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扩!本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下面是光明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大学生助学贷款合同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①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②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来源: 山西发布
生源地助学贷款协议
石楼县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一、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成才报国的一项惠民政策。
1、贷款对象:入学前户籍在本县,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如非学生父母的共同借款人要求年龄在25-60岁之间。
3、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1000元≤12000元研究生≥1000元≤16000元
4、贷款年限:按照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少不少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年加15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5、贷款利息:贷款学生的助学贷款利息在校期间由县财政贴息,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由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自付利息。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偿还一次本息。超过12月20日未还者算逾期:银行将逾期学生录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直接影响其就业和其它日常活动。(违约后果详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处理办法》)
6、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后五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相关约定执行。(5年宽限期政策是2020年及以后签订的合同以及2020年以前年度合同但已做了变更后的部分合同,没变更的合同还是以前旧的宽限期)
7、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比如专升本、本升研的学生应持相关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做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变更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助学贷款本金不展期、贷款到期年限的最后一年结清本笔贷款本息。例如:贷款学生张三 2020年第一笔贷款,贷款年限为6年,到 2026 年 9月 20 日将本笔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结清,所以建议借款学生在选择贷款年限时选择学制+15 年,这样即使本升研、研升博后在读期间也不涉及偿还以前的贷款本金,而且助学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8、提前还款: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到具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的,最晚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最晚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最晚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最晚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9、还款方式:
①通过银联云闪付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②通过POS机刷卡还款(新款POS机可以扫码还款)
③结算代理机构为“招商银行”的学生可以使用招商app进行还款;
④充值到贷款合同上专用支付宝账号的余额中,待21日批量进行扣款;
⑤使用支付宝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进行主动还款。
二、首贷所需材料
1、贷款学生(新生首贷和在校生首贷)所需材料:
①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学生在线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
④录取通知书(含录取信息页)(在校大学生为《学生证》签注页或《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⑥现场采集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影像资料。
(小建议:2022 年起,增加了新的代理行,建议首次贷款学生现场办理贷款时携带一张本人名下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商银行等全国性银行的一类实体储蓄卡,现场有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如有疑问,可致电招行客服电话:95555,或在微信群里咨询。)
★首次贷款必须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在场签订合同
严禁由第三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电子《借款合同》。
三、续贷学生所需材料
1、现场办理:
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续贷申请表》
续贷时,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严禁由第三人代替到场一方本人签订电子《借款合同》
2、网上远程续贷,不用到现场办理,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中提交远程续贷后,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国开行会给续贷学生发送贷款办理成功与回执验证码短信,续贷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
★续贷学生每年4 - 8月份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经高校审核通过,高校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办理助学贷款。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系统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坚决不维护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借款学生,资助中心有权谢绝。
四、注意事项:
1、记住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注册名和密码;
2、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每年的暑假期间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办理地点:石楼县月亮湾广场文化大楼一楼
4、两个咨询热线:
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招行客服电话: 9555
石楼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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