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养殖,离婚时约定男方承担债务 信用社起诉二人共同偿还,法院这样判,下面是红星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银行贷款夫妻共同签字
明明已和对方离婚并约定一债务由对方偿还,为何法院依旧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该债务?8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在债权人原告诉讼时,被告二人虽已离婚并约定该笔债务由男方偿还,但该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仅系被告二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原告不发生效力,故仍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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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高某(男)、何某(女)原为夫妻,双方于2015年3月登记结婚。2018年6月,高某、何某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原告某信用社签订《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约定高某、何某向原告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生猪养殖,双方同时就借款利率、违约责任等作了相应的约定。但借款期限内,被告高某、何某仅向原告归还了2112元本金,未履行其余还款义务。
此后,高某、何某感情不和产生离婚纠纷,诉至法院。2019年3月,两人经红河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载明,高某与何某自愿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即某信用社贷款47888元由高某偿还。
2023年5月,原告某信用社向红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高某、何某共同偿还尚欠贷款本金47888元及利息。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主张的贷款是被告高某的个人债务,还是被告高某、何某的共同债务?
红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高某、何某向原告借款时,二者仍是夫妻关系,借款所用于的生猪养殖属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是共同签名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付的债务,故该笔借款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告诉讼时,被告高某、何某虽已离婚并约定该笔债务由被告高某偿还,但该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仅系高某、何某之间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原告不发生效力,故仍应由高某、何某共同偿还。
综上,法院判决由被告高某、杨某共同偿还原告某信用社尚欠贷款本金47888元及利息。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法官介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付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亦可协议清偿。协议清偿的,由于涉及债务转移,如未经债权人同意则仅在协议双方之间有效;若因债权人主张权利导致最终偿还超过约定应还的部分,可依据协议内容向对方进行追偿。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张寻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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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实践中,有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故意隐瞒婚姻事实,目的是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上述规定,能够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要么债务人配偶在信贷合同上借款人或担保人一栏签字,要么贷后追认。除此之外,贷款人不易举证认定个人签字的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只能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贷前核实婚姻状况的
必要性
对于自然人个人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银行一般都会要求其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在信贷合同上签字。法律上该笔贷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银行实现债权时,就能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还款的保障。银行信贷人员在贷前调查阶段,核实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婚姻状况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三、核实婚姻状况的传统办法
如何识破客户隐瞒已婚事实的谎言呢?各地银行做法有的比较传统,有的很有创新意义。传统的做法有如下方式:
1.户口本。从客户的户口本登记的信息可以看出已婚或再婚的事实,但是实践中存在个别人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登记不一致的情形,导此类客户易蒙混过关。
2.个人征信报告。信贷人员可以要求客户提供人行的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显示客户的婚姻状况。征信报告显示打印的时间,信贷人员一定要认真审查是否为当天打印。但是,实践中征信报告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有可能信贷人员审查的某一份征信报告显示的婚姻状况为未婚,实际已婚。
3.走访。信贷人员可以走访客户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邻居,询问其婚姻状况。客户有单位的,还可以电话询问客户的婚姻状况。
4.民政局查询。信贷人员可以到客户住所地的民政局查询客户的婚姻状况。但有两个障碍,一是民政局没有协助银行的义务,不愿配合信贷员查询。二是客户未必是在住所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目前,我国的婚姻信息各地方民政局异地查询客观上缺乏硬件条件或虽具备条件但上级未开通权限无法查询。
以上是多数银行在调查客户婚姻状况的传统做法,信贷人员在未能查到已婚状况的,不能仅限于一种方式就下定结论,而应该穷尽上述方式,最终才能佐证未婚事实大概率是真实的。
四、部分地区调查婚姻状况的
创新方式
笔者在各地银行交流学习的过程中了解到,部分省份对于本人查询婚姻状况开通了全省联网的婚姻登记大数据,并推出了手机APP软件,供个人随时随地查询。例如山东省开发出了“爱山东”,江苏省开发出了“苏服办”。这些省份的银行在核实客户婚姻状况时,客户只需当着信贷人员的面打开上述APP,登陆本人身份信息,打开婚姻一栏,未婚还是已婚一目了然。然后,由客户截屏打印交由信贷人员并签字,存入信贷档案。这些省份开通的APP不单单具有婚姻状况的查询功能,同时对于其他民生事务的办理也提供了快速办理通道。这些省份的做法才是以人为本,其他省份应当借鉴。
五、信贷人员应做到尽职调查
银保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明确规定银行信贷人员在贷前调查阶段应做到尽职调查,从信贷业务的最前端守住风险。所以,信贷人员在贷前调查阶段涉及客户婚姻状况的调查时,应穷尽调查手段,做到尽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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