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弥渡县公安局举行集中仪式,将贷款诈骗案件中追回的21万余元赃款全部返还给1家受害企业和18名受害群众。据悉,这是大理首例利用手机“消费贷”实施贷款诈骗的案件。
浮出水面――变得明显
2017年3月,家住弥渡县尹杰镇的丁女士向弥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她在邓氏美蓉建阳通讯“0首付”分期购买了一部价值2800元的OPPO手机,约定8个月还款。结果在还款过程中发现,她实际贷款申请注册的手机品牌其实是一部苹果手机,还款期数从8期改为24期,贷款本金远高于贷款本金。
无独有偶,除了丁女士,弥渡县公安局也接到了包括蔡先生和刘女士在内的30多名受害者的报案。举报内容如出一辙,都指向一个叫邱的手机销售商。
经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前期侦查工作,调取了深圳某金融服务公司相关购房贷款记录,发现涉及贷款200余笔。
虚假首付
经过多方努力,民警逐一联系客户,陆续完成取证。最终,他们查明了邱受利益驱使,利用虚假首付和模型,抬高商品价格,客户实际贷款本金,延长客户贷款期限的违法犯罪事实。
邱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做业务员时,发现小额贷款信贷便利的背后存在行业漏洞,觉得有利可图,便打起了骗贷的主意。
2016年,犯罪嫌疑人邱某以其亲属杨某某的身份信息在弥渡县注册成立“邓氏美蓉建阳通讯”,以其朋友文某某的身份信息在漾濞县注册成立“漾濞霍颖通讯”,主要从事手机销售,并在销售过程中与深圳某金融服务公司合作,向客户推销分期0首付的购买业务。
邱在使用客户身份证、银行卡办理分期贷款业务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在金融公司和购房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虚假首付等手段诈骗89人90案(起诉数),骗取金融公司消费贷款20余万元。
追回被盗的钱
大部分受害人在支付到期款项后会选择拒绝还款,其中有18名受害人因害怕影响个人征信等原因选择继续还款,造成个人财产损失共计94395.26元。也有很多受害者发现被骗,去找手机销售商邱某理论。他们发现人去楼空空,嫌疑人已经逃跑。
经过大量工作,弥渡县公安局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追回涉案赃款21万余元。2022年2月,邱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弥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本报记者周慧琼通讯员赵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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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消费贷分期利率陷阱,揭秘消费贷陷阱":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22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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