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5日讯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网站昨日(2022年11月24日)提交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尹畅处罚决定书〔2022〕9号)显示,开点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要求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2.未按规定对特约商户进行巡查的;3.单位特约商户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账单结算账户;4.未按规定落实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管理责任的;5.修改特约商户的交易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907.72元,并处16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字[2022]第8号)显示,易军(时任开点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开点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涂改特约商户交易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其予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
开点宝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1.2亿元。拥有全国银行卡收单及专业维护、增值服务、行业支付解决方案等服务,并号称与中国银联及各银行建立合作。官网显示提供各种POS机和预付卡。去年12月22日,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换发,可从事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四省)等业务。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开点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是上海福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大股东为七信(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七信(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开点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亚联”)。
*ST亚联2022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子公司凯点宝集团旗下子公司凯点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凯点宝支付”)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No。GR202131005651经上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21年12月23日联合批准,自2021年起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2年3月17日,开点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罚款4万元。
2022年3月11日,开点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实名登记制度审核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83万元。该公司风险控制经理张磊也被罚款5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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