截止时间:请于2020年7月16日前将需求清单报至所在街道。
附件
1.桥口区中小微商企业专项贷款融资需求表
2、街道咨询电话和申报邮箱。
下载附件
◎资料来源:区投资促进局
结束
硚口区委宣传部硚口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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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硚口商贸类中小微企业,资金有困难,快来参加专项贷款融资摸排":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3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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