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大城市周边的地理位置,海盐形成了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农业模式。图为草莓园采摘活动。(南方周末记者李在磊/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10月5日《南方周末》)
到2017年6月,海盐流转的20多万亩土地中,已有5.02万亩办理了抵押登记。
虽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违约率远低于商业贷款,但这唯一的坏账仍然给他们敲响了风险警钟。
8年前,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率先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探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2015年,国家以试点的形式肯定了海盐的实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015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海盐等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距离2017年12月31日试点期还有两个多月。根据海盐农经局提供的数据,到2017年6月,海盐县已流转的20多万亩土地中,已有5万亩办理了抵押登记;全县已发放农地抵押贷款403笔,累计贷款余额4.34亿元。
“家庭农场”遍地开花。海盐县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地处杭州湾的穹丘,正好处于上海和杭州两个大城市的中间。这里人少,工厂密集,乡镇企业相对发达。
马魏华来自嘉兴市海盐县童渊镇凤仪村,2001年开始在自己的农田里养羊。种植作物已经成为村民们可有可无的收入来源。“种田已经不赚钱了,家家户户都有人在厂里干活。”
中国人民银行海盐支行副行长王欣是海盐农地入市改革的参与者和见证者。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由于收入反差大,人均耕地少,种庄稼成了一种不经济的经济行为。“如果算上劳动力,有时种植粮食会赔钱。去工厂上班比种地强多了。”王欣说。
2004年前后,海盐县耕地出现不同程度的抛荒,而有人从中看到了机会。
马魏华曾经是村委会主任。他发现养羊的经济效益比种地高很多,于是做起了这个职业。最早的启动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有人担保贷款三万多,从十几只羊开始。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他在自己的耕地不够用后,开始向邻居“收回土地”。“其实是私下流传的。刚开始只能散三五亩。”马魏华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
2007年左右,国家层面开始倡导土地流转,海盐农地从私人流转到大规模租赁给村集体。马魏华开始对羔羊养殖进行标准化和规模化。目前,马已流转土地数百亩,其中十余亩为圈地,其余种植牧草。高峰时,有成千上万只小羊。
和马魏华的规模差不多,秦山镇永兴村的张永军已经流转了村里339亩地种葡萄。租期17年,租金为每亩800斤粮食。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的葡萄园已经和杭州的华联超市、上海的家得利超市签订了常年供销合同,收益很好。
“像这样的农业经济,我们称之为‘家庭农场’,在海盐很常见。”王欣说,所谓家庭农场,就是以农民家庭为单位,从事适度规模、标准化农业生产,销售名牌农产品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海盐县农经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海盐县土地流转面积20.21万亩,流转率62.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09户,全部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土地18.01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89.1%。2016年,全县家庭农场总收入达到2.07亿元,纯收入3874.16万元,人均收入5.82万元,是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两倍。
“很多你没有想到的事情,很有活力。”王欣说,家庭农场已经成为海盐农业的主体。
这些家庭农场以多种方式运作。依托大城市,有的开展自驾采摘业务。有的做起了电商,在微博、微信上营销。甚至还有很多都市白领辞职回乡“务农”的案例。其中,沈荡镇一个小伙子首创的“稻田养泥鳅,鱼沟养凌”的套种模式,每亩可实现毛收益1.6万元,其经济价值是传统农业无法比拟的。
家庭农场经济效益好,投入较高。“有了家庭农场,就需要融资。”浙江海盐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首家开展农地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其行长郑中岳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
完成农地流转后,办理《海盐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证明》和《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利证明》后,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南方周末记者李在磊/图)
在早期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度很小的时候,马魏华养羊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来满足。然而,2007年后,马魏华一次性流转了数百亩农田,并投资数百万元扩建羊圈,现金流变得异常紧张。
另一方面,银行也发现家庭农场是一种优质资产。
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管理部总经理万跃东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研究发现,在土地流转基础上形成的家庭农场,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他介绍,土地大户的租金大多是一年交一次。按照目前平均每亩每年1000元的租金,承包100亩地,每年租金10万,价值不高。但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很值钱”。比如几百万建一个羊圈,葡萄园里有各种形式的附着物,从葡萄植株到草莓大棚到沟渠、圈舍,大部分都是“值钱”的。
除了固定资产的投入,家庭农场的收入也很可观。“养泥鳅大户,毛利1.6万亩,很赚钱。”万跃东说。
“我们银行其实也愿意做这部分业务,只是当时政策不允许。”郑中岳说。我国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农村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担保。
直到2009年,海盐县开始确权土地,事情才明朗。
2009年,海盐建立了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与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海盐农经局综合研究科科长朱永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土地流转产权中心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对流转的土地进行确权。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海盐已完成71015户、32.55万亩二轮承包土地的确权颁证,确权率100%。
朱永光说,过去农民只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了土地流转产权中心后,实现流转的农地经营者可以凭流转合同和交款凭证办理《海盐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这个经营权证和承包经营权证相比少了“承包”二字,就是把“经营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赋予经营权单独的权利。“把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开,确权登记,就可以拿着经营权去借钱。”郑中岳说,“这个时候我们就觉得这个(按揭贷款)业务可以做了。”
2009年,农村商业银行在海盐率先推出农地抵押贷款“农钻通”业务。需要贷款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凭《海盐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可以继续在土地流转产权中心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利证书》,然后可以申请抵押贷款。“银行认可‘他项权利’证书。”郑中岳说。
后来海盐农商银行根据流通面积、期限、羊圈成本等参数,为马魏华的家庭农场评估价值300万元,扣除折扣,给予贷款授信140多万元。张永军葡萄园获得贷款授信300万元,其中“兴农担保”授信100万元,土地抵押转让授信200万元。
据海盐县农经局统计,截至目前,海盐县已发放“农钻通”403笔,累计贷款余额4.34亿元。
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的概念。这与海盐县两权分离的探索不谋而合。
农业部产业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洪宇撰文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前,大部分农民没有非农就业,农地的承包人和经营者高度统一,不需要区分承包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的价值;然而,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2017年12月31日前,在232个试点县(市、区)和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和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和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从而给予“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法律授权。
海盐县被列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过多年的默默探索,终于阳光起来。到2017年6月,海盐流转的20多万亩土地中,已有5.02万亩办理了抵押登记。
在坏账农地三权分离试点中,最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贷款人经营失败,银行贷款能否安全收回。
郑中岳说,目前“农钻通”只出现过一例抵押失败的情况。一个家庭农场老板贷款247万元种猕猴桃。由于气候和土壤不适宜,猕猴桃无法结果,损失惨重。
按照制度设计,抵押失败的这部分土地剩余年限的经营权需要拿到土地流转产权中心重新挂牌转让,并寻找下家接手。郑中岳说,这笔不良贷款有其特殊性,相关农业知识的缺乏导致最有价值的附着物——猕猴桃植物,一文不值。结果被处置了两年,然后接收方投入大量资金盘活地块。
“最后银行追回了5万多,别人只能核销坏账,损失很大。”郑中岳说,虽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违约率远低于商业贷款,但这只坏账为他们敲响了风险警钟。
2015年,在《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前,海盐县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管理办法》和《流转土地经营权专项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规范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诸多细节。
比如,经营主体在流转农民耕地时,要向农民支付流转费,还要按照每亩300元的标准缴纳风险保证金,再加上县、镇、村三级按照一定比例聚集的资金,形成风险保证金。万一因经营不善无法履约,这部分资金将暂时承担流通费损失。截至2017年6月,累计风险保证金已达3000万元。
“如果流通合同已经签了15年,第三年经营不下去了,那我们就找人接手,剩下几年的流通费由接手的人出,但是找人接手需要一个过程,这期间的流通费由风险基金承担。不能让人民受苦。”郑中岳解释说,以后合同到期,没有违约,每亩300元的保证金会返还给创业基金。
“有很多人想做家庭农场。总的来说,土地仍然供不应求。因为土地经营有利可图,如果没人接手,就没有流转的意义。”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信贷调节科科长顾胜利对风险极其敏感。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如果出现流转或抵押失败,一般可以找下家接手。
此外,海盐县还建立了农村“三权”金融产品风险补偿基金制度,首期基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出现不良贷款时,基金和银行按照3: 7的比例分担损失,基金单笔最高赔付金额可达200万元。
郑中岳特别指出,与宅基地抵押贷款相比,农地经营权通常有转让期限,因此转让范围更广,为不良贷款处置提供了极大便利。“宅基地只能在村里集体流转,土地经营权没有这种限制。谁都可以种。”
同时,他们也意识到,实行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初衷是为了缓解流入经营主体的融资压力,但每亩300元的担保金实际上无形中增加了资金压力。
为此,海燕正在探索引入第三方保险机制。保险公司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本息提供还贷保证保险,银行凭保单优惠利率放贷,地方政府按贷款额的10%设立风险准备金,按比例补偿损失。
在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过程中,很多人问王欣:“农民反悔怎么办?”
“这很正常,因为家庭农场赚钱。农民看到别人赚钱,违反合同想收回自己的土地怎么办?”王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还没有出现农民拖欠征地款的情况。
他解释说,家庭农场虽然附加值高,但属于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土地小块还给农民后,不能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农民习惯去打工。“回去种田是不可能的。”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马魏华的证实。“土地被收回之前,我不得不说好话。一些老人仍然舍不得放弃这两英亩土地。被征收的土地没有连在一起,现在也不会。”马魏华说,由于收入高,工作容易,收入稳定,村民们非常乐意将土地转让给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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