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4月1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复工、加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北京金融监管局表示将加强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贷等地方性金融组织的监管和支持,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其中,经营稳健、监管指标良好、积极支持复工复产的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在风险可控、底层投资者可穿透的前提下,可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融资。
《通知》共12条(以下简称“京十二条”),分为“优化政策服务、强化监管支持”、“严控行业风险、促进稳健可持续发展”、“主动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三个方面。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北京金融监管局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典当行、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AMC等7+4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提出具体要求,并表示对监管指标优秀、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小贷公司适当放宽监管要求。
除了放宽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对合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外,“京十二条”还对监管指标优秀的小贷公司进行了杠杆调整,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据北京金融监管局介绍,经各区金融主管部门初审并报该局批准,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余额可放宽至不超过净资产的3倍,单户贷款余额上限可提高至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不超过1000万元,并允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业务。
同时,按照“京十二条”要求,北京将推进全程电子化,做好地方金融机构网上“一网办公”,采取网上办公方式,加强非现场监管。
此外,“京十二条”强调必须严守风险底线。地方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履行社会责任、履行诚信行为等情况将纳入监管评价。北京市金融监管局表示,各区财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风险化解和处置进展,及时掌握受疫情影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上报,有效应对,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事实上,从疫情爆发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多地金融监管部门都出台了相关文件,鼓励辖区金融机构降低费率,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
3月20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商业保理行业部分监管要求的通知》。据悉,此次可适当调整的监管指标包括杠杆率、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等五项;同时,经深圳金融监管局批准,合规的商业保理公司可以在风险可控、底层投资者能够穿透的前提下,通过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进行融资。
小贷方面,近日,广东、山东、深圳等地明确表示,疫情期间辖区内合规合格的小贷公司杠杆将放宽至5倍。3月19日,上海金融监管局也发布了《关于本市支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地方资产管理等机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称将适度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倍数。对上一年度现场检查被列为ⅱ类、评级为B级以上,且2020年以来新增业务对象5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经上海金融监管局和区主管部门核实,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纳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3倍。
不过,记者注意到,此次“京十二条”是国内首次调整合规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要求。
据北京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方披露,一周前,3月24日上午,北京金融监管局召开视频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在线监测情况的汇报。市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刚在会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新京报记者黄新宇编辑徐超校对陈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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