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
●国际视角,本地视角
●认真核实,逐步推广。
●用科学研究为政策制定服务。
●促进家校合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近日,江西省在全国率先推出《关于创建家校合作制度化示范县(校)的指导意见》和《家校合作标准》,为县(市、区)、校(园)两级家校合作提供了实践框架,并分别制定了工作标准。
这套工作标准的基本定位是惠及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合作活动面向全体家长,合作理念跨越“家校分离时间空 partition”,组织架构和行动范围跨越边界,政府教育投入跃升升级,政策形成过程注重科学,家校合作制度化纳入考核,值得关注。
为所有家长嵌入日常教学
在指导思想上,《意见》强调家校合作要着眼于全体学生的成长,动员所有家庭积极参与儿童教育。原则上,学校和家庭应该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平等对待所有家庭和学生。在工作标准上,要求通过与家长的互动,制定个性化的成长学习计划,特别是对单亲、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等社会经济地位较低或有特殊困难的家庭,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这种家校合作不仅仅是少数家长的游戏,不仅仅是赢得学校声誉的面子工程,而是面对所有能力和行动不同的家长的惠民工程,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充分成长。
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指出空与时间的不同划分是系统呈现的基本形式。《意见》设计的家校合作,有利于形成以学校为基础的教育空更广阔的时空结构。
现行的教师评价注重一堂课的讲课、演示、表演和竞赛,甚至把讲课和竞赛的获奖结果作为评价教师专业能力的唯一标准。这种对一个空区间明显的班级的过度关注,与应试教育体制是一致的。《意见》中的家校合作制度和指标设计,是让教师对课堂教学的过度关注回归到对学生个体成长过程的关注,延伸到课堂之外,进入家庭;教师对学生课堂的关注应该延伸到一节课之外,延伸到学生的课外和家庭生活中,这样才能在家校合作的新格局下形成新的规则,重新调动教学资源。
因此,整个家校合作框架的设计重在落实教学的“嵌入式”原则:家校合作必须嵌入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和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关注,通过家校合作对育人、办学、家庭三大环境进行系统优化,形成以学生、学校、教师、家庭、家长为内部结构的教育共同体。
动作跨界,政府投资升级
现代家校合作是一种边界不断流动的跨界行动。要打破家校僵化、机械联系的传统观念,逐步形成合理、动态的家校有机联系机制。
为了贯彻这一理念,《意见》在组织体系上超越了单方面的家长委员会组织框架,在不同的组织层面设计了跨越家庭和学校行动边界的协调组织和责任。比如学校层面,除了成立家长委员会,还要求学校、家长、社区代表共同形成稳定的三方合作机制;在县级层面,要求在组织制度上促进家校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以协调家校之间的立场和利益矛盾,奠定更加科学的组织基础。
从行动范围看,《意见》从家校合作服务办学和家庭教育的“双向功能”出发,以六大行动建立了全面的实践框架和相应的工作标准,其中不同类型的活动具有不同的功能。比如,“做一个好父母”重在服务家庭,“相互沟通”重在服务家庭,“志愿服务”重在服务学校,“在家学习”重在服务家庭,“参与决策”重在服务学校,“与社区合作”重在服务社区。
这样家校合作的双向服务功能就在行动层面得到了平衡。
说到政府对教育的投资,人们自然会想到对技术和硬件设备的投资。江西省的意见专门设计了县(市、区)一级家校合作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倡导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优化教育环境中,引导学校突破自身办学利益的局限,协调学校、家庭乃至社会的不同价值立场和利益诉求。比如,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引导学校开展均衡全面的六种家校合作活动,防止和纠正科学家与学校合作过度偏向学校利益的倾向。
实践证明,单个学校开展家校合作时,通常具有利益和教育立场的局限性,而家庭和家长作为资源配置中的弱势一方,往往成为学校的工具性资源,导致家长对自身家庭教育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家校合作上协调立场和资源。
这样做看似增加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负担,但学校、家庭、社区在行动上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在合作中形成以现代学校为核心的大教育格局,可以带来更大的教育回报。家长群体可以带动全民理解和支持学校教育的制度设计,可以实现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软硬一体化”教育投入的“升级版”。因此,《意见》要求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家校合作理念,建立涉及民生的重大教育问题社会告知制度。
科研服务政策体系纳入考核。
《意见》经过七年的理论准备和实验,可谓“七年磨一剑”。江西省家校合作整体实践框架和工作规范的形成,从国际视野,到本土化试点,再到全省,走的是高起点起步,认真验证,逐步推进示范县(校)创建的道路。
2011年,“创新中小学生合作教育机制”被列入“江西省政府教育体制改革首批试点”。改革项目的首要任务是引进国际先进的家校合作理论成果和实践,特别是美国NNPS家校合作的实践框架和理论体系。随后进行了两次为期三年的省级家校合作实验,有两个试点县、170所中小学(幼儿园)参与。近年来,中国教育学会评选的60个全国两个家庭教育优秀案例中,江西省有9个案例上榜,其中有3个案例进入前十。特别是宜阳县家校合作的典型经验,在全国影响很大,多次被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关注报道。
江西教育学院的研究和实验成果多次在《新华文摘》、《教育研究》、《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权威报刊发表,获得第五届全国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入选首届全国教育实证研究十佳论文,并连续在家庭教育国际论坛和全国会议上发表成果报告。以江西的数据为基础,出版了一套颇具影响力的“家校合作丛书”。这些研究成果和开创性试验为《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这也使《意见》成为科研服务政策的典型案例。
至于家校合作标准制定后如何落实,《意见》提出了三年三步走的行动计划。结合江西省第三次家校合作试点,让家校合作工作有一定基础和积极性的县(校)先行动起来;组织全省家校合作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规范和领导各地家校合作示范创建工作;逐步推广,分阶段、分层次选择和评估示范学校,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完善家校合作的制度和工作。
江西省力争未来三年建成4-5个家校合作示范县和100所家校合作示范学校,同时在全省普及制度化家校合作,各县(市、区)和学校将制度化家校合作纳入学校和部门考核。
《意见》是家校合作制度化的有益尝试,可以概括为:聚焦“一只眼睛”(聚焦每一个学生的成长,构建校内外协调的现代学校制度),做好“两个服务”(服务家庭、服务学校),系统优化“三个环境”(育人、办学、家庭环境),发挥“四个主体”作用。开展“五方联动”(学生、家庭、家长、学校、教师),开展“六类活动”(做好家长、互相交流、做志愿者、在家学习、参与决策、配合社区)。
《意见》的愿景是动员所有家长在工作嵌入中积极参与到每个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中,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让学校得到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参与和支持,让家庭教育更加科学,改善家风,进一步推动民风、社会风气的改变,形成学校、家庭、社区的良性互动。(作者单位: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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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弋阳县家校合作,家校合作概念界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0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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