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向田间都是爱:建行黑龙江鹤岗绥滨支行“智慧金种子”送福利,下面是中国发展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鹤岗小额贷款公司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秦薏颜、黄洋洋、林鹏、记者林强报道 春耕备耕时期,也正是农民朋友们寻求资金支持的关键期,为了及时帮助农民朋友做好春耕工作,建设银行绥滨支行从服务三农大局出发,依托“智慧乡村”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简化贷款手续、线上贷款等措施,将源源不断的助农贷款“智慧金种子”拨向春耕一线,加快了春耕生产步伐。
建设银行绥滨支行客户经理在指导农户办理业务。摄影:索洪鹏
“建行贷款便宜,放款还快,一年贷款利息得省两三万块钱,建行也是相信我们农民,我们一定按时还贷。”家住绥滨县连生乡靠山村的农户宋悦军今年种了48垧水田,因为春耕资金周转不开,眼下建设银行的助农贷款可是解决了他的大问题。
据了解,从春节过后,建设银行绥滨支行所有的信贷人员全部投入到了贷款发放的第一线,走村入户及时采集农户的个人信息。在业务办理上,开放了绿色通道,手续逐年简化,现在农户们贷款不用到营业厅办理,都是手机线上办理,而且下款时间也非常及时。
建设银行绥滨支行晨会一角。摄影:林鹏
据建设银行绥滨支行客户经理殷富强介绍,建行助农贷款具有利率低,月息四厘四、申请简便快捷,无需联保、贷款秒到账等特点。建设银行绥滨支行为服务广大农村客户,在全县109个行政村部署了裕农通服务点,满足了农户日常小额金融业务的需求。在疫情期间,为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助力实体经济复苏,建行推出了商户贷款,只要在建行办理商户收单业务的企业均可前来测额并申请。
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连生乡靠山村的农户正在田间插秧。摄影:高鹏
近年来,建设银行绥滨支行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立行宗旨,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引来“智慧乡村”金融活水,让广大农民切实享受到普惠金融的福利和便利,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怎么联系民间借贷人
在一起民间借贷中
中间人“牵线搭桥”
谁料
借款人却玩起了“失踪”
出借人起诉“中间人”要求其还款
这种做法可行吗?
让我们一起看看
天津三中院法官刘光顺怎么说
案情简介
熊某和张某是亲戚关系。经张某居中介绍,熊某以银行转账方式借给胡某5万元,未出具借条。胡某口头承诺用半月即还。
到期后,胡某对熊某的多次还款要求不予理睬,且直接玩起“失踪”。
熊某又多次通过微信
电话方式联系张某催要
但是仍然催要无果
无奈之下
熊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要求张某偿还借款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仅能证明张某系案涉借款的“中间人”,不能证明其已经构成债务加入或者保证,且无证据证明其从该笔债务中获取经济利益。
故熊某和张某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判决驳回熊某的诉讼请求。
现行经济中民间融资较为活跃
一些急需资金的借款人
往往通过亲戚、朋友寻找和介绍出借人
以实现迅速借款的目的
帮助达成借贷合意的人俗称“中间人”
然而
一旦出现借款人未按约还款
出借人往往要求“中间人”
帮忙催要、担保甚至承诺还款
此时
“中间人”若作出补足差额等类似承诺,则其身份转变为保证人;若作出愿意加入债务或与债务人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则其身份转变为债务人。
法官在此提醒
日常生活中
出借人应增强维权意识
不因熟人或亲戚等情感因素
而忽视让借款人
出具借条、收据等重要凭证
并提供担保
也不要轻易
给别人借款做担保人或中间人
以免因朋友赖账让自己失了交情
并带来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
转自:天津三中院|
来源: 石家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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