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利用互联网分期贷款买手机 诈骗28名同学获刑3年,下面是武汉晚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武汉学生分期贷款
武汉晚报(官微ID:whwb82333333)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杨丹娅 通讯员张冰峰 徐敏)在校学生骗取校友的身份信息后,贷款从互联网上分期购买手机转卖获利。今日记者从江夏区检察院获悉,该学生郑某因诈骗罪获刑三年。
郑某是一名刚满20岁的在校大学生。2015年2月,郑某通过在某分期付款网站上购买手机了解了业务流程,后其因介绍部分同学分期购买手机而成为该网站的校园代理。
因不满足于微薄的代理提成,郑某很快打起了转卖手机获利的算盘。2015年4月至9月,郑某以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后转卖获利的谎言,骗取同校学生闫某某等28人的身份信息,用以在某网站上分期购买手机,后郑某将购得的手机予以转卖后支付闫某某等28人50元至300元不等的报酬,并谎称将替上述学生偿还分期贷款。
在仅偿还分期款3万多元的情况下,郑某将转卖手机的余款用于个人消费,不再继续偿还余下的共计21万余元的分期付款。
直到闫某某等人接到上述分期付款网站的催款电话,郑某的诈骗行为才得以暴露。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此案中,大量学生为获取几十元至数百元的报酬而将自己的身份信息提供给诈骗分子,导致了巨大的心理创伤和经济损失,凸显了当前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严重不足。郑某作为在校学生,为满足个人过度的消费需求,诈骗金额高达20余万元,将在牢狱中度过数年时间,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编辑:陈嫣然)
大学生分期借贷平台
【阅读提示】求职不成反背债 培训贷骗局亟待整治
光明网评论员:“毕业近一年,不仅没找到工作,还背上了贷款,每月还贷1200元,至今尚未结清。”据报道,又有大学生深陷“培训贷”陷阱。一些不法机构编造“包就业”“拿高薪”“找不到工作就退款”等幌子,诱导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借贷用于岗前培训,不少求职者落入这一陷阱。
以培训促就业,本无可厚非。但这些“培训贷”背后的不法机构,却绝不是为大学生就业助力,而是将大学生视作“待宰羔羊”。这些机构往往将自身包装成为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的专业技术企业,在通过宣传造势骗取大学生信任之后,再告知大学生能力和经验不足,需要接受岗前培训,承诺培训后包推荐工作。一些大学生受此蛊惑,与机构签署《实训协议》,并通过分期借款平台贷款支付培训费用,最终掉入陷阱。
“培训贷”的骗局屡见不鲜,而且常常改头换面、卷土重来。就在去年,有媒体披露,四川成都培训机构“轻备教育”以可以提供兼职为由,吸引在校学生报名学习插画、原画课程,并申请网络贷款偿还学费。当学生发现课程质量不及预期,想申请退学退费时,机构老师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导致学生面临消费金融公司催收,被起诉,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培训贷”成了“套路贷”,并且如牛皮癣一般屡禁不绝,此种现象值得深思。实际上,早在2021年3月,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显然,将目标定位于大学生的“培训贷”,其业务在性质上已经违法。不过,这些不法机构往往盯住那些刚刚毕业又未找到合适工作的大学生,利用他们急于求职的心理,精心设计贷款培训的“圈套”,受骗者在发现受骗时,往往已离开校园而投诉无门。
麻绳专挑细处断。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是就业市场最脆弱的群体,对以他们为目标的“培训贷”骗局绝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强化打击力度与舆论监督,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的“培训贷”骗局,恰恰说明目前在这个领域的消费金融治理还有待加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上培训机构和网贷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查其机构合法性、业务合规性,对存在问题的应当从严从快打击,提高不法机构的违法成本,增强监管威慑力,切实净化网络招聘的市场环境。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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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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