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小额贷款护航脱贫群众不返贫,下面是中国小康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尉氏县小额贷款
“扶贫小额贷款不用担保,还不用出利息,手续简单,放款也快,为贫困户脱贫提供了很大帮助。”5月25日,尉氏县南曹乡扶贫办主任黄灿告诉笔者。
据了解,尉氏县延续金融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群众提供资金支持。
南曹乡后孙村的脱贫户孙法正是金融扶贫政策的受益者。2019年,在驻村帮扶责任人的帮助下,孙法正向农商银行贷款2万元,购买了19只母羊,当年繁殖20多只。去年他又申请扶贫贷款3万元,扩大养殖规模,当年实现了脱贫,家中也盖上了四间新瓦房,购置了电视、空调,生活越过越红火。
今年,南曹乡又有66户脱贫户申请了扶贫小额贷款,累计发放资金86.6万元。该乡冯庄村的脱贫户张存良将2万元贷款用于大蒜种植,“今年大蒜价格高、销量好,咱这腰包越来越鼓啦!” 张存良显得十分高兴。
据尉氏县金融局有关人员介绍,截至2021年5月25日,该县累计发放扶贫贷款6227户1.47亿元,其中2021年新增贷款733户1994.5万元,金融可得性和脱贫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尉氏县委宣传部供稿 黄留宝 徐嘉琳)
尉氏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吴文中)7月5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不远万里奔赴湖南省平江县,成功将隐匿数年的失信人曾某抓获归案。在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曾某放弃抵抗,于当日下午交付了20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2014年10月,被告曾某在原告尉氏县众鑫投资担保公司的担保下,向开封市商业银行尉氏支行贷款150万元,随后被告以其自有工厂的生产设备向原告提供抵押反担保。2016年10月,借款合同到期后,曾某无力偿还贷款,尉氏县众鑫投资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只得依照合同约定向出借人开封市商业银行尉氏支行偿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64万余元。因曾某与他人有经济纠纷,工厂设备已于2016年1月被全部拉走,现已不知去向,担保人尉氏县众鑫投资担保公司向尉氏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支持对该套设备行使优先受偿权。后经法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曾某向原告偿还164万余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迅速开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并未查找到曾某名下银行存款及车辆房产信息,加上曾某躲避执行,踪迹不定,给案件执行工作造成了严重困扰。
2018年7月3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电话,得知曾某正在湖南省平江县的家中,便当即驱车赶往平江县。7月5日上午,执行干警在平江县法院的配合下成功抓获曾某,将其带至平江县法院。在对其办理司法拘留手续时,曾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请求履行判决义务,随后通知家属送来20万元执行款。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曾某承诺在两年内偿还欠款及利息。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期,该院执行干警不畏艰难,敢于亮剑,对规避、抗拒执行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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