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评估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评估费交给谁,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新京报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公积金贷款评估费的收取?1
公积金贷款并无评估费的收取要求。如果涉及到相应的费用,建议咨询公积金中心。
拓展资料: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一、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三、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四、限制贷款条件
1、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关于公积金贷款评估费的收取?2
房地产评估收费国家实行指导价,收费依据是《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
收费费率是100万及以下——千分之5;100至1000万——千分之2.5;1000至2000万——千分之1.5。
具体收费是按累计递减的原则,例如评估额为1800万,收费为:100万以内部分5000元,100——1000万部分22500元,1000万以上部分12000元,总计收费:5000+22500+12000=39500元。
实际收费都会在上述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
关于公积金贷款评估费的收取?3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6月30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减轻借款申请人负担,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执行后,组合贷款由贷款受托银行承担,非组合贷款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二手房评估费予以返还。
在房屋买卖中,借款申请人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通常会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进行评估,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发放金额。评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市场调节浮动,在实际情况中,一般由购房者也就是借款申请人承担。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借款申请人不用再付二手房评估费,也意味着,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但为了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改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
已交纳二手房评估费的如何办理退费?相关负责人表示,贷款放款银行根据借款申请人留存的联系方式会主动与借款申请人取得联系登记核实,同时借款申请人也可自行联系贷款放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
据其介绍,为方便借款人,非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退回至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由各贷款放款银行与借款人确认退回方式。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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