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助力云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下面是云南鸿顺智农信息科技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家禽金融贷款方案
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联合制定了《金融助力云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出运用各类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场(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创新资金用途,涵盖各个产业环节,实现畜牧业贷款总量在全行贷款总量占比逐年提升。力争2023年底前实现对纳入“名单制”管理的重点企业金融服务全覆盖。力争到2022年末,全省畜牧业贷款余额达50亿元,2023年末达70亿元,2024年末达100亿元,2025年末达150亿元。
金融助力云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22〕21号),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助力云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十四五”云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全省经济金融工作总体安排,聚焦主要优势畜禽、重点领域、关键主体和全产业链发展,创新金融产品,推行精准服务,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政银合作金融服务畜牧业的新模式,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畜禽产业发展水平以及经营主体基础条件,分类施策,细化金融服务措施,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畜禽品种以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家禽五个行业为主,突出地方特色品种,区域上向畜禽养殖重点州(市)、养殖大县、大型规模养殖场倾斜,环节上突出育种、饲养、屠宰加工等,加大对中小户的帮扶倾斜。
探索创新,精准服务。创新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差异化信贷政策和多元化融资模式,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行精准服务,增强持续发展后劲,提高工作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三、工作目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农业银行经营机构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抓大扶小”发展思路,运用各类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场(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创新资金用途,涵盖各个产业环节,实现畜牧业贷款总量在全行贷款总量占比逐年提升。力争2023年底前实现对纳入“名单制”管理的重点企业金融服务全覆盖。力争到2022年末,全省畜牧业贷款余额达50亿元,2023年末达70亿元,2024年末达100亿元,2025年末达150亿元。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点企业“名单制”动态管理。将国家级和省级核心育种场、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以及常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场纳入“名单制”动态管理。市、县两级农业银行经营机构成立专业团队实施全程跟踪服务,摸清实况,分类指导,针对性制定信贷支持、产业链金融、投行服务、债券承销、融资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高对优质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二)支持发展设施化规模化养殖。农业银行持续优化信贷产品和流程,根据经营主体实际经营情况提供适宜的信贷产品,结合《云南“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规划的各产业区域布局,加大对重点地区畜禽规模养殖客户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支持力度,支持养殖场户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生产水平;支持大中型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种养殖基地、延长产业链条,发展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业务。重点要稳定生猪产业金融支持政策,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停贷、限贷、抽贷、断贷。
(三)支持畜禽良种培育与推广。积极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建设,提升辖区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能力。运用综合融资支持工具,支持大型养殖龙头企业主导的良种培育、繁育、推广等工作。各二级分行要充分利用总行对客户分类标准、产品准入、项目贷款条件、差异化授信、抵押担保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围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现代种业企业培育、种业科技创新攻关、种业基地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行业信贷投放力度,助力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总目标。
(四)择优支持饲草料种植与供应。支持饲草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建立饲草生产、加工、流通体系,提升饲草料供应能力。摸清辖区内集中连片种植饲草料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情况,支持发展人工饲草种植,建设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巨菌草等优质饲草基地。根据企业和养殖场户具体经营情况提供适宜的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开展饲草种植、收割、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
(五)支持现代化加工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乳品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仓储、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蛋奶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优先支持通过国家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屠宰加工企业。支持畜禽产品重点产区配套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和冷链物流设施,提升畜禽产品市场流通能力。
(六)加大对中小养殖场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畜牧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对龙头企业提供担保、参与“大带小”模式的中小养殖场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充分利用农业银行“云牛e贷”、“惠农e贷”、“富民贷”、“金穗农担贷”等信贷产品,支持中小养殖场户生产发展,执行优惠利率,减少融资成本。
(七)支持智慧畜牧业加快发展。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以金融科技赋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运用农业银行“智慧畜牧”场景和“智慧畜牧贷”产品,助力肉牛、奶牛等经营主体提升信贷可获得性及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开展养殖主体信用评估,精准对接智慧畜牧信贷产品,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畜禽活体抵押物抵押、监管、处置等工作。已成功投放“智慧畜牧贷”的昆明市及大理白族自治州,要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及模式,带动提升畜牧业贷款占比,推动全省畜牧产业提质增效。
(八)大力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创新畜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畜牧企业抵(质)押担保物种类,探索将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活畜禽以及企业订单纳入抵押物范畴。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肉牛等活体抵押贷款。按照《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动物活体抵押担保操作规程〉的通知》(农银云规章〔2022〕23号)要求,加大对动物活体抵押贷款的投放。继续用好、用足与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联合创设的“农担增信贷”产品,有效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畜牧养殖农户的贷款支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农业银行要建立稳定、通畅的沟通协作渠道。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纳入“名单制”管理的重点企业名单按季更新并推送当地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落实专人对接并做好保密工作,对名单内企业做到服务全覆盖,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各州(市)农业农村局、银行二级分行按季将相关情况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和农行云南省分行。省农业农村厅与农行云南省分行定期开展畜牧业领域金融需求分析,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
(二)健全金融服务机制。农业银行省、市、县三级行要从优化办贷条件、提高业务效率、完善考核激励等方面,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倾斜政策措施,切实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全方位满足畜牧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切实增强企业跨周期经营发展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加大投放。
(三)强化典型示范引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银行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农行云南省分行。农业银行采用折页、画报、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对支持畜牧业金融产品进行广泛宣传,提升企业和养殖户知晓度,积极营造金融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李思强
奔驰金融贷款利率多少
在招股书中透露,东正金融方面称,豪华品牌汽车经销商通常就转介的每笔成功贷款申请向汽车金融服务提供商收取500元至1000元的一次性费用。
近日,西安女车主坐奔驰引擎盖维权一事引发热议,其口中的15200元金融服务费成为焦点之一。4月14日晚间,据央视财经微博的消息,就车主被迫交纳金融服务费1.5万一事,梅赛德斯-奔驰发表声明称: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
有律师认为,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对消费者而言属于不当得利,应予退还。如果4S店通过微信方式转账收取的服务费未计入企业收入,还涉嫌偷税漏税。
奔驰: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
网络传播的视频显示,在汽车4S店中,一名女子坐在一辆红色奔驰车引擎盖上,哭诉新买的车还没开出4S店就遭遇发动机漏油,“66万买的车,一公里没开,让我换发动机。”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后,4月13日,视频中女子王倩(化名)和4S店相关负责人见面,新京报记者从王倩家属处获得协商录音。
据新京报此前的报道,录音显示,王倩称,购车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车款共60余万,她可以全额付款,在3月22日付款当天,销售人员一直以利息低劝导她使用奔驰金融贷款服务,随后她同意使用贷款服务。
王倩回忆,她在财务室付完首付、购买保险后被带到一名男子面前,被要求“做奔驰金融确认”,询问很多问题后,这名男子要求王倩支付一笔共15200元的费用,并扫描二维码付款给个人,王倩要求到财务室支付,上述男子又叫来了销售人员协商,“销售人员让我不要为难他,扫二维码就扫二维码吧。”
王倩称,她一直不知交这笔费用的原因,也没有拿到发票,直到网友提醒,才知道这笔费用是奔驰金融服务费。“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这笔费用,还把钱支付给个人,说明你们奔驰公司避重就轻,胡乱收费,拒不承认,不知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沟通现场,西安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则称,会对此进行调查,“包括金融服务费的问题,会在调查结束后给答复。”
经销商成汽车金融公司“跑马圈地”触角,有的经销商在成功推介后会向汽车金融公司收取费用
西安女车主坐奔驰车引擎盖维权一事背后,暴露出汽车消费金融收费的信息鸿沟,也折射出汽车厂商与经销商“若即若离”的关系。在4月14日的声明中,奔驰称,“梅赛德斯-奔驰公开并反复要求经销商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简称“奔驰金融”)于2005年在北京成立,是奔驰旗下专注汽车金融服务的持牌公司。根据天眼查检索结果,戴姆勒股份、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2.2%和47.8%。
奔驰金融2018年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一份资料显示,在2017年前三季度,其总资产已达到746.32亿元,净收入为12.87亿元。此前的2016年和2015年,净收入分别为9.57亿元和4.48亿元。经销商渠道,是汽车金融公司“跑马圈地”的重要触角,奔驰也不例外。
“奔驰金融通过其在中国境内的授权经销商网络向购买梅赛德斯-奔驰和smart客车及戴姆勒品牌商用车(含小型货车)的客户提供零售贷款。”奔驰金融在上述资料的汽车贷款服务管理办法中表示,授权经销商负责启动贷款发放流程。经销商的销售人员向最终用户推荐奔驰金融的金融或租赁产品,并将客户转介给金融保险顾问。金融保险顾问受聘于经销商,负责开展初始核查及登记程序。
按照奔驰金融披露的数据,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奔驰金融的业务网络涵盖了中国境内的254个主要城市和242个周边城市,经销商数量为577家,零售合同数量超过41万单,其中40%以上为2017年新签订的。而自2014年,其渗透率(即通过梅赛徳斯-奔驰在中国的汽车贷款获得融资的汽车与梅赛德斯-奔驰在中国出售的全部汽车数量之比)显著增长,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的渗透率已达到34.9%。
经销商对于汽车金融市场究竟有多重要?2015年才成立的东正金融和奔驰金融一样,也是持牌汽车金融公司,其提供用于购车零售贷款的豪华汽车品牌包括保时捷、宝马、奔驰等。东正金融在招股书中透露,4S经销商及合资格二网经销商的销售渠道通常与互联网平台相比,拥有更高的金融产品渗透率,分别介乎35%至40%及25%至30%。4S经销商及二网经销商的高渗透率主要由以直接沟通渠道接触消费者、购车周期中提供优质服务、灵活金融贷款产品所带动,而最终实现金融产品的交叉销售。
为了维护和经销商的关系,金融服务供应商(包括汽车金融公司)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回报。“金融服务供应商于成功转介后会否向经销商提供佣金,则视双方订立的协议及业务关系而定。具体而言,部分金融服务供应商会就客户转介或在门店营业向经销商提供佣金、奖励或回扣,而其他则不会。”东正金融方面称,豪华品牌汽车经销商通常就转介的每笔成功贷款申请向汽车金融服务提供商收取500元至1000元的一次性费用。
需不需要收取服务费,奔驰金融提供的贷款服务有哪些?
(奔驰金融部分收费标准,来源:奔驰网站)
记者在奔驰网站看到一份“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公示”。公示显示,其收费项目共有16项,分针对所有客户和逾期客户。具体来看,针对所有客户的“出具车辆抵押文件”、“出具解除车辆抵押文件”、“车证资料/购车发票借出”、“开具还款情况说明”、“开具交易明细”、“开具抵押文件说明”、“开具每月还款发票”等7项服务均免费。而其余针对所有客户的四项服务公布了收费标准,但服务场景分别是提前结清、部分提前结清、还款调整手续费和尾款产品的还款调整。
在奔驰汽车官网的金融计算器中,如果选购建议零售价54.58万元的梅赛德斯-AMG CLA45的一款车型,在首付30%为16.374万元分期36个月的情况下,利率3.99%,月付款11278元。奔驰官网并未显示有奔驰金融服务费。
4月14日晚间,央视财经微博消息称,就车主被迫交纳金融服务费1.5万一事,梅赛德斯-奔驰发表声明称: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梅赛德斯-奔驰公开并反复要求经销商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行业观察
4S店人士:只要购车人在购车时做分期贷款,都要交金融服务费,一般不开发票收据
那么,车主被要求支付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什么费用?
“从购车可以做分期开始就有了汽车金融服务费。只要购车人在购车时做分期贷款,都要交金融服务费,金融服务费用归4S店。”在郑州某汽车4S店从事销售工作七年的业内人士小张还告诉新京报记者,金融服务费一般不开发票收据。
小张说,各个店在收取金融服务费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操作方式。“有的店收取的金融服务费会给客户算到优惠和折扣中,比如买车时本来可以优惠15000元,向购车人收取金融服务费15000元,销售人员就可以告诉购车人说给优惠了3万元,这优惠的15000元抵扣了金融服务费,这就相当于没有收取金融服务费。而有的4S店确实没有把收取金融服务费算到优惠和打折中,这个钱就是4S店赚了。关键是看4S店是否将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折扣’掉。”
如何看待行业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现在汽车行业竞争激烈,很多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购车人。很简单,比如,本来实际可以给购车人优惠1万,收了4000元金融服务费,就可以在做广告的时候说给客户优惠了14000元。虽然说收取了金融服务费,但给客户的优惠也显得更多了。据我了解,80%的4S店收取的金融服务费并没有赚钱,有些品牌好、供不应求的车型收取这个费用可能会把这个钱给赚了。”小张说。
对于收取金融服务费是否合规?小张直言,他并不清楚。“要严格来说,收金融服务费确实不算太合规。但有些4S店确实是给客户把这个费用优惠掉了,相当于是没有收。”
而关于金融服务费的收取是否有标准,小张说,“金融服务费的收取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店的情况可能都不一样。据我了解,有的4S店收入购车人贷款总额2到3个点作为金融服务费,有的4S店会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作为金融服务费,比如我们这边一些店的金融服务费是三四千元。”
律师解读:
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无法律依据 应予退还
对于金融服务费归4S店是否合规,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认为,购车人在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的情况下,客户需向金融机构支付贷款利息,而不是向汽车经销商交金融服务费。根据2018年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据此,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对消费者而言属于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并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据此,4S店在收取任何费用之前均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否则即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韩骁还指出,如果4S店通过微信方式转账收取的服务费未计入企业收入,还涉嫌偷税漏税。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要求对其进行查处。
记者注意到,关于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的现象,此前法院公布过相似的判决案件。海淀法院网在2018年1月5日发布的案件快报显示,在一篇名为《对汽车金融服务费说“不”》文章中,赵先生诉称,2017年6月9日,他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书》,约定从汽车销售公司购买Jeep2.4指南者白色机动车一辆,车价241800元、保险12000元、购置税20666元、验车费1800元,预付订金5000元,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分期2%手续费。合同签订后,赵先生按照汽车销售公司要求分别支付了订金5000元、整车销售款67800元、购置税20667元、上牌费1800元、金融服务费3380元和验车费410元,合计99057元。但是,汽车销售公司仅给赵先生出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购置税发票,并没有提供金融服务费发票和上牌费发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关于金融服务费,赵先生采取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其自会按照协议向银行支付利息,汽车销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应当退还。
关于收取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是否构成欺诈,法院认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赵先生购买汽车并支付车款,汽车销售公司应当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汽车,其无据收取金融服务费和上牌费并不影响赵先生作出购买汽车的意思表示,不足以构成欺诈行为。法院对赵先生要求支付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汽车销售公司退还金融服务费3380元、上牌费1460元,驳回三倍赔偿和车辆更新损失的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侯润芳 陈鹏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范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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