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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金额能改(银行住房贷款利率计算器)

事关千万人!存量房贷今起下调,下面是北京日报客户端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住房贷款金额能改

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前夕,已有银行发布公告解读预热。9月24日,建设银行发布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称,9月25日,该行将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调整,同时,对于“二套转首套”、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也可于当日申请利率调整。除建设银行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也于近期发布公告,对“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操作进行说明。在分析人士看来,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调,对借款人而言可节约利息支出,将“二套转首套”及固定利率贷款纳入调整范围,使得受益群体扩大,能有效减轻“提前还贷”的现象,为银行留住优质的房贷客户。

首套房贷自动降

9月24日,建设银行发布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第三期,对次日的利率调整工作进行说明。建设银行表示,9月25日,该行将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调整,对于原贷款发放时符合当地首套房资质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将于当日统一完成利率调整,调整后的利率当日立即生效。

9月25日8:00起,借款人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建行智慧个贷”小程序等渠道“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其他入口查询将于9月26日更新利率信息。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大幕即将拉开,除建设银行外,9月25日起,各大银行也将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包括6家国有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以及5家城商行在内的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均已官宣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调整细则,调整范围为8月31日(含)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部分银行在近期已相继在手机银行App上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借款人可自行查询存量房贷发放时是否属于首套房贷以及贷款余额、当前利率水平等相关信息。个别借款人反映,近期已和银行签署了贷款置换协议,房贷利率下调至4.2%。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具有“一箭三雕”的作用:一是有助于减少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稳定和扩大住房消费需求,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二是有助于缩窄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利差,减少居民扎堆提前还款和违规“转贷”行为,为银行留住优质的房贷客户;三是有助于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推动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据有关测算,此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平均降幅大约为80个基点。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4.3%,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超过5000元。

二套转首套房贷需申请

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首套房贷款于9月25日开启自动降息的同时,“二套转首套”、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也可于当日申请利率调整,需要借款人主动申请。

建设银行提到,9月25日起,该行将在手机银行App、“建行智慧个贷”小程序等渠道上线“二套转首套申请复核功能”,借款人可点击“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复核”,选择复核类型“首套、非首套认定结果”,上传申请认定为首套房贷的证明材料,填写联系方式等信息。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的借款人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建行智慧个贷”小程序等渠道“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一键完成浮动利率转换。除线上渠道外,借款人也可携带身份证件、首套房贷证明材料至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工商银行也表示,将于9月25日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上线“二套转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功能。对于“二套转首套”房贷利率调整,需要借款人主动向银行发起申请,其中10月22日前完成的利率调整申请,该行将于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批量利率调整。

中国银行在“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操作指南中也提及,对于“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该行将在借款人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于10月25日进行利率集中调整。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认为,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调,对借款人而言可节约利息支出,将“二套转首套”及固定利率贷款纳入调整范围,使得受益群体扩大,能有效减轻“提前还贷”的现象,为银行留住优质的房贷客户。

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将开启下调或申请,为顺利办理相关业务,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建议,银行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同时也为客户提供查询服务,配套查询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金额、本金余额、当前执行利率、利率计算方式、发放时是否首套房贷等信息,从而简化办理流程。对于借款人,建议及时与当地银行沟通、了解调整政策,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调整方案。尤其是考虑到“二套转首套”的情况,大多需要借款人主动向银行提出申请,因此建议及时与贷款银行交流确认自己是否具备相关资格。

来源 北京商报 | 作者 李海颜

编辑 李拓

流程编辑 马晓双

银行住房贷款利率计算器

来源:中国银行网站

中国银行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发挥金融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

1、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二、调整规则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

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不调整。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二)人行基准利率贷款

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固定利率贷款

固定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四)不良类贷款

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调整方式

根据人民银行公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我行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

1、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2、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四、受理渠道及时间安排

1、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对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集中调整后,我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我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4、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五、温馨提示

1、9月25日起,您可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在“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模块下,对您名下房贷是否符合调整条件、调整进度及调整结果等情况进行查询。

2、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否则视为同意本次利率调整。

3、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加点值形式,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调整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复调整。

4、为落实人民银行便捷借款人导向,借款人无需重签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

5、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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