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资金中心 即日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下面是兰州晚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甘肃银行个人贷款额度
兰州晚报讯 1月6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省资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购买的,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自住住房(兰州市域内),且该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可根据条件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据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商转公”贷款申请除符合《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六项条件:一是申请人为原商业住房贷款人或其配偶,且申请人为原商业住房贷款抵押人。申请人未婚、离异、丧偶的,以本人名义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配偶应为共同申请人。二是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且权属明晰,无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情形。该房屋能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且在办理“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业务期间不得增加其他抵押权人。三是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住房贷款须正常、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四是已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且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办理“商转公”贷款。五是“商转公”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借款申请人须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息超出“商转公”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以自筹资金方式足额偿还。六是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与“商转公”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原则上为同一银行。
关于大家关心的“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问题,该工作人员介绍,“商转公”贷款额度按现行规定核准,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出拟转贷余额。贷款期限按现行规定核准,且与商业住房贷款已还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商业住房贷款已还年限按年取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
晚报回音
“商转公”额度到底怎么算?
1月6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连实施“商转公”贷款利好政策,本报也收到不少读者留言,咨询自己的情形是否能办理“商转公”,其中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是“将原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息超出转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以自筹资金方式足额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金剩余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怎么理解?
兰州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公积金可贷额度测算为60万元,目前实际商贷本息还有65万元,那就需要自筹资金先把差额的5万元足额偿还后,在符合其他各项条件的情况下,即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缴存职工,可前往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办理窗口或兰州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测算公积金可贷额度,并在窗口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领取“商转公”贷款同意书等资料。
省资金中心缴存职工可在该中心官网查看详细的“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
编辑:王姝轩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中新网10月14日电 中国银保监会微信公号14日发布《关于警惕贷款中介不法行为侵害的风险提示》,《提示》指出,贷款市场上,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其实这些诱人条件的背后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这些不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有借款需求的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警惕非法中介或不法行为侵害权益,注意防范陷阱风险。同时,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理性借贷,从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从正规机构获取融资服务
消费者如果有借款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者办理。如确需中介服务,不要轻信间接的贷款服务要约,要注意核实中介机构资质,详细了解中介服务与合同内容,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虚假宣传行为。
了解贷款产品的重要信息
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办理贷款时,要注意看清贷款条件、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重要信息。坚持诚信理念,向正规机构提供真实贷款申请资料,珍惜个人征信,理性借贷,及时还款。
警惕向无关账户的转账要求
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于超出贷款合同约定的转账要求要注意,警惕以“刷流水”“走账”为由的打款要求,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防范被骗取资金风险。如发现自己陷入不法中介陷阱,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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