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罗曼
1月22日,一份名为《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175号文)的文件在朋友圈流传。这份一个月前发布的文件,将网贷机构按照风险状况分为六类,并将引导“机构退出”作为主要工作方向。除了部分运营机构严格合规外,其他机构可以退,要把所有的关都关了,加大整改工作的力度和速度。监管清理网贷的决心可见一斑。
其中,175号文明确提出“金融机构不得为网贷平台提供担保和增信”,旨在消除保险违约风险(履约保险和保证保险)。此外,此前《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监管提示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的函》和《关于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加强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两个文件的下发,意味着银行只能通过助贷业务向本地用户提供消费信用贷款,不能异地放贷。
然而,监管的明晰也在释放行业风险。对于正常运营机构,175号文要求坚决清理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分流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
具体来说,有六项要求:
1.开展合规检查,督促机构认真落实检查整改,即查即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严格控制股票规模和投资者数量,落实“双降”要求,定期向网络安全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3.监督机构进行集中信息披露,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社会监督。
4.存管银行应当加强对网贷资金流转的监督管理,防范网贷资金信用风险;发现相关风险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5.定期评估机构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变化及时调整机构分类。
6.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分流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
“从目前的监管思路来看,监管机构正在通过全面清理存量、转型引导、切断风险传染链等方式,逐步化解潜在风险,为备案扫清道路。从平台影响力来看,对合规严格的大平台是利好。此外,各平台可能会加速退出市场。一个客观的结果是,P2P网贷业务的存量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将继续萎缩。”微信金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也有业内专业人士担心网贷机构大规模上线带来的市场冲击,尤其是那些过于专注于资金端、资产端不发达的机构。在“双降”压力下,兑付危机风险大大增加,网贷机构极有可能将所有不良资产打包,折价卖给资产管理公司,从而引发严重的逃废债危机。
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按照175号文完成清理,绝大多数网贷机构将退出历史舞台,行业将全面变为“少数玩家”。
如今在美国、香港等海外上市的网贷平台,已经覆盖P2P、金融科技、客户导流、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等多个业态。微信金科主营业务由助贷、导流、互联网小贷组成,成为符合175条监管指引的典型样本。公司已于2018年登陆港股主板。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微信金科拥有融资担保牌照、小额贷款牌照和消费金融牌照。在多年的业务发展中,它从未涉足资本方。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牌照、技术、服务优势,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进行产品设计、场景整合,放大C端信贷资产。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信贷资产的流量提供者,维信金科提供技术支持、数据整合、风险控制建议,并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收益”偏好推荐相应的信贷资产。
公司上市后,维信金科与持牌金融机构“资金方+金融科技”的助贷合作模式得到进一步发展。除了延续和拓展与外贸信托10多年的战略合作外,与股份制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各类中小银行的合作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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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网贷评级2017,网贷193条法规是什么":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6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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