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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剥离和贷款置换的区别(最新置换贷款监管规定)

贷款知识 Anna高 原创

“三万亿”隐性债务置换平衡术:贷款换贷款、非标 平台再活血,下面是Anna高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剥离和贷款置换的区别

新一轮债务置换已开启。与上一轮不同的是,这一轮置换的对象是隐性债务,置换方式将以贷款置换贷款、非标(上一轮置换对象是政府债务,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置换贷款、非标等)。相同的是,这都将缓释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7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报道,某股份行已下发隐性债务置换文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去年10月国办发〔2018〕101号文下发后,部分股份行及城商行参与了置换隐性债务的尝试,但规模不大,近期国有大行也在跟进。

新一轮债务置换已开启。-宋文辉 图

多位银行人士反馈,所置换的隐性债务要求对应具体项目且原有存量债务发生时间需在2017年7月14日之前。此外,要求原项目财务可持续。

“财务可持续就是要求项目具备现金流,存量隐性债务中有现金流的业务可能只有10%左右。隐性债务规模各机构测算数据不一,但大体在30万亿-40万亿。测算来看,能置换的隐性债务规模可能在3-4万亿之间。”某大型券商首席固收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不过他补充称,现金流的认定存在空间,具体取决于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

隐性债务的承贷主体仍是融资平台,但目前融资平台已剥离政府信用,银行在投放置换贷款时也会考虑承贷主体的风险。宏观层面上,需在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之间平衡。

项目收益可持续

去年10月份下发的国办发〔2018〕101号文指出,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前提下,对存量隐性债务难以偿还的,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此后已有部分商业银行介入这类业务。

江浙地区一县城投公司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有一笔1.3亿的债务到期,后和当地城商行协商,达成了展期的协议。

西南某地市一股份行人士介绍,当地置换的隐性债务需是2017年7月14日之前形成的。本地城商行先介入,然后四大行跟进了。“做这个业务既有投放,又有不错的回报。”他说。

今年6月,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下发,一些具体要求得以明确。“文件下发后,相当于给银行机构壮了壮胆。”前述券商固收首席分析师说。据记者了解,去年四季度即有部分股份行参与置换隐性债务,但近期参与机构明显增多。

西南地区某AA园区城投公司人士表示,最近公司在和一家国有大行谈置换的问题,主要是置换园区建设形成的有收益的债务。“城投是相对较好的资产,利息各方面都有保障。”他表示。

中部省份某银行信贷部人士介绍,分行最近在做置换隐性债务的工作,要求融资平台主体符合总行的授信政策。具体看,以优质的省市级平台为主,一些低层级的平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具体置换需要一家家审批,利率、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他说。

对于项目收益则有特殊要求。中部省份某政策性银行信贷部人士表示,目前分行主要是置换“自身”的隐性债务,而且要求项目具备现金流,以地铁、高速公路等项目形成的债务为主。

前述下发文件的股份行则要求,置换授信应具有经政府审定的债务化解方案及明确的还款资金安排,同时应谨慎评判还款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合规性及充足性,还款资金未能妥善落实的不得介入。

这实际上在强调项目应财务可持续:如果置换不具现金流的项目债务,将可能形成“旁氏”,加剧金融风险;而如果置换有现金流的债务,则是基于项目本身的资产收益性考虑,从而使之符合“市场化”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去年隐性债务认定时,部分有现金流的项目也采用财政担保等方式融资,因此被计入隐性债务。这类项目主要包括地铁、高速公路、供水、供热等,相关项目形成的债务将是置换的对象,但这类项目的占比并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涉及到财政担保等因素隐性债务并不合规,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置换则合规。前述下发文件的股份行要求,置换前业务合规性问题不影响本行置换后资产安全性,且不能出现新的合规问题。

置换“别人家”的空间

在市场人士看来,101号文已允许金融机构置换“自家的”隐性债务,但能否置换“别人家”的隐性债务存疑。该股份行的信贷指引则指出可以置换其他金融机构隐性债务。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种可能是以低成本信贷置换高成本的非标。这一场景下,如果非标资产是银行通过通道投放的,那么这类置换还符合了“非标回表”的要求。

另一种场景是大行、股份行置换中小行的信贷。由于近期一些风险事件的冲击,中小行同业存单和二级资本债发行并不顺畅,可能面临缩表压力。缩表的过程中,资产端城投信贷资产亦可能成为“卖出”的对象。一些银行人士认为,这部分可能成为大行、股份行置换的对象。

置换后将对银行、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上一轮置换后,商业银行资产端“贷款”变为“地方政府债券”,这一轮则是期限拉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城投贷款仍是优质资产,置换符合规定的隐性债务可以缓解“资产荒”压力。对于城投而言,置换后可以腾挪出资金去偿还其他债务,减轻到期债务压力,缓释债务风险。

“整体上是利好,但如果置换的规模过大,可能会挤占其他行业的信贷资源,因此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并适度控制好规模。” 前述券商固收首席分析师说。

值得注意的是,信贷置换隐性债务这一方式只是将债务期限拉长,但债务余额并没有改变,仍需进一步化解。

最新置换贷款监管规定

“好几次致电经办支行了解房贷情况,对方都在通话中”“最近每天都有很多客户打电话咨询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事宜,我们经常加班到晚上十点多,饭都顾不上吃”……一边是借款人对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急切期待,一边是银行业务员加班加点,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距离9月25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进入“十天”倒计时。除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相继发布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公告外,近期也有多家村镇银行加入行列中。

从记者采访的情况来看,为提升申请的便利性,多家银行已在手机银行App上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借款人可进行相关信息查询。此外,部分无法在9月25日进行自动转换的借款人已接到银行电话,并在线上签订了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确认书,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的方式进行调整。

银行积极备战

9月14日,工商银行在手机银行上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借款人可查询住房贷款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政策还是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以及是否符合9月25日自动调整利率的范围。

《证券日报》记者从多位在工商银行办理房贷的借款人处了解到,对于目前已经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政策的个人住房贷款,查询页面会显示“首套”字样,并提示借款人“如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需要您主动申请利率调整,我行将统一调整”。若查询页面显示为“二套”,则会明确提示借款人“您的贷款目前均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政策,如按我行公告所述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可于9月25日(含)后向我行提交申请”。

无独有偶,9月12日起,在建设银行办理房贷的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建行智慧个贷”小程序等渠道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目前贷款状态及连续拖欠天数。

建设银行河北地区某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借款人在查询目前贷款状态时,需留意页面中几项内容:第一,是否为浮动利率,如果贷款为固定利率则需要借款人主动向银行申请调整;第二,有无拖欠和逾期,若有的话则需还清后才能再次向银行申请;第三,是否为首套房,若按照最新政策为首套房,但查询页面中未显示首套房的,则需要借款人主动向银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我于2019年12月5日在建设银行办理的首套住房贷款,期限20年,利率调整方式选择的固定利率,年利率为5.88%,属于利率高位。目前计划向银行申请协商,将固定利率贷款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若申请成功,利率应该会降至5%以下,对我们而言能减轻不少压力。”家住成都市的万女士对记者表示。

还有银行也即将跟进提供存量房贷利率查询等服务。农业银行此前表示,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借款人可于9月15日起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

部分借款人需“手动调整”

从目前多家银行公布的调整细则来看,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多家银行将主动按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此外,还可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调整。例如,工商银行此前公告称:“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一,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二,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其中,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

湖北省某地区一位在工商银行办理房贷的借款人表示,其近日已接到当地经办支行工作人员电话,对方在线上发放了一份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确认书,需要其在手机银行App中签字,将自己剩下的本金置换为一笔新发放贷款。“办理成功后,我的房贷利率将从5.33%变为4.2%,每月利息将少260元左右。”

随后《证券日报》记者致电了上述经办支行,该行工作人员表示:“9月25日起,我行将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近期若接到我们的电话,说明不符合9月25日自动调降要求,需要人工提前联系,进行手动调整。目前,经过我行系统筛选后,需要电话提前联系的客户数量较多,我们正抓紧办理,每天都在加班。”

继9月7日国有六大行集体发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后,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加入调整行列中,均表示正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人民银行要求9月25日起提供服务。此外,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基于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持续更新相关问答,回应市场关切。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具有较大创新和影响力。一是可减少提前还贷的情况;二是利好广大购房者,将减轻部分购房者的月供,进而有利于促消费;三是该操作也对一些经营贷、消费贷等置换房贷的违规行为进行侧面管控,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四是该政策叠加近期多地“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整个市场情绪也为之提振并积极向好。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卢晓川

来源:作者: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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