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他们没做什么好事,不像好人,但是我那么缺钱,把银行卡卖了。既然知道错了,我就退出。”为了700元的利益,作为准爸爸的赵,在北京市大兴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询问室,被警方告知将被刑事拘留,可能影响孩子以后的工作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4月底以来,大兴警方持续打击“两证”违法犯罪活动,20天内抓获涉嫌帮信、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7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上述7人的银行卡近期均有异常大额资金流动,有洗钱嫌疑。
其中,赵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非法出售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更有甚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奖励,我使用实名登记制银行卡,通过提现、转账的方式,帮助犯罪分子达到洗钱“跑路”的目的。相关证据显示,王、李某明等4人仍为其转账或取款提供帮助。
在派出所的询问室里,犯罪嫌疑人王正在向民警讲述他的生财之道:“这是一条新的生财之道。他们公司只需要借我的银行卡给员工发工资。这个商机不是谁都能遇到的。”王还说,“我只需要在手机上转账,随时随地都可以操作。我没多想就参加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王认为这是一条鲜为人知的财路,不想越陷越深。
“这不是你赚钱的新途径。明显是洗钱!”警察一脸严肃地说,“洗钱就是把非正规渠道获得的钱通过多张银行卡转移,最后把钱合法化。洗钱是违法的。”
最终,经过民警对法律和相关案例的讲解,王逐渐认识到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并后悔不已。
“那时候,我缺钱。本想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救急,后来听说有人出钱‘借’银行卡刷水,一天能给几千元。如果你参与帮助提现,你会赚得更多。”与王不同,李某明可谓知法犯法的典型。“我把银行卡给对方,对方每天给我2000元使用费。这钱来的太容易了,他们的钱应该不是从正经途径来的。”
李某明说,“我在手机APP里看到的,他们用我的卡刷了两百多万。我以为做一两次没什么,不想被警察发现。”在派出所的询问室里,李某明沉重地低下了头,主动向民警坦白了自己三个月前是如何因为贪念和侥幸走上犯罪道路的。“我知道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
大兴警方表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买卖“两证”都是违法行为。大兴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两证”犯罪活动,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最大限度保护辖区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被引诱办理、买卖银行卡、手机卡或登记营业执照而走上不归路。单纯提供银行卡,不参与转账或者其他资金转移的,一般认定为助信罪;如果还积极提供下线转账、取款等帮助,则认定为更严重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共犯。一旦留下犯罪记录,将会影响个人征信、银行贷款、通讯等业务的办理,也会对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工作产生难以预料的影响。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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