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告别P2P了。
今天上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律师刘福寿在公开演讲中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明显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数量从高峰期的5000家左右逐渐下降,到今年11月中旬已经完全归零。”
刘福寿提到,金融资产盲目扩张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规模较历史峰值下降约20万亿元。金融违法和腐败现象得到严厉惩处,一系列重大非法集资案件、非法金融集团和中小银行制度性风险得到稳步处理。
至此,曾经风靡一时的P2P网贷终于走到了尽头。
P2P一年清零。2016年,互联网金融整治大幕拉开。直到2019年底,P2P行业才被“判了死刑”。
2019年11月3日,银监会李俊峰为外界定调。P2P接下来的方向是清理,以退出为主要方向,以“三减”为抓手,争取一段时间完成整改。
对此,之前P2P从业者所期待的“备案梦”宣告空。
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国纳入实时监控的运营机构数量已降至427家,较2018年底下降59%;贷款余额较2018年末下降49%,借款人数较2018年末下降55%。P2P全年倒闭整改企业1200多家。
今年2月25日,李俊峰再次强调,P2P借贷专项整治的方向是退出为主,节奏、态度、措施、政策没有改变。“方向不变,节奏不变,继续坚定不移、彻底落实。”
8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央视记者专访时透露,网贷平台监管已经走过了非常痛苦的阶段,现在已经到了一个根本性的转折点。过去高峰期有五六千家网贷平台,但现在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也许到今年年底,专项整治工作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督导。
9月14日,在银监会新闻通气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严丰表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运营网贷机构15家,比2019年初下降99%,贷款余额下降84%,出借人下降88%,借款人下降73%。网贷机构数量、参与人数、贷款规模连续26个月下降,点对点借贷中的风险持续收敛。
11月6日,刘总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提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状况已经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国内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从高峰期的5000家左右下降到目前的3家。放贷规模和参与人数连续28个月下降。
10月22日,银监会有六项统计。仅仅过了15天,这个数字就变成了3个。随后,这一数字终于归零。
投资者能挽回损失吗?P2P大幕已经落下,但仍有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个问题是投资者的损失能否挽回。“良性提现、全额赔付”在平台行业并不多见,高逾期是整个网贷行业面临的问题。
根据《个人对个人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对个人借贷平台只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必承担还款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平台的经营范围在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点对点借贷平台就不必承担还款责任。
对于如何界定“正常经营活动的范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曾表示,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法院判令平台承担还款责任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点对点借贷平台为借款人提供担保,需要对其承担担保责任;第二,点对点借贷平台与出借人之间存在实质的借贷关系。
前者是指点对点借贷平台的运营公司以其章程规定的方式对外担保债权,点对点借贷平台的还款行为是其履行担保责任的一种方式。至于后者,在实践中多表现为点对点借贷平台虚构的借款项目,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对此,郭树清此前也表示,虽然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后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剩余机构“三降”进展缓慢,网贷机构不清问题依然突出。
很多P2P平台转型做小贷还有一个问题。那些一直合规经营,经营状况良好的平台还有办法转型吗?
根据2019年发布的《关于开展点对点借贷中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83号文”),在合规、股东、转型方案等方面符合要求的网贷机构,可根据业务范围选择申请转型为单个省级区域或全国范围内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于是,小贷公司成了很多P2P平台的转型出路。
根据这份“83号文”的要求,拟转型的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个省级区域内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拟转型的网贷机构拟设立的全国性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然而,今年11月2日,银监会和央行再次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贷款金额和用途、联合贷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此次《征求意见稿》大幅提高了此前“83号文”的要求——从事网络小额贷款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跨省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显然,很多P2P平台会陷入某种尴尬的境地,正在申请的平台需要重新考虑,是否有实力达到新的标准;已经成功转型的平台,又要面临考验了。达不到新标准,意味着好不容易得到的“落地指标”又要作废了。
(本文为第一钛媒体APP,作者|蔡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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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p2p网贷是否全部要清退,再见了,p2p!网贷机构已完全归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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