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金融办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下面是内蒙古新闻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乌海小额贷款公司
按照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精神,市金融办通过严格限制小额贷款经营范围、严禁暴力催收贷款、清理整顿已申请停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
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中心负责人王博冉介绍,2012年以来,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面临贷款回收难题。2014年,市金融办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停业管理办法,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申请停业,停业期限为1至两年。申请停业期间,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开展清收预期贷款业务,不可以开展新贷款发放业务,待公司经营情况好转时可重新申报开业。2014年至今,陆续申请停业的10家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申请停业时限超期、申请停业后再无主动申报开业,已经连续3年或以上时间未进行年审、个别申请停业的公司预留的联系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或关机、公司办公地点长期处于关门歇业状态或变更办公地点后无法与企业法人取得联系等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按照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精神,市金融办本着有乱治乱的原则,于今年6月28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我市清理整顿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并于公告期满后将申请停业的10家小额贷款公司申报自治区金融监管局,注销其经营资格。除此之外,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主动提出了注销申请。
8月14日,根据自治区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取消乌海市雷特宝玉等12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的批复》文件精神,我市取消了12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资格。截至目前,我市共有7家正常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除此之外,市金融办加大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发放校园贷、砍头贷,严禁发放套路贷,严禁暴力催收贷款。如发现公司涉嫌发放套路贷等违法行为,市金融办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有贷款需求,不要轻信街头发布的印有“无抵押”“秒到账”“国家正规贷款”等字样的贷款公司广告信息,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以免落入非法放贷公司的陷阱,遭受经济损失。
小额贷款公司是经市金融办初审、自治区金融监管局审批同意后,在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有“小额贷款”字样,并且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其他从事类似金融活动的公司和企业均不是小额贷款公司,也不可以从事小额贷款相关业务。
贷款公司如通过网络APP方式发放贷款,且实际到账金额与合同内约定的借款金额不符,以服务费、金融咨询费、保证金等名义提前收取一定费用时,基本可以认定为非法放贷公司,市民应提高警惕,谨慎借贷。当无法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体合法性质时,市民可以到市金融办、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咨询。
小额贷款公司借钱容易吗
尽管每月有2000元生活费,但这半年来,在安徽合肥读大一的学生杨云,仍过得十分拮据。因为有880元要转入一个小额贷款平台,这项贷款甚至并不是她自己办理的。
每月支付880元,12期分期,总计10560元的费用,是杨云报名参加的线上原画培训班的“学费”。听完一节直播课后,杨云在该培训机构“老师”的“鼓励”下,一步步签订了贷款协议。
几天前,多次申请退款无果的杨云,通过律师向全国12315平台和国家信访局提交了投诉,目前正在等待结果。对于她的投诉,该培训机构并未作出回应。
杨云的遭遇并非个案。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被各式各样的在线培训课程宣传吸引:绘画、PS、剪辑、配音等,零基础也可以轻松学习,边学习边接单,机构老师介绍资源,月入过万很简单……针对没有积蓄的大学生,许多培训班还打出了“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的广告,背后的小额贷款平台更是五花八门。
3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共青团中央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青年学生消费者,理性考虑超前消费,审慎选择贷款机构,避免陷入不良“校园贷”陷阱。
不少大学生成了不良商家紧盯和收割的“韭菜”。他们为何会一步步落入陷阱?
“先学后付”“免息分期”步步引导去贷款
去年8月下旬,即将步入大学的杨云琢磨着寻找一份副业,“读大学后就不用向父母要钱了”。偶然间浏览到一个微信公众号推荐的原画课程,她被“可以兼职”“先学后付”的条件吸引,添加了课程负责人的微信。
一番课程介绍后,该负责人邀请杨云参加了当天的直播公开课。杨云回忆说,公开课上介绍了很多原画创作的不同风格和当天报名的优惠活动,她动心了。但对于高额的“学费”,她作为学生无法自己承担,家长也应该不会同意花这么多钱学习画画。
在杨云提供给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的聊天记录中,这位负责人向她详细介绍了“边学边赚”的方式:“学费都是分期免息,下个月才开始支付第一期,我们也有外包内推,边学边赚。你也可以先从低班学起,后续接单赚钱了再升班。”随即,他为杨云办理了“免预订费100元”的优惠,并要求她填写了“入学信息”,包括姓名、最高学历、QQ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并备注“信息仅用于登记学籍,不会另作他用”。
“他说不要担心费用问题。我说我没有钱交定金,他还帮我申请了免预订费。我当时真的信了,就觉得还有这么好的公司。”杨云告诉记者,在她确定要报名后,该负责人打来了电话,教她如何办理学费分期。
“操作是他帮忙进行的,问我要了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还要走了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我当时其实有点犹豫,但又觉得在电话里说别人是骗子,太不尊重人了。我想,万一他不是骗子呢?”杨云决定一边“先弄着”,一边去网上查询一下推出这门培训的公司——广州某原画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看到百度搜索里,有评价写了‘靠谱’俩字,我就放心了。”
最后,杨云选择了12期分期付。手续办好后,对方向她发来了4份文件:《委托扣款授权书》《代扣授权书》《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这时她才发现,原来办理的学费分期付,就是贷款。
和杨云一样,在云南昭通读大一的刘青十分喜欢画画。通过网络广告添加了一家机构的“老师”微信后,她购买了商业插画系列课程,并办理了“学费”分期。
刘青告诉记者,该“老师”承诺的“学习3个月后就可以接单赚钱”的诱惑太大了,“她还告诉我,有老师一对一辅导,班主任监督学习”。于是,她在“老师”指导下,交了100元定金并预留了课程学习名额。
“交了定金还没报班时我就不想报了,但‘老师’说不退还100元定金,说定金可以转为学费,又引导我交了200元定金。”刘青说,当自己提出没有钱报班时,对方告知可以分期付款,一个月400元左右。
“听到分期付款后,我答应报班了,但其实这400元占了我近一半的生活费。”她说,通过对方分享的链接,她填写了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等信息,在某平台办理了9期分期贷款。
通过社交平台上的广告,记者随机添加了一家插画培训课程的咨询人员微信,并预约了当晚免费的“人气老师训练营”。
2个小时的直播课结束后,该工作人员介绍学费时说,“可以支持12期分期,不需要额外利息,信用卡、花呗都可以”,并称“新手学到3个月左右就可以参加接单了,插画是这个社会必备的一个设计技能,全职去从业都是高薪,应届生薪资6000-8000元都是最基本的”。
不再听课的5个多月里,她还在还贷款
参与了一个月的课程学习后,刘青觉得,“课程质量并不好,大多是作品评析”。她想退掉余下的课程费,却遭到了拒绝。她坦言,“他们开始说不退定金,到后面说可以帮我停课,等我以后想学了再继续听。看到这种态度,我就逐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协商无果。尽管刘青早已不再听课,但贷款还在进行。害怕影响征信的她,“只能继续偿还贷款了”。
杨云在学习PS技巧感到“吃力”时,也提出过退课。对方却鼓励她要坚持。“我当时也在想,这是我自己要学习的内容,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于是,她坚持了下来。可随之而来的大学军训、繁忙的学业让她无暇顾及线上课程。随着学校反诈宣传等教育的开展,她也逐渐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陷阱。
去年11月,她再次正式提出退课,对方却称,根据签订的合同已经不能退费了。“我当时也看不太懂那些合同内容,又怕逾期不还款会影响个人征信,对今后的生活造成影响。我想大不了就把钱还完,就当自己吃了个亏。”
杨云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出示了这些电子文件。记者发现,尽管课程销售公司为广州某原画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但其贷款平台却是浙江一家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近一年来,这家原画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起诉的开庭公告有5件,均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在黑猫投诉平台,针对上述公司、平台的投诉不断发生。
社交平台上,也有不少大学生网友晒出了自己报名网络培训课程被诱导分期贷款的经历,其中不乏通过投诉追回“学费”的年轻人。
许多被骗大学生称,这些复杂的合同条款是他们的“盲区”,也成了培训机构截断退费要求的“法宝”。
西安的大四学生张嵩比杨云和刘青幸运,已经追回了自己的“学费”。
因为嗓音条件不错,他在某机构报名了配音培训课。报名时,对方称可以分期付学费。但开课后,他发现,课程质量并不高,“只有一两节实操课,后面的课程就很水了”。
当他提出退课时,对方也拿出了套路,“要么拖延,要么就是转学别的课程”。不过最后,学法学专业的他在当地民警的帮助下要回了自己的学费。
不再听课的5个多月里,杨云还在还贷款。这让她懊悔不已,“寒假期间没有生活费,我连自己的生日红包和压岁钱都垫进去了,还是不够还款,我又不敢找家长要,只能跟兄弟姐妹借钱,弄得我姐姐现在都不理我了”。
“都说大学是进入社会的第一步,但我当时还没开始大学生活,就栽了个跟头。”杨云无奈地说,“如果这次投诉不能成功,暑假我只能去打工挣钱还贷款了”。
社会各方力量亟须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关注
中消协与共青团中央近日发布的消费警示中提到,在“校园贷”风靡的背后,也存在着严重隐患。一方面,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三观尚未完全成熟,物质需求旺盛,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强,但自身控制能力较差,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再加上社会经验缺乏,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尽管“先学后付”的模式已经广泛存在于教育行业,但由于教育机构需要借助第三方金融机构、贷款公司等平台实现“先学后付”,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需要警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琳认为,像杨云遇到的教育机构以“先学后付”作为幌子,实际上是引诱学员到小额贷款平台贷款,既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消费欺诈。“如果教育培训机构人员使用胁迫方式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课程服务,或者不允许消费者退课退费,要求消费者继续接受服务的,还会涉嫌强迫交易罪。”金琳提醒,如果签订合同时根本没留意就误签了具有“霸王条款”的不公平合同,也可指出对方的违法违规之处。若对方置之不理,建议以相关证据,如前期与培训机构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签约合同等,向12315、网上信访、工商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进行举报投诉。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针对大学生关心的“不履行还款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的问题,金琳说,小贷公司放款对于征信有没有影响,要看放款方是否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没有接入征信系统的平台,一般都是没有达到接入要求,这类平台的贷款利息比其他平台要高很多,并且此类平台经常出现暴力催收等恶性事件,我国严厉打击高利息贷款和暴力催收,所以不要使用该类贷款,以免给自己带来危害”。
她还表示,如向消费者协会、黑猫投诉平台等公益性消费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旧不能解决问题,或被骗数额较大(如3000元以上),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良“校园贷”为迎合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不断翻新其骗局和陷阱。中消协与共青团中央呼吁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关注,积极构建多方协同共治的格局,完善行业准入、运营监管体系,明确行业准入门槛,健全行业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整顿违规机构,针对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安全放心、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杨云、刘青和张嵩均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孟佩佩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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