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第三章,我的民工朋友们。,下面是电流不懂电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个人贷款第一章
《贷款》
作者:五月的冷风
第三章我的民工朋友们 (续)
接上回,李程强和黄大仙在烧烤摊上人品爆发,一口气中了二十瓶啤酒。正当两人为了这些酒而发愁时,黄大仙提议打电话让老袁他们过来把今天的好手气分享,李程强毫不犹豫地拨通了老袁的电话。
“袁哥,还没睡吧,赶紧的,带着弟兄们过来喝酒!”李程强的带着几分醉意。
“真的假的?你们发财了?”电话那头的老袁充满着质疑。
“是的,今天撞大运了,我们中了二十瓶啤酒,再不来就全倒地上了!”一边的黄大仙兴奋地吼到。
“好,我马上就到,你们在哪里?”老袁的声音变得激动。
“出门左转三分钟的烧烤摊!”李程强语气里带着自豪。
挂了电话不一会儿,老袁就带着一群人赶到了,大家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喝了个够。连平日里舍不得喝酒的李老头也趁机喝了两瓶,老四川嫌干喝不过瘾,又点了些菜。
就这样,大家在一起吃着喝着,诉说着自己的苦衷,诉说在外打工的不易,诉说着自己遇到的人和事,就这样,时间很快就来到12点。
这时候,作为工头的老袁叫大家散了,结了账,都回去了。
我们故事的主人李程强回到家里,躺在自己的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这些天,接触了太多的人和事,干了很多以前没有干过的工作,他在想,自己以后会不会像他的这些民工朋友们一样,为了生活而到处奔波,为了还债而寄人篱下。他也曾想象自己以后会有份体面的工作,娶妻生子,其乐融融,可是就现在这个条件,有哪家的姑娘会看上他呢?家里为了还银行贷款已经出现青黄不接,现在自己只有靠着这微薄的收入勉强度日。自己还有未来吗?以后在家里还有自己的地位吗?他不敢想,可又不得不想,就这样,在想和不想之间,我们故事的主人李程强慢慢的睡着了。
第二天,在工地上,李程强发现大家和他的关系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距离,变得热情开朗起来,显然大伙已经接受了这个才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渐渐的,李程强也逐渐和大家融为一体,开始抢着干,积极主动的去帮助小绿豆和彭秀才,会在休息的间隙和彭秀才聊大学的往事,和小绿豆讲以前遇到的人和事,是啊,他们虽然都有了身份证,但是实际上都还是未成年,李程强觉得他们的人生和自己之前的经历相比起来自己的简直是过得太好了,一个人的时候自己也会反复的问自己,我究竟该怎么生活下去?未来,真的那么让人期待吗?也许,李程强想的有点多,因为这段时间的社会生活让他感到迷茫,让他觉着心里很憋屈,他很想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干事业,可是往日的同学都已经不在身边,有的同学在家庭的帮助下选择了不同的人生道路,有的靠自己的努力也已经取得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他感觉被遗弃了。
可是命运总是这样的造化弄人,在他感到无助的时候,一个消息的到来让他的人生又开始发生转变。是个什么消息呢?就是他们工地的工厂要招大学生工人了。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工地上拿着风镐在和一块巨大的岩石战斗着,而他的民工朋友们也在每人对着一块岩石进行艰苦的战斗,烈日的阳光下,汗水交织着,一滴滴的落在干燥的土地上。
“大强,你知道吗?工厂要招工了。”旁边的小绿豆趁着换人的间隙对李程强说。
“是吗?你怎么知道的?”李程强一边擦着头上的汗一边问。
“昨晚上你回去后老板向袁大头说的。他告诉我们了,今天就有几个人没来了。”
小绿豆一脸真诚的看着李程强。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啊。”李程强仰头喝光了水壶里的水。
“你这个人,还是那么客气,真不习惯。”小绿豆一脸疑惑,接着也喝完了自己的水。
“走吧,今天的事比较困难,咱们得早点干完,不然晚上就要加班了。”李程强边说边走向自己的风镐。
“等等我,我不想加班。”小绿豆也紧跟其后。
再次举起风镐,李程强感觉就像拿起了枪,对着那块没有破碎的大石头开始了猛烈的进攻,这风镐嗒嗒声确实也像极了机枪的响声,就像对着敌人开火一样,不同的是,他的敌人是眼前这块巨大的石头。风镐打石头,干过这活的朋友们都知道,越到难打的地方就要继续坚持住,直到把石头敲碎,不然风镐的反弹力会把双手震得生疼。此时此刻,李程强和小绿豆都遇到了困难的地方,他们两个依旧没有松手,风镐的反弹震的手臂在一阵生疼,两个人最终忍受不住,发出了对生活的呐喊。
“啊~~~!去你大爷的!我今天非把你敲碎不可!”李程强大吼道。
“来呀!看我今天要把你敲碎!”一边的小绿豆也在进行着情绪的发泄。
看到这里,我们对小绿豆有了更多的好奇,是啊,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他还在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就和彭秀才一样,因为家庭的原因没能继续上学,没有像其他同龄人那样坐在明亮的学校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因为家里欠了别人的债,不得已辍学出来打工,和彭秀才不同的是,他可能再也回不到学校了。想到这里,李程强和小绿豆身上都铆足了劲,才把眼前的石头敲碎。
散工以后,李程强告别了小绿豆和他的工友们,骑上自己的单车快速回到家里,一番洗漱后,他顾不上吃饭,就跑到工厂大门口边的告示栏上,仔细而认真的寻找着。他想进厂里干活,那样就可以像自己父亲那样有更多的机会去学习,去提升自己,从而有着不同的人生。
找来找去,终于看到了那条招工的消息,他立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飞快地记着。回到家,不知道父亲什么时候回来了,两个人终于又见面了。
“你回来。”李程强的父亲说着。
李程强只有回到桌旁,坐下,等着父亲的责备。因为他父亲其实早就知道他去工地上打工了,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却一直没有提这件事。
“工地上的日子不好过吧?”李程强的父亲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其实你去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了,不想和你提起来是为了让你自己去感受一下这个社会的残酷。”
“那个工地的老板是我们项目的承包商,他也不会难为你。”李程强的父亲接着说道“你如果想明白了,就来和我说吧。现在厂里在招工,你想去厂里上班的话,想清楚了再来和我说,明白了没?”
“明白了。”听到这里,李程强从嘴里挤出了这几个字。
“家里的贷款不差你那份,你只要好好找个工作,让我和你妈安心就成了。”李程强的父亲说着,看儿子的目光也稍微柔和了些。
晚上,躺在床上的李程强明白了一切,原来自己所谓的自尊心在现实生活里其实不值一文,因为现实的冰冷已经完全打破了他那坚强的内心。他再也当不了保尔柯察金或者孙绍平似的人物了,他只能接受现实和命运。想到这里,他剧烈的思想斗争已不再剧烈,如果他按照家里指的方向去走,那么他可以告别现在的生活,可以在厂里踏踏实实的干,可以学到社会上学不到的东西,他的知识也就有了用武之地,不过自己就像个平凡人一样度过自己平淡的一生。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着选择,不同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结果,有的人选择会让自己从此开始一帆风顺的人生,而有的人的选择则会让自己落入万丈深渊。是啊,面临着选择,是服从命运的安排还是奋起反抗呢?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在时代的大环境影响下,任何选择都逃不出命运的安排。
我们故事的主人李程强在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后,最终选择了听从父亲的建议,于是在喃喃自语中逐渐进入了梦乡,因为他知道,明天太阳依旧会照常升起。
第三天,阳光依旧照着那片工地,我们故事的主人李程强知道自己在工地上的时间不多了,因为他已经向自己的父亲低下了自己曾今高傲的头,尽管在家里,他也想得到来自父母的肯定,也许那是几乎不可能的额事。
在工地上,小绿豆和黄大仙、彭秀才一起挤在车手张的拖拉机上,一路风尘仆仆的向着新的任务地点赶去,老板又接到了新的活,需要一批熟练的人去干,看着远去的工友,他只有骑着自己的单车继续向着自己的工地赶去,那里,老四川和李老头在等着他这个青壮劳力去开始一天的工作。
到了工地现场,果不其然,加上他一共才三个人,今天依旧是风镐打石头,李程强让老四川领了一支风镐,自己领了一支,而李老头没领,李程强计划让李老头在后面跟着,随时把打下来的碎石头铲走装车,顺便照顾一下他和老四川的水壶。
戴上护目镜,启动空压机,开始打石头,今天的李程强显得格外稳重,也特别有耐心,可能是由于昼夜温差大的原因,今天的石头显得格外的好打,不一会儿打碎的石头就堆满了脚边的空地,而老四川好像显得很慌乱,左敲右打,进度依旧赶不上李程强。
“大强,大强!”老四川在一边喊到。
“怎么了?”李程强停下手中的风镐,问到。
“大强,我昨晚上没睡好,今天的活计我不得行了(我干不动了),你帮帮我行不?我今天的工就记你头上,晚上我和袁大头说。”老四川一边扶着风镐,一边喘着气说到,阳光照在他身上,汗水已经湿透了他的上衣。
“你先休息吧,去阴凉处歇会儿,喝点水,一会儿再说。”李程强一边招呼着老四川,一边走到他刚才打的石头那里去,一把抓起风镐,开始帮老四川打石头。
“你这样会吃亏的。”默不作声的李老头说到。
“无所谓了。”李程强头也不回。
“老四川其实也很难,他还有个女儿在读书。”李老头发声了“昨天晚上和女儿通了电话,结果一晚上没睡。”
“哦~~~”李程强回了一声,继续打着石头。
为了让两支风镐都在干活,李程强就用铁丝把风镐把手绑起来,让两支风镐往一个方向打石头,他只要来回查看风镐的走向和掘进深度,随时变换着掘进的角度,不一会儿大块的石头就掉了下来,工作效率反而提升了不少。
“不愧是读了书的人,一个人干都可以这么巧”一边喝水的老四川在一边夸到。
“你呀,也不瞧瞧,人家是什么学历的人。”李老头放下铲子,在一边笑着说。
“哎,要是我家娃娃能有他这点本事就好了。”老四川在感慨。
“行啦,行啦,你也不要在意,先休息好,今天你的工就记在大强那,人家心也善良。”老李头喝了口水。
“是呢,这样的人以后不管走到哪里都不得了。”老四川也在一边说到。(未完待续)
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
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公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方式和时间等事项。
具体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三、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
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七、温馨提示
(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五)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更好服务客户,我行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后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二是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三是其他满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对于当地政府目前尚未明确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城市,可待当地政策确定后按照《通知》及本公告内容执行。
二、调整规则
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2019年8月,人民银行发布第16号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为LPR。2022年5月,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自2022年5月15日起,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LPR减20个基点。
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
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3.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三、服务渠道及时间
(一)服务渠道。
后续我行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您可于2023年9月15日起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二)调整及生效时间。
1.按照《通知》要求,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2.如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请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3.经查询不在调整范围,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登录我行掌上银行,自助发起首套住房利率标准认定申请,线上提交贷款经办行认可的承诺书、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将于近期发布,敬请关注)。客户也可线下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办理并提交材料。经认定符合《通知》条件的,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进行批量调整。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出申请的,我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符合《通知》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客户可在我行掌上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查询进度。
4.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定价基准LPR以约定的重定价规则调整。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按以下方式办理:
1.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2.固定利率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为次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3.贷款发放时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需进行定价基准转换的客户,可在2023年9月22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转换申请,纳入2023年9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之后提出转换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不含)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并下调定价水平。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提供线上转换申请服务。
4.对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且需进行定价基准转换的客户,需在提出首套认定申请时一并申请定价基准转换,认定通过的,利率定价基准转换与贷款利率水平调整同步进行。
5.按照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本次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以及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贷款。
五、郑重提示
(一)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9月20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批量下调后,如不接受调整的,客户可于调整7日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撤销。敬请留意。
(二)在为客户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可通过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咨询。如果您还没有安装我行掌上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发挥金融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
1、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二、调整规则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
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不调整。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二)人行基准利率贷款
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固定利率贷款
固定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四)不良类贷款
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三、调整方式
根据人民银行公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我行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
1、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2、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四、受理渠道及时间安排
1、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对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集中调整后,我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我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4、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五、温馨提示
1、9月25日起,您可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在“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模块下,对您名下房贷是否符合调整条件、调整进度及调整结果等情况进行查询。
2、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否则视为同意本次利率调整。
3、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加点值形式,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调整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复调整。
4、为落实人民银行便捷借款人导向,借款人无需重签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
5、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建设银行客户:
2023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后,我行发布《中国建设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为回应民生关切、服务百姓安居,现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
(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连续拖欠天数超过90天,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二、在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公告中,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政策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
(一)浮动利率贷款
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二)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
三、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新发放贷款置换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拟采取以下调整方式:
2023年9月25日,我行拟对符合本公告“一、(一)”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
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接受以下两种情形申请:
(一)符合本公告“一、(二)”情形,即,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与我行签订协议。
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上述两种情形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交的,2023年10月25日开始审核,于确认符合条件后的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023年10月25日(含)以后还清拖欠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须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在上述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客户意愿等,我行也会提供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
涉及客户的操作细节,后续将进一步明确。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房贷利率调整客户问答。为提升客户服务便利性,我行将陆续开通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提供信息查询和申请受理等服务。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调整成功后,您可通过我行相关渠道查询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
我行将以客户为中心,确保客户享受公平一致的服务,积极做好本次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客户服务工作。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建设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有疑问,可详询贷款经办机构或拨打95533客服热线。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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