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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贷不认房政策取消,认房不认贷和认房又认贷的区别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政策方面

1. 南京:持有居住证、社保6个月以上即可在六区落户

摘要:10月10日消息,《南京市关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于近日印发,自2023年10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持有南京六区居住证、社保6个月(含)以上人员,即可办理落户,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即江苏、安徽、浙江、上海)缴纳社保的,可在南京累计认可。

2. 西安: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申请落户

摘要:西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在人才引进落户方面,通知提到,由组织部门认定的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可迁入该市落户。同时,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回该市落户人员、毕业2年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意愿在该市就业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亦可申请落户。

此外,由人社部门评价确认的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以上人员在西安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也落户条件。

3. 浙江绍兴:全面放开住房限售

摘要: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政提出,满足合理住房需求。《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支持满足购房者“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合理住房需求,激发市场活力,降低改善性群体的购房资金压力,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同时,新政显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鼓励各地根据区域市场实际,延续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

优化首套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各地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可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

4. 广东中山:石岐街道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摘要:10月13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称,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石岐街道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此举意味着中山全域不再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5. 广西百色: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60万元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20%,已结清首次贷款本息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此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5%,二次申请的最低首付比例则为45%;自建房、商转公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建房、商转公等贷款方式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第二次申请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5%。

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5万元。

6. 广西崇左:认房不认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房首付款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还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含)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预售、存量商品住房的,在现行执行标准上,“多孩家庭”分别再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执行“认房不认贷”。

7. 广西玉林:拟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60万元

摘要: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调整可申请贷款的缴存时限为“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单位缴存职工和灵活缴存人),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起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同时,拟调整贷款额度为“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8. 广西钦州:买二手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40%征求意见

摘要:《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钦州市计划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期付款比例。意见稿显示,缴存人家庭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属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20%;属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30%。缴存人家庭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40%。

9. 广西贵港:公寓或办公性质非住宅,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

摘要: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贵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30%,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认房不认贷”。

公寓或办公性质的非住宅商品房,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

10. 贵州六盘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双职工54万元、单职工45万元

摘要: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流动性系数的公告。公告显示,四季度,六盘水市公积金平均个贷率89.50%,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流动性系数为0.9,按照政策,2023年10月7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家庭申请额度按不超过45万元审批,双职工家庭按不超过54万元审批。

11. 贵州黔西南州:拟挖掘农民工购房潜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购房

摘要: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黔西南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计划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生育多子女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州引进的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同时继续执行“又提又贷”。给予商业贷款支持。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此外,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挖掘农民工购房潜力,积极参与引导有购房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购房。

12. 贵州遵义:认房不认贷,鼓励实力较强的央企、国企到遵拿地

摘要: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认房不认贷”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购买自住住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双职工提高至60万元。

此外鼓励实力较强的央企、国企到遵拿地开发。帮助国有平台公司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组建专业队伍自行开发或帮助对接有实力的开发企业联合开发,盘活国有平台公司存量土地。

13. 惠州:公积金贷款实行政策“认房不认贷”

摘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即日起,惠州公积金贷款实行政策“认房不认贷”。根据《通知》规定,职工家庭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职工家庭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房,现已结清且在惠州市无房产,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商转公贷款参照执行。对在惠州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14. 广州:拟修订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二孩以上家庭提取上浮30%

摘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征求《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放宽提取范围,为市行政区域内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只可以提取一次,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此外,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月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参考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首次最多可以提取3个月的额度。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30%。

15. 四川凉山州: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首套额度上调10万元

摘要: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公积金使用和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通知》,实施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同时,提高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在凉山州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上调10万元。明确保证项目总体工程建设进度正常情况下,预售资金按栋(按各个预售许可证)进行监管,根据每栋(各个预售许可证)工程建设进度开展监管资金的核实及拨付工作;为鼓励开发企业积极响应政府推行的货币化安置政策,对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进行适度下调。

16. 四川泸州:拟对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同等最高贷款额

摘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在优化土地出让条件方面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可申请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要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实行首套房二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相应楼栋现场施工形象进度达到1/3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万元。

17. 宁波象山: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贷款比例降至20%、二套降至30%

摘要:宁波象山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对首付比例和套数认定做出了相应调整。自2023年9月28日起,首次首套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到20%;对于购买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已拥有一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的)的二手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降到30%。目前,象山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如果是在2023年5月1日后在宁波市范围内购房,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限额分别上浮20%、30%,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限额上浮50%。同时,如果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贷款额度可提高20%。按照目前象山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在象山的高级层次人才,首次购买首套住房的二孩家庭,最高可贷款144万元。

18. 浙江舟山: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

摘要:浙江舟山市中心推出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购房人及配偶家庭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目前不存在偿还贷款间隔期情形提取、按月冲还贷等提取的,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19. 浙江海宁:购买新建住房可叠加申请各项补贴

摘要:浙江省海宁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扩面人才购房补贴,支持企业或员工团购商品房,鼓励释放改善性需求,支持公积金政策扩面,继续实施契税财政补贴政策以及实施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等六个方面。

20. 浙江台州:认房不认贷,多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摘要: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职工家庭名下在购房所在地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生育多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按照规定计算时可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受当前最高贷款限额限制。

调整优化台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统一调整为全国政策下限。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即“认房不认贷”。

21. 潍坊:扩大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公积金提取范围

摘要: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扩大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范围,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提取。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可提取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增设电梯费用中每户实际分摊金额,有财政资金补助的需扣除补助部分。

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月提取本人及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

22. 内蒙古赤峰:买存量房可获全额契税补贴,允许提取公积金付房款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发布《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地(各旗县区均为独立购房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同时,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对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存量商品住房时,可支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账户支取金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两部分总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实行契税先征后补,购房人在完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由购房地旗县区财政按照购房人缴纳契税的全部额度(100%)进行补贴。

23. 福建莆田:“认房不认贷”、推广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新房首付款

摘要:莆田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有效期5年。文件提出,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按20%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按30%执行。同时,推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减轻首付款支付压力;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24. 海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5%

摘要:海南省住建厅公告,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

25. 湖北荆门:持续开展多形式商品房促销活动,积极试行现房销售

摘要: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未享受荆门市(含县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此外,持续开展多形式商品房促销活动。各区要全面摸清本地教师、医务人员、多孩家庭、进城农民、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产业工人等重点群体的住房需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综合性支持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积极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对试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项目,给予财政、金融、税收、土地规划等优惠政策。

26. 银川:结清后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新房,首付降至20%

摘要: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27. 湖南常德:西湖管理区买新房补贴50%契税,引导合理定价防止房价较大波动

摘要: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进一步促进镇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对在镇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契税予以50%的财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至单职工最高限额50万元,双职工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与首次贷款额度一致。

文件还提出,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继续实施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防止房价出现较大波动,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28. 陕西宝鸡: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至60万

摘要:陕西省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的通告,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单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自10月16日起执行。

29. 江西吉安:阶段性实行公积金“提贷并举”,扩大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受益范围

摘要:江西省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阶段性实行公积金“提贷并举”。2023年10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吉安市还将扩大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受益范围。从2023年10月15日起,凡学信网上认证为本科、大专学历的本市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受理和放款,存贷挂钩计算值可上浮50%,但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首付款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土地方面

1、深圳:土整项目新规延至2026年,留用土地需安排保障房、可入市交易等

摘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续期通知,《管理办法》续期3年,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8月9日。《管理办法》要求在留用土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并由政府回购。具体来说,共享建筑面积中60%由政府回购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等。同时,留用土地可以入市交易,通过合作开发或作价入股等方式引入留用土地的开发主体。缴交地价后留用土地为市场商品性质。

2、合肥:第三批次居住用地清单发布,至少6宗地不再限制地价

摘要:安徽省合肥市发布市辖区2023年拟出让居住用地详细清单(第三批)。第三批拟出让居住用地清单共包含31宗地块,共计面积2853.5亩。第三批拟出让居住用地清单中,已有6宗地块明确将于11月2日出让。根据出让公告,6宗地块共计土地面积571.058亩,同时,地块出让规则有所调整,地块未显示上限价格。据新闻报道,此次土拍规则不再限制地价。

其他方面

1、广州:直管房住宅主要用于历史租户的居住使用

摘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所称直管房,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六区范围内,由市、区两级住建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公产、经租产、代管产、托管产等类别的房屋。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划拨使用、移交国有租赁平台实施市场化运营的直管房及单位公房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直管房住宅主要用于历史租户的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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