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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集团复牌,秋林集团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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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股票代码:600891

收购人名称: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 18 号(天明创意产业园 A 区 5-330)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 18 号(天明创意产业园 A 区 5-330)

一致行动人名称: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 168 号融和广场 6-2-505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 168 号融和广场 6-2-505

一致行动人名称: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 486 号 205 室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 486 号 205 室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一月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 、

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

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在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不违反收购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亦不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收购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

买收购人持有的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致,收购人本

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

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和其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

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6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6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8

三、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10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

况.......................................................................................................................... 11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14

六、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4

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5

八、收购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7

一、本次收购目的.............................................................................................. 17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17

三、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17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20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收购前后拥有权益的变化情况.............................. 20

二、本次收购的相关协议.................................................................................. 20

三、关于豁免要约收购...................................................................................... 26

四、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26

五、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29

收购人声明 ..................................................................................................... 3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嘉颐实业 指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颐和黄金、奔马投资

颐和黄金 指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奔马投资 指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秋林集团、发行人、

指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深圳金桔莱 指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国开黄金 指 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洛阳今世福 指 洛阳今世福商贸有限公司

秋林集团向嘉颐实业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 指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标 的资产、拟购买资

指 深圳金桔莱 100%股权

产、交易标的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嘉颐实业有限

框架协议》、框架协议 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 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嘉颐实业有限

协议》 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盈利预测补偿协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

议》 司于 2015 年 1 月 17 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报告书摘要、本报告

指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书摘要

基准日、审计基准日、

指 2014 年 9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

定价基准日 指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1-9 月

审计机构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信众合 指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准则 1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

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嘉颐实业

公司名称: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 18 号(天明创意产业园 A 区 5-330)

法定代表人:李亚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30 日

经营期限:2014 年 5 月 30 日至 2034 年 5 月 29 日

经营范围:工艺品加工(黄金、白银除外);金银制品、工艺品、矿产品、

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零 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

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05000132185

税务登记证号码:津税证字 120105300716430

股东名称: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 18 号(天明创意产业园 A 区 5-330)

联系电话:022-84841017

(二)一致行动人:颐和黄金

公司名称: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 168 号融和广场 6-2-505

法定代表人:李亚

注册资本:贰拾伍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21 日

经营期限:2005 年 4 月 21 日至 2005 年 4 月 20 日

经 营范围:金银制品、工艺品、矿产品、新型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

电、金银珠宝首饰及饰品化妆品、洗涤用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办公用

品、家用电器、手表的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回收金银制品;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以自有资金对生物工程、医药工程、高科技产品

工程、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以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

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92000040545

税务登记证号码:津税证字 120116773608149 号

组织机构代码:77360814-9

股东名称:平贵杰、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洛阳今世福商贸有

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 168 号融和广场 6-2-505

联系电话:022-84848588

(三)一致行动人:奔马投资

公司名称: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 486 号 2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 日

经营期限:2010 年 11 月 2 日至 2030 年 11 月 1 日

经营范围:投资与投资管理

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00075446

税务登记证号码:230103560644138

组织机构代码:56064413-8

股东名称: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黑

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 486 号 205 室

联系电话:0451-58938039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嘉颐实业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嘉颐实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1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二)颐和黄金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颐和黄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贵杰

1 128,600.00 51.44%

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2 109,400.00 43.76%

洛阳今世福商贸有限公司

3 12,000.00 4.80%

合计 250,000.00 100.00%

(三)奔马投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奔马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1 7,000.00 70.00%

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1,600.00 16.00%

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

3 1,400.00 14.00%

合计 10,000.00 100%

(四)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的股权控制结构图

(五)实际控制人情况

姓名:平贵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331980******1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否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房寨镇房寨南村 11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1 号第三置业 B 座 28 层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近 5 年曾任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

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裁。

三、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

简要说明

(一)嘉颐实业

1、嘉颐实业主要业务介绍

嘉颐实业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目前除持有深圳金桔莱 100%股权之外,

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2、嘉颐实业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嘉颐实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注: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000,065,180.03

净资产 100,000,000.03

资产负债率 90.00%

项目 2014 年 6-9 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 0.03

净资产收益率 0.00000003%

(二)颐和黄金

1、颐和黄金主要业务介绍

颐和黄金主要从事金银制品、珠宝首饰的零售业务。

2、颐和黄金最近 3 年财务状况

颐和黄金最近 3 年的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如下: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49,788.89 357,857.12 282,765.55

净资产 230,597.93 190,756.04 182,194.57

资产负债率 48.73% 46.69% 35.57%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144,053.50 121,735.78 105,386.66

净利润 9,841.89 8,561.57 7,924.59

净资产收益率 4.27% 4.49% 4.35%

(二)奔马投资

1、奔马投资主要业务介绍

奔马投资主要以投资持股为主,并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

2、奔马投资最近 3 年财务状况

奔马投资最近 3 年的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如下:

总资产 36,852.14 39,191.30 30,002.97

净资产 10,626.42 10,308.72 9,988.97

资产负债率 71.17% 73.69% 66.71%

净利润 317.4 319.75 -6.2

净资产收益率 2.99% 3.1% -0.06%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

心企业情况

(一)嘉颐实业参、控股公司情况

嘉颐实业控股深圳金桔莱,具体情况如:

序 注册资本 法定代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表人

黄金制品、白银首饰、铂金首饰和

钯金首饰、K 金首饰、珠宝类首饰

深圳市金桔莱

2009 年 11 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货物及技

黄金珠宝首饰 谢和宇 100%

100,000

1

月4日 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有限公司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

(二)颐和黄金参、控股公司情况

除了控股嘉颐实业、奔马投资之外,嘉颐实业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参、控股企

业情况如下:

钻石、金、银、钯金、铂金、珠宝首

饰、玉器、工艺礼品(以上范围不含

文物)的销售;矿产品、新型建材、

洛阳颐和今 装饰材料、电线电缆、五金交电、建

2010 年 4 月

世福珠宝集 刘宏强 筑材料、电子产品、钢材、办公机具 100%

119,580

1

16 日

团有限公司 及耗材、家用电器的批发及零售;从

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应经审批许可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

计算机软件开发;建材、五金交电、

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电

子产品、工艺品的销售; 网络技术推

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天津颐顺科 2014 年 6 月 咨询、技术服务;电器技术、医疗技

李亚 100%

10,000

2

技有限公司 9日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 网

络技术、医药技术、通讯技术、电子

技术、汽车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预包装食品、 散装食品 (有效期

至 2017 年 1 月 2 日) 卷烟零售

; (有

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 24 日) 零售兼

哈尔滨秋林 批发百货、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交

1993 年 6 月

集团股份有 刘宏强 电、日用杂品、家具、狩猎用具、工 7.8952%

32,552.8945

3

14 日

限公司 艺美术品、零售金银饰品、絮棉、进

出口贸易、来件装配、柜台租赁、购

销防盗保险柜、 百货连锁经营、 超市

管理服务、黄金交易。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贷款

转让;贷款项下的结算以及与小额贷

天津信汇小

2012 年 10 款相关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

额贷款股份 田瑞金 40%

20,000

4

月 23 日 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

有限公司

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

规定办理。)

许可经营项目:吸取公众存款;发放

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

算,办理票据帖现;代理发放、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发行金融债券;提供

乌鲁木齐市

1997 年 12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商业银行股 杨黎 10%

300,000

5

月 19 日 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

份有限公司

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

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

务。

(以上业务仅限人民币业务) 外

汇业务(具体范围以许可证为准) 。

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奔马投资参、控股公司的情况

集团股份有 刘宏强 电、日用杂品、家具、狩猎用具、工 19.6566%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平贵杰先生除控股颐和黄金之外,

没有控制其他企业。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收购人在最近 5 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嘉颐实业

嘉颐实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曾用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李亚 执行董事、总经理 无 中国 天津 否

王凯 监事 无 中国 天津 否

前述人员在最近 5 年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颐和黄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李亚 董事长、总经理 无 中国 天津 否

王凯 董事 无 中国 天津 否

郎元靖 董事 无 中国 北京 否

刘宏强 监事 无 中国 洛阳 否

(三)奔马投资

奔马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王凯 执行董事、总经理 无 中国 天津 否

申海杰 监事 无 中国 天津 否

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截 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嘉颐实业、奔马投资、颐和黄金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八、收购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一)收购人一致行动关系

嘉颐实业与奔马投资共同受颐和黄金控制,颐和黄金的实际控制人为平贵

杰,因此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实业共同受平贵杰实际控制,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所规定之“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之情形,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收购中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的授权

根据《收购办法》相关规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分别签署了对嘉颐实业的

授权书,授权嘉颐实业以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哈

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并同意授权嘉颐实业在信息披

露文件上签字盖章,该等签字盖章对于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6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上市公司秋林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商品零售业、食品加工和租赁业务。近年

来,上市公司的零售百货业受到较大的冲击,食品加工和租赁业务也面临较大

的经营压力,公司目前现有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不强,致使公司经济效益

一般、成长空间有限。为实现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亟需向上市公司注入

优质资产,实现业务转型,从根本上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核

心竞争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上市公司向嘉颐实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金桔莱 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有利于秋林集团形成黄金制品、珠宝首饰设计、加工和批

发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做大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扩展经营地域,实现

产业多元化,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规模与业绩的同步增长。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嘉颐实业承诺:本次以标的资产认购的秋林集团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本公司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此之外,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无处置其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

三、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2014 年 9 月 3 日,深圳金桔莱股东嘉颐实业作出《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就其拟与秋林集团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作出如下决

议:“将其持有的深圳金桔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秋林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尚需

秋林集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获得监管部门

核准;上述股权转让生效后修改深圳金桔莱章程相关内容;授权深圳金桔莱执

行董事于上述股权转让生效后办理相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事宜。”

2014 年 9 月 3 日,嘉颐实业股东颐和黄金作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股

东决定》,就嘉颐实业拟与秋林集团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嘉颐实业将其持有的深圳金桔莱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秋林集团,本次股

权转让尚需秋林集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获

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2014 年 9 月 9 日,秋林集团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事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重大资产

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

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嘉颐实业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暂不召

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4 年 9 月 9 日,秋林集团与嘉颐实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框架协议》。

2015 年 1 月 17 日,秋林集团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1 月 17 日,秋林集团与嘉颐实业签署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方案,并同意豁免嘉颐实业以要约方式收

购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方案能否取得相关批

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

第 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收购前后拥有权益的变化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嘉颐实业的一致行动人奔马投资持有秋林集团

63,987,826 股,持股比例为 19.66%;颐和黄金持有秋林集团 25,701,126 股,持

股比例为 7.90%。

本次拟发行股份的数量共计为 315,465,931 股(假设配套融资按 5.30 元/

股的价格发行 84,905,660 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发行

前后秋林集团的股权结构对比如下:

发行后 发行后

发行前

(不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嘉颐实业 -- -- 230,560,271 41.46% 230,560,271 35.97%

收购人小计 -- -- 230,560,271 41.46% 230,560,271 35.97%

奔马投资 63,987,826 19.66% 63,987,826 11.51% 63,987,826 9.98%

颐和黄金 25,701,126 7.90% 25,701,126 4.62% 25,701,126 4.01%

一致行动人小计 89,688,952 27.55% 89,688,952 16.13% 89,688,952 13.99%

收 购人及一 致行

89,688,952 27.55% 320,249,223 57.59% 320,249,223 49.96%

动人小计

配 套融资特 定投

-- -- -- -- 84,905,660 13.25%

资者

其他股东 235,839,993 72.45% 235,839,993 42.41% 235,839,993 36.79%

合计 325,528,945 100.00% 556,089,216 100.00% 640,994,876 100.00%

二、本次收购的相关协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收购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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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秋林集团复牌,秋林集团重组":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08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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