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也叫“当铺”或“当铺”。是旧中国用征收的货物作抵押发放高利贷的机构。中国历代典当种类繁多,有“质仓”、“解仓”、“标铺”、“寿仓”等。中国最早的典当业出现在南北朝时期,最早的典当记录见于汉末《刘玉传》:“胡夷当赏。”在旧时代,中国的典当大多以衣服等动产作为抵押物,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进行贴现,贷出现金,定期回收本息。如果到期不能赎回,质押品会被典当行没收,部分典当可以用房产作为质押品。
根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所谓典当,是指典当行以其作为典当行的动产和财产权利进行质押或抵押,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典当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典当行支付利息、偿还典当行和赎回典当行的行为。一般来说,典当是以财产作为质押,在固定期限内进行借贷和融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货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客户偿还本金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及利息等。)在约定的时间内,可以赎回典当物。
早期典当业多为独资,资本从几千到几万不等。几乎是晋陕商人(俗称山陕帮)和徽商的特产。封建官员和贵族官僚也视其为流动资本的有利场所。内政部在北京开设了十几家官方典当行,地方政府也通过官员设立了自己的典当行。国库和地方国库往往会拨出一部分官方资金给经销商赚取利息,称为生息银,利率大概在百分之七十八到一分。大官僚、大商人投资典当牟利的现象屡见不鲜。康熙朝刑部尚书徐干曾将此银交与布商陈经营典当;乾隆朝大学士小沈阳,拥有七十五家典当行;光绪年间,买办大商胡有二十余家典当行,分省经营。
典当行体现了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高利贷资本活动。官方资金连本带利的存款,一度是这种高利贷活动的强大支柱;一般典当商还可以发行自己的银行券和钞票作为信用工具,所以他们的贷款额(俗称“架子资本”)远远超过自己的资本。后来官行开业,行与行的业务发展,官存减少。在银行和银行的支持下,原来的典当行和典当行逐渐衰落。光绪十四年(1888年),北京以外各省的典当约有7000人,比前期少了很多。1912年,中国登记在册的典当数量减少到4000余家。典当行的数量不断增加,经营重点也逐渐从城市转移到乡镇。
典当期有什么规则?
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典当时间最短为5天,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最长为6个月。
典当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在5日内赎回,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续保。
什么是绝对?如何处理被绝对拒绝的事情?
典当期满或者续当期满后,典当行应当在5日内赎回或者续当,预计不赎回或者续当是绝对必要的。典当后,如果典当物的评估价值低于3万元,典当行可以自费变卖或折价。典当行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也可在双方事先约定拒收后,由典当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和典当行的本金和利息后,剩余部分返还典当行,不足部分向典当行追偿。
目前注册典当行管理非常严格,需要经过商务部审批,由商务部审批并颁发典当业务许可证。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从事产权质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典当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不包括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什么可以典当?原则上只要来源合法,产权清晰,有价值的物品或产权依法可以典当,但不同典当行开展的具体业务不一样。一般来说,房地产、股票、公司债券、存单、车辆、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相机、大宗物资等。可以典当。与人们通常想象中的旧典当行不同,现代典当行一般不接受旧衣服。一般来说,生物是不典当的。
典当综合费和典当利息呢?
典当是一种融资行为,需要有偿使用。典当行一般对典当收取综合费用和利息。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率不得超过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利率不得超过27‰。
产权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典当金额的24‰。综合费在典当时代扣,典当利息一般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高30%。具体收费和利息标准会根据不同典当行、不同业务类型有所不同,客户以典当行公告为准。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从事产权质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货币资本,不包括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一)从事典当业务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典当行的前景,典当行在当今社会的运用解析和感悟":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8094.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