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71股票简称:阳光城公告编号: 2018-3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8.7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86.42亿元。上述两类担保总额为1425.1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除上述两类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隆泰实业”)拟接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不超过9亿元的贷款,期限为4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福州中隆泰实业以项目用地及其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及福州中隆泰实业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福州中隆泰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7,792万元,福州中隆泰实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参与本次担保的金融机构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日;
(3)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
(4)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环溪镇牛巷村委会办公楼102室;
(5)法定代表人:陈东菊;
(6)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七)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宏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0.88%股权,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福州李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12%股权,郑融(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福州中隆泰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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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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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7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2018] ZG11473号审计报告。
(9)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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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持有30.88%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接受不超过9亿元的贷款,期限为4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项目用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及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股权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7,792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及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正常履行股东义务。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债务风险。同时,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还以其名下的项目用地和在建工程提供抵押,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动词 (verb的缩写)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福州中隆泰实业是持有公司30.88%股权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福州中隆泰实业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7,792万元),有助于加强公司资本匹配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为其名下的项目用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福州中隆泰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本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深交所子公司福州中隆泰实业提供担保。
不及物动词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8.7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2.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86.4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8.372%。上述两类担保总额为1425.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44.20%。除上述两类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诉讼担保情况。
七。参考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交易的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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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福州中隆泰实业提供担保的公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9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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