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玖璋台承诺“买房就能入学”?开发商:系员工个人行为,印章20元随便刻,下面是海报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买房贷款私刻公章
近日网友马先生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他在菏泽的中丞·玖璋台项目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时开发商菏泽双玺置业有限公司承诺让他的孩子进入附近某学校入读但在入学报名时马先生却被告知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开发商现在也不承认其当时的承诺这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一定能入学,现在却不承认了
8月19日,菏泽网友马先生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今年5月份,我在菏泽的中丞·玖璋台分期购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间是2021年5月,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能方便孩子上学,当时开发商也承诺一定可以让孩子报名牡丹区长城学校,我也有录音。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还写了一份保证孩子能进入长城学校学习的承诺书,盖有红章。但8月17日到19日是学校的报名时间,我带着相关材料去报名,学校工作人员却告诉我,必须在小区内缴纳过物业费后才可以报名。”
位于菏泽长城路的中丞·玖璋台
中丞·玖璋台出具的承诺书
马先生还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8月19日下午,我们业主和开发商商量一致,由开发商补偿我们每户业主3万元,然后我们自己解决孩子上学问题。但是20日上午,开发商又反悔了,不给我们补偿也不给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
“现在已经过了报名的时间,孩子也没能报名入学。像我这种情况的业主还有十几个。到现在,开发商一直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马先生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自从购买了房屋之后,开发商就承诺7月之前办理好孩子入学的事宜,如今,到现在一直拖,甚至让他们自行处理上学的事情。
业主向中丞·玖璋台销售人员咨询
马先生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他和其他业主都很清楚他们的孩子不符合入学报名的条件,要不是开发商承诺可以报名上学,他们也不会在中丞·玖璋台购买房屋。目前,他和其他的业主希望孩子都可以顺利入学,也期望开放商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此事。
中丞·玖璋台在建的项目
中丞·玖璋台:承诺书是销售人员个人行为,印章20元随便刻
8月20日下午4时,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位于菏泽长城路上的中丞·玖璋台售楼处,一位宋姓负责人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我们管理层从来没有承诺过哪位业主的孩子可以进入哪所学校学习,至于业主所说的承诺书等,都是售楼处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并且承诺书上的印章也只是售楼处的,花20块钱随便刻,并没有什么效力。”
同时,该负责人还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目前,无论业主有无承诺书,菏泽双玺置业都只能尽力去帮助业主解决孩子入学的问题,但至于结果不能做出保证,并且对业主也不会有任何补偿措施。
就此,中丞·玖璋台售楼处的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承诺书的章肯定不是员工个人私刻的,我承诺过客户可以让他的孩子进入牡丹区长城学校,这一点我肯定承认,但是,这是之前开会的时候,领导在会上说肯定能让买房子客户的孩子上学,我才敢承诺给客户的。”
网友在中丞·玖璋台购买房屋的合同
记者了解到,菏泽玖樟台开发商为菏泽双玺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天眼查”平台公开数据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9日,是一家由“水发民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北路1499号牡丹街道办事处,法人代表为段培水。
图示信息来源: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天眼查
律师:承诺书是企业员工代表企业进行的职务行为,有法律效力
针对此事,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咨询了菏泽牡丹北斗法律服务所律师赵孝铎,他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中丞·玖璋台售楼处销售人员代表了他们公司,签订承诺书就属于公司的职务行为。即使管理层不承认此份承诺书,他们可以处分员工,但是签订了承诺书,开发商就应该履行承诺,否则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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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章骗贷款
中华网财经讯,近日,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判决书显示,重庆市德旺煤炭有限公司实控人李某,通过伪造公章、材料的手段,以其名下公司的名义先后骗取平安银行重庆分行资金共计1.0035亿元。伪造材料为何能够逃过银行的审查?平安银行风控是否存在纰漏?
伪造公章、材料,先后从平安银行骗取1亿元
2006年12月21日,重庆市德旺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旺公司”)成立,从事煤炭贸易活动。2009年,被告人李某出资收购了德旺公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系公司监事,负责公司日常事务。
2012年6月开始,被告人李某利用德旺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纸公司”)的煤炭销售关系,多次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重庆分行”,原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为顺利申请贷款,李某每次将德旺公司对林纸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贷款质押担保。同时,德旺公司每年与平安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为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等协议。因德旺公司对林纸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足,不符合平安银行重庆分行的贷款条件,被告人李某遂利用对林纸公司开具的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故意夸大德旺公司对林纸公司的应收账款额度,并将该虚构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并质押给平安银行重庆分行。
因贷款审核需要,平安银行重庆分行每次贷款前需前往林纸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确认或书面询证。为顺利骗取贷款,被告人李某遂私下勾结时任林纸公司热电事业部采购计划科计划员黎某,请求其在银行工作人员前来核实应收账款情况时配合签字、盖章。黎某表示同意。被告人李某安排员工吴某将伪造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及含有虚假的德旺公司对林纸公司的应收账款明细及结算单等电子资料的U盘送至黎某的办公室。同时,黎某将U盘内的上述资料拷贝至自己办公电脑,以便银行工作人员核查。随后,当平安银行重庆分行工作人员前往黎雨的办公室进行对账时,应被告人李某请求,黎某遂在含有虚增金额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确认函》、《应收账款转让询证函》等资料上签名,并加盖上述由李某提供的伪造的林纸公司合同专用章。当银行工作人员离开后,吴某遂将上述伪造的印章带走,并将黎某电脑中伪造的应收账款资料删除。
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利用上述手段,先后二十一次从平安银行重庆分行贷款共计10035万元(其中贷款4536万元、承兑汇票5499万元),其中2014年2月至6月的七笔贷款未按期归还。截至2015年5月14日,尚有2470.544537万元贷款未归还。
骗贷21次!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或现纰漏
伪造的公章、材料为何能够逃过银行的审查?为何能从平安银行骗贷21次之多?
被告人李某辩解称,没有安排吴某将U盘和假印章交黎某以应对银行询证,本案实际是平安银行重庆分行为占有德旺公司和获取法定利息之外利益与黎某勾结而违规发放贷款。
法院认为,本案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证明黎某与平安银行重庆分行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共同骗取贷款,以侵占重庆市德旺煤炭有限公司利益的事实,被告人李某辩称本案发生是黎雨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造成的,该事实既不符合人的日常行为逻辑,亦与客观事实不符。
中华网财经注意到,近段时间,关于银行遭遇骗贷的报道层出不穷。统计发现,仅今年1-6月份爆出的银行骗贷金额已超百亿元。其中,安徽某物流公司联合19家企业对15家银行进行骗贷,他们签订虚假贸易合同、虚构资金用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几乎同样的手段,在15家银行循环融资均无阻,持续时间达2年之久。涉及的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中小银行,套路之深、手段之狠令人叹服。
分析认为,金融系统持续爆发“骗贷”案件,一般有2个共同点:一是银行“内鬼”协助作案;二是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出现纰漏。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披露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在2012年至2014年的2年内,一高中文化男子朱某,伙同高某、王某等14人采用虚构贷款主体身份,编造虚假理由,伪造贷款资料等方式,用近乎相同手法对凉山州商业银行骗贷38次,骗得资金共计2.81亿元。而在明知朱某等人信贷资料造假情况下,时任凉山州商业银行的副行长陈某、凉山州商业银行小贷中心任主任毛某,仍然利用职务便利为朱某“开绿灯”。
去年7月,银保监会向各大银行、保险公司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交易背景真实,严防虚假交易、虚构融资、非法获利现象。特别是加强真实性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时,应对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与专业判断。
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杨丽平也强调,“银行要加强风险防范,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要诚信,不能做假,本身没有交易你说有交易,然后进行这样的融资,这是违法违规的。基于真实的交易,银行能够提供支持的就应该提供支持”。
严防虚假交易、加强内部风险管理,银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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