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17年8月2日,海东市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范某英(男,汉族,47岁,海东市乐都区人)与海东地区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借款纠纷,范某英偿还海东地区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40万元,33个月利息26.4万元,共计66.4万元。判决生效后,范某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后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借款担保人李某某、陆某某的工资卡予以全额冻结,直至欠款还清。被执行人范某英向法院陈述,其在海东市有三处工地,判决将于2018年10月工程款结清后执行。然而,直到2018年11月8日,被执行人范某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再次失联。2018年11月12日,平安区人民法院将范某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一案移送平安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在警方侦查过程中,多次劝犯罪嫌疑人范某英主动投案未果,后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019年11月6日,犯罪嫌疑人范某英在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被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某英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英已被平安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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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拒不执行判决 公安,公安局对拒不执行罪的界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2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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