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对象
2020年7月24日至2021年7月23日,莆田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由市政府出资(个人无需缴费),参保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零时至2021年7月23日24时。
二、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2020年7月24日0时至2021年7月23日24时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伤残评定等级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的赔付;
2.被保险人在2020年7月24日零时至2021年7月23日24时因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赔付每人3万元;
3.被保险人在2020年7月24日零时至2021年7月23日24时期间,因疾病(自然)身故的,保险公司赔付每人3000元。要求团员自带介绍信和党与团组织关系的档案。
三、索赔材料
IV。接受索赔
(一)申请人将收集的相关材料,就近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支公司申请理赔或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理赔。邮寄地址:莆田市荔城南大道198号PICC大厦。收件人:彭志伟电话:13696871321
邮政编码:351100
(二)举报或电话咨询
95518(客户服务热线)或0594-2556136
(3)理赔期限: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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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莆田市城乡低保对象小额保险服务指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57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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