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证券代码:000685证券简称:中山公用公告编号: 2018-02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山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公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水务”)持有中山市大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小额贷款公司”)30%的股权。
为进一步加快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公司在广东省珠三角中西部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近日,大众水务与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经协商一致, 同意大众水务单方面向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增资18510万元,其中1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35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增资权。本次增资后,大众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大众水务将持有大众小额贷款公司82.50%的股份,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将成为大众水务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水务持有大众小额贷款公司3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徐华群先生担任大众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众小额贷款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4月12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雪涛女士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借壳,无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山市大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钟惺路18号财兴大厦南座4楼
法定代表人:徐华群
注册号:91442000068548566G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5日
公司经营范围: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各类小额贷款,中小企业融资理财等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主营业务
大众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小额贷款的办理,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理财等咨询服务。大众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众小额贷款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307.29万元,净资产为6168.36万元。营业收入351.33万元,净利润574.63万元。
4.关系描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水务持有大众小额贷款公司3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徐华群先生担任大众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众小额贷款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5.信用状况
经查询,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者基本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共水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独资)
地址:中山市东区朱元路朱茵街23号
法定代表人:徐勇。
注册号:91442000198075234C
注册资本:58871.73万元。
成立日期:1987年3月1日
经营范围:饮用水供应;承担自来水管道和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工程;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与维修;水表测试;水质检测;河流供水(不含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公司持有公共水务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公用自来水公司单方增资18,510万元,其中1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3,5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增资权。本次增资后,大众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大众水务将持有大众小额贷款公司82.50%的股份,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将成为大众水务的控股子公司。增资前后的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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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权:本次增资对象的大众小额贷款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相关资产的重大纠纷、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本次增资将改变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公司不担保对公小贷公司,不占用关联方资金。
动词 (verb的缩写)定价政策和定价基础
经大众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协商,本次增资为大众水务部门单方对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增资。经资产评估,大众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61,683,150.79元(众筹评字(2018)第204001号),1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对应净资产为12,337元。本次增资是公允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不及物动词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对公小贷公司增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七。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增强大众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实力,充分发挥大众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效益,恢复自身融资功能,提升公司在广东省珠三角中西部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2.有风险。
公共小贷公司的金融行业对资产风险管理的要求很高,政府的行业监管也很严格。但是,仍然可能存在一些管理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公共水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有一定的影响,可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实现更大的发展空室,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要。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0元。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先认真核查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对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水务持有大众小额贷款公司30%的股份。现为支持大众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决定大众水务单方增资18510万元,其中1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35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大众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参与增资。本次增资后,大众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
在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充分了解和讨论后,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得到了我们的事先同意。
2.该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利益。
3.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
X.参考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四届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中成平子(2018)第204001号)。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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