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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彬贷款情况(王者荣耀号抵押借贷)

贷款知识 澎湃新闻 投稿

造假团伙日均造出假币千余张,曾以制假视频威胁同伙不得退出,下面是澎湃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王者彬贷款情况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在网上多次购买假币后,四川男子樊某彬因不满假币质量,决定前往四川仁寿县自己学习假币制作。从2017年10月到12月1日,他与同伙马某、段某等人平均每天制造千余张假币,面额共计374090元。制造假币过程中,甚至有人用制假视频威胁同伙不得退出。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伪造货币案的终审裁定书,延安中院以伪造货币罪判处樊某彬、段某、郑某等5人缓刑到有期徒刑十一年半不等的刑罚,另有多人被另案处理。

买模板偷打印机,不满假币质量决定“自制”

裁定书显示,樊某彬自2017年3月开始,通过网络社交工具3次购买假币,每次购买50张20元面值假币共计150张。2017年5月,他加大购买数额,一次性购买了1000张20元面值的假币。同月下旬,樊某彬与马某(另案处理)相识后,二人相约一同前往四川仁寿县学习假币制作。

此后,樊某彬伙同马某、张某、何某及吴某(均另案处理)购买好制作假币的材料及物品,于2017年10月到11月11日在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出租屋内制造10元、20元、50元和100元面额的假币,每天制作500到2000张不等。

2017年12月1日,樊某彬被警方抓获,民警在其住所查获大量假币及制假工具。

据樊某彬到案后交代,他在2017年3月曾通过社交平台购买过假币,因质量非常差,他将假币烧掉了。也是从3月起,樊某彬萌生了自己制作假币的想法,此后,他又分三次在一名微信名为“王者”的假币贩子处购买150张20元面额假币。

2017年5月,樊某彬以每张1.5元到1.8元的价格一次性购买了1000张面额为20元的假币,他尝试对这些假币进行二次加工,使假币更真,继而以每张2.5元到2.8元的价格售出。也是在这次的加工和贩卖过程中,他认识了日后制造假币的同伙段某和马某。

据樊某彬交待,2017年5月下旬,他与马某相识后,二人到四川仁寿一个网名为“千军出版”的当地人处学习制作假币,马某出资购买了5台打印机和2万张纸,二人通过“千军出版”在一个网名为“老八凹凸模具”的不法分子手中,以500元价格购得电子版假币后正式“出师”,首批打印了1万张20元面额假币。

在此后制造假币过程中,樊某彬主要负责发快递。但因为假币效果不佳,最初他们曾在重庆与人合作制造假币。直到2017年10月,他们在重庆偷走“合伙人”的的打印机等设备后,来到银川租赁了一套出租屋,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制假之路。

假币300张起印,工序繁琐有水印、盲文等

樊某彬与马某来到银川后,张某与何某也加入到团伙当中,何某出钱又购置了两台打印机后,他们又增置了两台电脑,由吴某负责排版调版,樊某彬和马某负责联系墨水、纸张等,其他人负责联系客源并发货。樊某彬称,这期间,他不记得共发出去多少货,但每天都会制造1000张左右假币。

事实上,整个假币制造过程在实际操作中远比樊某彬所述要复杂得多。而假币制成后,“走货”渠道问题也是一大难题。

据马某到案后供述,他是在网上聊天时,无意间在群聊中看到了一则广告,宣称有假币出售,通过这则广告,马某添加了众多假币群,并结识了张某及何某等人,这二人介绍,他们曾在南方“打货”(制造假币),但很多人都被警方抓捕,他们不敢继续在南方活动,于是决定转战北方。

马某有技术,张何二人有渠道,几人一番沟通后一拍即合,此后,他们商定由何某先去银川看看是否可以开展生产,再由樊某彬将技术人员带到银川试制,如果顺利则由何某出资购买电脑和打印器,马某提供场地,其他人负责协调购买原材料和发货。

从2017年10月开始,樊某彬、马某、何某等人陆续制造了面额共计数十万元的假币。2017年11月11日,因樊某彬与马某发生口角,次日马某提出“撤股”,樊某彬担心马某报警,便联系段某将打印机等设备搬走,第二天托运到成都。

樊某彬称,他与侄子、段某、吴某等人到了成都后在新繁镇租了一件房子继续生产假币,但很快就被警方抓获。据该案二审裁定书显示,2017年12月1日,樊某彬被警方抓获时,民警在起房内查获各类假币共计7439张,总面额166180元。另外,银川市公安局民警从马某、吴某处及何某寄往云南被退回的包裹内查获纸币4411张,总面额131410元,这些纸币后经鉴定均为假币。

两月制造假币37万,主犯被判11年半

2020年8月10日,延安志丹县法院对这起伪造货币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樊某彬伙同他人仿照人民币的面额、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使用复印等方法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货币,共计15580张,总面额374090元,其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樊某彬在与他人共同伪造货币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起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樊某彬将伪造的货币予以出售,依法应从重处罚。

法院据此以伪造货币罪判处樊某彬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查明,在樊某彬、段某等人制造假币过程中,其团伙成员赵某及巩某曾提出退出,但被段某录制制假视频威胁脱离未果。段某等人分别被法院判处缓刑到有期徒刑八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樊某彬、段某等三人提出上诉,樊某彬认为,他与马某等人一起以制造、贩卖假币获利,但他只是售卖,应属从犯,且归案后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延安中院经审理认为,樊某彬伙同他人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段某、郑某、赵某及巩某购买假币后采用做旧、做水印、增加凹凸感等方法对货币进行二次加工,使其达到可使用程度,四人均构成伪造货币罪。

对于樊某彬称自己在共同犯罪中应属从犯的上诉意见,延安中院认为,樊某彬伙同马某学习伪造货币技术,积极购买实材,联系客源,寄送快递,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其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原审法院已根据樊某彬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太对、悔罪表现作出适当量刑。

延安中院据此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于2020年12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丁晓

王者荣耀号抵押借贷

作者:周可真(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本文为山东省图书馆顾炎武公开课第一讲的讲稿)

顾炎武(1613—1682),字宁人,又字石户,度变姓名为蒋山佣,学者称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明清之际著名学者。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朝廷批准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从祀文庙,从此,他们被举世公认为清初“三大儒”。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更盛赞顾炎武“不但是经师,而且是人师”。

顾炎武画像资料图片

顾炎武出身名门望族,高祖、曾祖、祖父都被载入《明史·列传》。顾炎武刚出生,就被绍芾抱去,做了他的嗣孙。绍芾是炎武亲祖父绍芳之弟,曾参加科举考试,院试成绩差,靠捐纳进了国子监,后来以贡生身份多次参加乡试,但直到50岁也没能中举,最终摒弃科举。他有个独生子同吉,18岁订婚,未到结婚,因病离世。按当时习俗,同吉未婚妻王氏本可另嫁他人,但王氏却认为,既然跟顾家订了婚约,就理应守约,不能毁约,于是不顾父母反对,毅然归顾家守贞。就这样,王氏成了炎武的嗣母。

王氏自小受到严格的家教和礼义约束,进入顾家后,对待公婆异常孝顺。抱炎武为嗣子后,教子有方,其“未嫁守节,孝顺公婆,立后训子”的事迹,广为乡人传颂。崇祯九年(1636年),被御赐“贞孝”牌坊,其事迹被载入《明史·列女传》。

于右任书顾炎武名句 资料图片

顾炎武自小受到良好的家教,首先是嗣母的道德教诲。归结起来有三点:第一,王氏信守婚约,未婚归顾,她以这种身教方式,教导炎武做人当守“信”。第二,王氏孝敬公婆,数十年如一日,让炎武懂得了为人当尽“孝”。第三,清顺治元年(1644年),王氏听闻昆山、常熟相继陷于清军,毅然绝食自尽,临终遗命炎武:“我虽妇人,身受国恩,与国俱亡,义也。汝无为异国臣子,无负世世国恩,无忘先祖遗训,则吾可以瞑于地下。”王氏绝命之言行,使炎武牢记为人当尽“忠”。

“信”“孝”“忠”,成为顾炎武道德认知的基本理念。后来他在《日知录》中诠释人性道:“子之孝,臣之忠,夫之贞,妇之信,此天之所命而人受之为性者也。故曰‘天命之谓性’。”

顾炎武所受的良好家教,还有来自嗣祖的知识教诲。绍芾因其本人曾长期困于科举考试的经历,原本无意于让炎武走科举这条路,平时教授炎武的大多是无关科举应试的古代经典,包括《国语》《战国策》《史记》《资治通鉴》之类的史学名著,以及《孙子》《吴子》之类的兵法经典。他谆谆教导炎武:“士当求实学,凡天文、地理、兵农、水土,及一代典章之故不可不熟究。”后来有一位常与其往来的老者向绍芾建议:“此儿颇慧,何不令习帖括,乃为是阔远者乎?”绍芾经不住别人如此善意劝说,才勉强让炎武学习科举文字,但并不指望炎武在科举仕途上有什么发展,所以在炎武十四岁考中秀才后,本该是其一门心思备考举人,绍芾却拿出自己手抄的邸报来给炎武阅读,欲使其知晓国政时事。

顾炎武自己对科举考试也是心不在焉,崇祯年间与同乡同学归庄一起,积极参加复社的活动,常跟四方之士打交道,荒废了科举学业,虽屡次参加乡试,却每试皆败。当时,在农民起义军和清兵双重打击下,明王朝已然摇摇欲坠。炎武常读邸报,对于国内政治和军事形势大体了然,他深为国家命运担忧,又自觉经世乏术,愧疚难当!27岁乡试再次落第,他毅然决然放弃了科举,义无反顾投身到为国分忧的实学兴邦的事业中。

顾炎武著《读史方舆纪要》 资料图片

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李自成攻进北京。此后,江南先后出现了多个南明政权,顾炎武曾效命于其中两个政权——弘光和隆武,先被弘光聘为兵部司务,后又被隆武聘为兵部职方司主事。隆武政权覆灭后,顾炎武又写密信给郑成功,试图跟海上抗清武装力量建立联系,未获成功,又尝试从海道投奔南明的另一个小朝廷——鲁王政权,也没有成功。此后,不再看到顾炎武有明显从事抗清活动的迹象。他开始过起遗民生活。

顾炎武最初的遗民生活是“隐于商贾”,即以经商方式逃避与清朝的政治合作。从清顺治七年(1650年)开始,其断断续续经商,持续六七年,曾贩卖过布匹,可能还做药材生意。这期间,顾炎武还参加了苏州吴江的遗民诗社——惊隐诗社(又称“逃社”,也称“逃之盟”)。康熙二年(1663年),社中骨干人物潘柽章、吴炎,因受“文字狱”牵连,被当局所杀。此后,惊隐诗社逐渐停止活动。潘、吴遇难时,顾炎武已游学北方,他在太原听到潘、吴遇难消息,写下了《祭吴潘二节士诗》,对这两位遗民同道有“一代文章亡左马,千秋仁义在吴潘”的极高评价。顾炎武还将孤苦无依的潘耒(柽章之弟)收为弟子,加以多方照料和精心培养。

顺治十四年(1657年)秋,在其名著《天下郡国利病书》初稿已成情况下,顾炎武开始了后半生“北学于中国”的历程。

顾炎武在北方游历甚广,先后到过山东、北京、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省份,但他在山东停留的时间最长,特别是在他获得了章丘土豪谢长吉抵押给他的庄田之后,章丘俨然成了其游历活动的根据地。

顾炎武当年经商积累了一笔财富,到了山东以后,以抵押借贷形式放款“千金”于谢长吉。谢氏原本想用这笔贷款大赚一笔,却不料“千金被坑”。这样一来,他先前作为抵押的千亩庄田便归顾炎武所有了。这本是理所当然,但谢氏却是个愿赌不服输的人,老是盘算怎样才能使那庄田回到自己手中,于是阴谋设局,致使顾炎武陷入了“黄培诗案”。

顾炎武著《日知录》 资料图片

受“黄培诗案”牵连,顾炎武在济南府狱里被折腾了一年有余,最终得到亲友们的合力营救。随着危机的化解,一度被谢氏强行夺占的那千亩庄田,也被当局重新判归顾炎武。“食力终全节,依人尚厚颜”,顾炎武十分看重这份产业,因为这是他赖以维持生活独立和保全其遗民气节的经济基础。康熙十六年(1677年)以前,他一直都是亲力亲为地管理其田庄,直到离开山东,才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在客居山东时,顾炎武也常出入于北京,这主要是因为康熙年间他有三个外甥(徐乾学、徐元文、徐彦和)先后进京做了高官。尽管甥舅关系比较密切,但顾炎武在政治上始终不肯与清朝当局合作。清廷曾屡次尝试聘请他参加由官方主持的《明史》编纂工作,都被他断然拒绝。后来他干脆远离京城,到陕西华山之麓隐居起来。

顾炎武在关中有三位挚友:华阴王宏撰、富平李因笃、盩厔李颙。顾炎武以他们为“秦人”的代表,认为“秦人慕经学,重处士,持清议,实与他省不同”,这是其所以愿意终老于关中最重要的原因。

自定居华阴后,顾炎武再也没有回过山东,更没有再入京师,只是往来于秦、晋之间,直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才做了一次长途旅行,目的地是嵩山少林寺。当年十一月返回华阴,他写下《五岳》诗,自我表白了二十余年来之所以“行游”北国是因为不肯做异国臣子。康熙二十年(1681年)冬,顾炎武自华阴出游山西曲沃,翌年正月在曲沃病逝。

顾炎武作为清初的明遗民,不像一般遗民人物那样独善其身地自绝于当朝,拒绝同当朝官员的往来联系,而是坚持既“耿介”又“知权”的处世哲学,由此形成了其独特的遗民人格:不臣二姓,不跟清朝合作,是为“耿介”;不公开对抗清朝,为成就自己的学问事业,有选择地结交一些仕清学者,是为“知权”。

顾炎武曾自述其为学经历曰:“自少为帖括之学者二十年,已而学为诗古文,以其间纂记故事,年至四十,斐然欲有所作”;“五十以后,笃志经史”。在这过程中,顾炎武的学术思想日臻成熟,到康熙六年(1667年)他在《与友人论学书》中提出了“博学于文,行己有耻”的学术纲领,强调学者必须先立其为人之本,做到“行己有耻”,且“不耻恶衣恶食,而耻匹夫匹妇之不被其泽”,乃至于出入、往来、辞受、取予之间时刻挂怀天下,念念不忘为百姓做贡献,然后方可入“圣人之道”。

顾炎武逝世后,他的弟子潘耒编纂出版其遗著《日知录》并作序,对顾氏儒学做了总体评价,认为儒学有“通儒之学”与“俗儒之学”之分,而顾氏儒学属于“通儒之学”,具有“明体适用”的实学性质和“匡时”“救世”的社会功用。这个评价与顾炎武所谓“博学于文”“行己有耻”的实学纲领完全一致。

顾炎武一生勤于著述,被收录于《顾炎武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的各类著作共有34种(经部9种、史部17种、子部5种、集部3种)。在所有这些著作中,最能代表其“通儒之学”成就的有3种:《天下郡国利病书》《音学五书》和《日知录》。

《天下郡国利病书》是顾炎武在27岁摒弃科举后开始写作的。据顾炎武《利病书》自序说,他写这本书,事先并没有确定写作框架,只是在博览群书过程中对所接触到的材料加以选择、归类和编辑,由此形成了一部带有资料长编性质的作品,后来有部分书稿被弄丢,也有部分内容变得过时而有待于修订。也就是说,《利病书》是一部“未定稿”。它在清代没有刻本,到民国才由张元济收入《四部丛刊》,其主要内容涉及兵防、赋役、水利,有学者称此书是“一部明代社会经济资料书”。

作为“经师”,顾炎武的经学向来以“精于考证”著称于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左传杜解补正》称“博极群书,精于考证,国初称学有根柢者,以炎武为最”。清代考据学者普遍推崇顾炎武,如扬州学者汪中称“古学之兴也,顾氏始开其端”,常州学者洪亮吉称“我国家之兴,而朴学始辈出,顾处士炎武、阎征君若璩首为之倡”,都是看重顾炎武“精于考证”的本领与功绩。民国初年,扬州学者支伟成著《清代朴学大师列传》,将顾炎武置于“清代朴学先导大师列传”之首,视之为清代朴学(考据学)首席先导大师。

顾炎武主张“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故考据是顾氏经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顾氏的经学考据,是从音韵训诂入手,旨在准确把握经文字义,进而合理阐发经义。他认为,训诂是经学的基础,而“汉人犹近古”,故汉学训诂最可信赖。他特别看重东汉古文经学家许慎的《说文解字》,认为“论字者必本于《说文》”。但许慎对字义的训释,主要是从字形方向去进行“形训”;顾炎武则认为“考文自知音始”,故其经文字义考证是侧重于从字音方向来进行“音训”,并且是围绕《诗经》来开展“音训”,其成就集中反映在《音学五书》中。

不过,作为“通儒之学”,顾氏做学问并非像清代朴学家那样局限于书斋,仅做博览群书式考证,而是主动走出书斋,直面大千世界,进行类似田野调查的实地考察,广泛求证于学友。这是顾氏儒学区别于清代朴学的一个独特之处。潘耒在《日知录序》中提道:“先生足迹半天下,所至交其贤豪长者,考其山川风俗疾苦利病,如指诸掌。”全祖望《顾亭林先生神道表》说:“凡先生之游,以二马二骡载书自随,所至厄塞,即呼老兵退卒,询其曲折,或与平日所闻不合,则即坊肆中发书而对勘之。”

清代乾嘉考据学盛行的时代,最受学者们推重的是顾炎武的经学考据作品《音学五书》,这是奠定顾炎武“经师”地位的一部经学著作。当时,《日知录》并不受待见,如章学诚曾在《与林秀才书》中称,《日知录》只是“存为功力,而不可以为著作”。至晚清,《日知录》方受学者重视,如安徽学者包世臣曾在《读亭林遗书》中评论说:“窃以为近百余年来,言学者必首推亭林,亭林书必首推《日知录》。”清末民初,学界泰斗梁启超研读《日知录》,其看法前后有变化:起先在《清代学术概论》中称《日知录》是“札记之性质,本非著作,不过储著作之资料”,后来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乃称《日知录》是“含有意义”的“一种精制品”。

顾炎武著《日知录》 资料图片

《日知录》抄录文献占了十分之七八,作者自己的话不过占十分之二三。就此而论,说它是一部“札记”,似乎并不为过。但是深入地看,作者并非随意或机械地抄录别人的话,而是经过了一番“采铜于山”的精心筛选和提炼才录入其书,这些看似“不过储著作之资料”的“札记”,其实是作者“早夜诵读,反复寻究”得来的“采山之铜”。他之所以花这么大功夫,“早夜诵读,反复寻究”,乃是为了在茫茫书海中挑选出切合于己意的别人的话,以便确切地借用他人之言来表达其本人的思想和见解。他之所以要采取这种独特的表述方式,主要是因其看到明末王学泛滥而流于禅释,乃至于“语德性而遗问学”,所以他要特别提倡“道问学”,并亲自以其《日知录》作出表率:其书大量地引用他人之言,恰在于显示其学问之广博,表明其“尊德性”而不离乎“道问学”;而其书不取章句体例,而是萃集他人之言来阐明一个一个貌似互相孤立而实则有内在关联的“含有意义”的问题,且往往在引用别人的话之后附以作者自己的评论以起画龙点睛之作用,抑或先亮出作者自己的观点而后引证他人之言,则在于显示其有“观其会通”的本领而绝非一般“章句之士”所可比。由是观之,《日知录》实是作者为倡导“尊德性”与“道问学”之统一而出示的典范之作。

《日知录》有三方面的价值最值得重视:

第一,科学价值

《日知录》的编纂集中体现了顾炎武著书立说的三个原则:

(1)“毋剿说,毋雷同”的创新原则——顾炎武在《日知录》(八卷本)自序中说:“愚自少读书,有所得,辄记之;其有不合,时复改定;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则遂削之。”《日知录》(三十二卷本)第十九卷《文人模仿之病》更明确提出:“毋剿说,毋雷同,此古人立言之本”。

(2)“采铜于山”的归纳原则——顾炎武曾以“采铜于山”来比喻其《日知录》的写作,这表明了《日知录》的编纂是在作者博览群书、详尽占有思想素材的基础上,对这些素材进行提炼抽象,形成作者自己独特思想的研究过程。这个研究过程所运用的方法是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方法。

(3)“文须有益于天下”的实用原则——《日知录》第十九卷专列《文须有益于天下》一条来论述之。而顾炎武自称“所著《日知录》三十余卷,平生之志与业皆在其中……而有王者起,得以酌取焉,其亦可以毕区区之愿矣”。又称“别著《日知录》,上篇经术,中篇治道,下篇博闻,共三十余卷。有王者起,将以见诸行事,以跻斯世于治古之隆”。可见,《日知录》是欲为“王者”(顾炎武所期待出现并坚信必将出现的未来华夏王)治国平天下提供思想参考的实用之作。

第二,政治价值

综观顾炎武的有关论著,他认为明朝亡国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其一,王室宗族势力衰弱;其二,君主集权空前强化;其三,伦理道德沦丧。到了其临终绝笔方才定稿的《日知录》中,他则提出了“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的观点,这表明他最终是将明朝亡国的主因归于伦理道德沦丧了。基于这个思想,《日知录》中又提出了后来被梁启超概括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著名论断。

在顾炎武“修己治人之实学”思想体系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作为一个“治道”理念提出来的,其思想特质在于:一般儒家王道政治观是基于视天下为君主一人之天下的天下观,由此将天下系于君主一人,使君主独负天下兴亡之责;顾炎武的“治道”理念则是基于视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的天下观,由此将天下系于天下之人,使天下之人共同分担天下兴亡之责。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天下观,突破了传统儒家“君主独治天下”的专制主义王道政治观,具有了近世“天下人共治天下”的治理意识,这是顾炎武作为明清之际的一位伟大启蒙学者最具政治启蒙意义的一个观念。

第三,儒学价值

作为儒家的忠实信徒,顾炎武是以弘扬儒家“仁道”为职志。关于“仁”,孔子有“仁者爱人”之说,《中庸》则有“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之说。顾炎武则兼取其说,将孔子“仁爱”说发展为“耻匹夫匹妇不被其泽”的“行己有耻”说,而将《中庸》“亲亲为大”说发展为“自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而人之有私,固情之所不能免矣”的“人必有私”说,使“仁爱”和“私情”得以联系起来,在这种联系中,“私情”被理解为“仁爱”的必然体现,这是顾炎武对儒家“仁学”思想的创造性发展,其意义在于从儒学理论上达成了“仁”“私”统一。

综上所述,可对一代通儒顾炎武作出如下历史定位:在中国社会从古代向近代转变的特殊历史时期,他是一位杰出的启蒙学者;当祖国处于生死存亡之际,他是一位坚定而有独特思想和情操的爱国者;在学术发展史上,他是从宋明理学到清代朴学历史转变过程中一位继往开来的学术大师。

《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14日11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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