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人:曼昆·区块链律师团队
案例介绍一个朋友咨询:“缺钱,结果一个好哥们说他公司为了避税,把资金分散到个人账户,需要租用银行卡,租用费当场结算。我和他们合作,提供了两张银行卡,一部手机,一张身份证。他们全程操作,中间刷了七八张脸,事成之后给了我一万块钱。这有问题吗?”
上述情况描述涉及到“欺骗”(或另一种方式的“洗钱”)的行为。跑者为了获得利益,或全职或兼职,为他人提供转移帮助。犯罪分子将“赃款”(如赌博、网络诈骗等)分多次转入跑者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再分多次转入犯罪分子指定账户。
至于对方提出的理由,有的说是为了帮公司“避税”,代发工资;有人说帮网络主播避税,招个兼职其实是幌子。转账就能轻松赚钱?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好事吗
关于“逃分”的常见问题那么,“逃分”的行为是如何被发现的呢?比较常见的有以下三种:
1.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和网警会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调查,寻找线索;
2.各大银行在日常交易调查中,如果发现账户交易频繁、异常,会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3.网络诈骗受害人报案。
跑者声称:“我被骗了”“我不知道”。这些借口有用吗?
用数据说话吧。以本罪中最常涉及的“转移”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例,对检察院不起诉案件进行了检索。2015年以来,不起诉决定1683件,起诉17465件,占8.7%。因为司法文书不一定全部公开,数据也不一定很准确,但不可否认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数据不能骗人)
此外,一旦利用加密软件(如bat聊天软件)与相关上下游人员进行沟通,帮助其收受钱财,公安机关一般会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而提供帮助。
除了刑事风险,“逃跑”的处罚还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个人的信息转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惩戒期间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5年内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个人不能使用银行卡在自助机上存取款,不能使用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转账,不能使用信用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使用中国银联快捷通、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或收发红包。
3.严格账户管理: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开立新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对惩戒期满申请开户人员的审批力度。
不管别人以什么理由要求你提供银行卡帮助转账,“有利可图”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点。如果涉嫌帮信罪,将面临3年以下的刑期。这个价格太大了。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因出借银行卡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罪,出借银行卡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5308.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