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起施行!合肥公积金有这些调整,下面是大皖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合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据合肥晚报报道 4月23日起,修订后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办法》优化提取业务办理流程,取消购房、还贷提取产权比例限制,将购买等多个提取事项办理时限从一年内办理调整为二年内办理。
买房提取时限 延长到二年内办理
提取申请时间是新《办法》中非常大的一个变化,明确提取的申请时间及次数,并将部分提取事项的提取时限进行了调整。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拆迁安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等”提取事项办理时限从一年内办理调整为二年内办理。如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应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办法》中原第五条第(三)项“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修订为第(五)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取消了区域限制。
对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转入缴存人本人名下有效Ⅰ类账户借记卡(包含①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银行卡,②社保卡,③徽行公积金联名卡)。
取消购房、还贷提取产权比例限制
第三章“提取额度”修订为“提取金额”;对各提取事项的提取对象、金额、提取时限及次数逐条予以明确。新《办法》还删除了“除配偶之外的其他共有产权人在规定提取总额内按产权比确定提取额度”的内容,取消购房、还贷提取产权比例限制。
记者注意到,对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缴存人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应大于本市规定的当年度提取限额。
使用“公积金冲还贷”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在还款期内,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账户余额超过一万元时,可一次性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余额。
3万公积金余额能贷60万吗
近日,苏州公积金中心推出《苏州住房公积金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标准(试行)》,细化了数字人民币在公积金资金业务、结算、账户、核算、安全等管理方面的规范化要求。苏州是全国首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城市之一。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员工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不包括工业园区),目前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不超过账户余额的15倍(原为10倍)计算,但贷款额度上限不变,即个人6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90万元;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余额的10倍(原为6倍)计算,贷款限额不变,即个人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50万元。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未成年)缴存职工,在苏州大市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次贷款额度可上浮30%。按照计算,若首房首贷,家庭最高可贷117万元,个人最高贷78万元。此外,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苏州上调住房公积金可贷倍数##苏州多孩家庭首房首贷额度可上浮30%# 还是以前那句话,今年的楼市是必须要刺激起来了,否则后果很严重。我们这边已经有千万级别的豪宅盘停工了... 而且某些地方已经到了要当月卖出一块地才能发工资的地步了。不说其他连锁反应,光地卖不出去这一条就不好办,多了不敢说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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