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老人去世,2年后竟在银行贷款5万,家属:是天地银行吗,下面是司马秘事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用死人身份证办贷款
众所周知,银行在处理一些业务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如果存在冒名顶替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这是我国法律硬性规定的内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却并非如此。
2011年河南新乡就曾发生过一件这样的事情,一位去世两年的老人居然在银行办理贷款,直至法院的起诉书送到其妻子的手里,这件事情才被曝光出来。
那么,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
突然而来的贷款豆大妈是河南新乡市一位地道的农民,丈夫早在2011年就去世了,儿子一直在外地务工每年春节才会回来,这样的生活虽然很孤独,但好在也很简单平淡,没有什么烦心事。
她每天的生活就是吃饭、与邻居聊聊天,有时候农忙也会去地里干活,可是在2017年的一天一份来自法院的信件打破了她平静了近6年的生活。
信件里的内容非常简单,豆大妈的丈夫此前在银行借了一笔钱,但是到了还款日期一直都没有还,如今贷款不仅逾期,甚至相关人员还上了失信名单。
简单而言,豆大妈收到的这一封信件就是法院的起诉书。一个农村普普通通的妇女突然被起诉了,豆大妈的内心十分忐忑,更害怕影响自己的家人。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与老伴并没有向银行借过钱,怎么会平白无故多出来一笔贷款,在弟弟的建议下他们去了当地银行询问,不问不知道一问下一跳。
银行工作人员很快调出来相关的信息,信息上显示这一笔贷款是在2013年5月9日开始生效,一直到2016年5月8日为止,利息与本金是按季支付。
贷款的金额为5万元,如今已经逾期一年多,若是再加上利息需要归还52700多元钱。豆大妈听到银行职员的回应并没有在意贷款金额的多少,而是对贷款时间产生了怀疑。
她再度询问了一下贷款的时间,银行职员回答是2013年5月9日,看到这里想必大家也清楚其中定然有猫腻,因为豆大妈的丈夫早在2011年就去世了,难道死人还能够来银行贷款吗?
豆大妈直呼不可能,是银行弄错了,银行以为对方不愿还款,还拿出了相关的借贷合同。随即豆大妈便说“我的老伴2011年就去世了,怎么可能会在2年后贷款。”
银行员工听到这句话也懵了,不过眼神与语气依旧充满怀疑。
豆大妈也没有做太多的解释,回家便去取医院开的死亡证明,并且还让村委会开了一张证明,说明丈夫李唐成在2011年便去世了。
两份权威的证明摆在银行面前,很显然是银行弄错了,可银行却不相信,依然认为贷款合同是李唐成签的,毕竟上面有他的签名和手印。
豆大妈十分的委屈,自己从来没有借过一分钱,如今不仅面临5万多的贷款违约金,还要遭受不白之冤,银行的处理态度更是让人十分生气。
无奈之下她只能向媒体求助,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来解决这件事情,可随着媒体的介入更大的“雷”被曝了出来。
波云诡谲的贷款原本豆大妈寄希望于媒体与公众的舆论压力,可银行却认为她是不想还这笔贷款,死亡证明与村委会的证明都是伪造的,即使豆大妈再三保证也没有后续,双方在这件事情上争吵不止。
就在这个时候记者提出想要看一看贷款的合同,上面却显示李唐成并不是贷款人,贷款人是一个名叫李万芹的,李唐成仅仅是担保人之一,另一个担保人叫做陈可良。
说到这里事情基本明了,李万芹于2013年在该银行贷款用于养猪,李唐成与陈可良是担保人。
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李万芹应在2016年还清贷款,但她却没有还清,按照法律的规定就需要两个担保人偿还。
既然豆大妈对于该贷款不知情,那么只要找到李万芹不就清楚了吗?按照相关信息记者很快就找到李万芹,让人诧异的是对方对于此事也不知情。
李万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半辈子都在与土地打交道,平时一两千块对她来说都是巨款,更不要说五万多块钱了,听闻此事她自己也很委屈“我从来都没有贷过款”。
案发当时李万芹半截身子都进入黄土,人到晚年突然欠下一笔巨债,放在谁的身上都难以接受。
不久之后,记者又找到了第二个借款担保人陈可良,毫无意外此人对贷款的事情也是一无所知。
三人跟随记者来到银行理论,但银行依然认为是三人合伙,想要赖掉这一笔钱,气愤的豆大妈怒斥道:“俺丈夫2011年就死了,你们是托天地银行与他签的字吗?”
因为这件事情豆大妈的家人担心不已,父母更是吃不下睡不着,可银行的态度依然消极怠工。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豆大妈认为是银行内部的人员在搞鬼,一纸状书告上了法院。
也就在这个时候银行突然松口,对着豆大妈说已经成立了调查组,一个月之内便可以给出答案,最后经过协商约定半个月给答案。
银行根据相关的信息,找到当年负责这一笔贷款的人员,他的名字叫做陈某,经过一系列的询问真相慢慢浮出水面,与豆大妈所料想的一样就是银行职员利用他人信息虚假贷款。
事情的真相时间回到2013年5月,小陈是该银行的一名职员,外人都说银行工作是铁饭碗、朝九晚五无压力,但在银行工作过的都清楚,他们也有一定的业绩压力,比如说向外面放款。
当月小陈距离自己的业绩标准相差很远,无奈之下只能与外边的贷款公司相互勾结,他利用从贷款公司得到的人员信息,再加上自己在银行的职务便利,再找来几个信得过的人冒充当事人。
就这样,利用银行贷款的漏洞签下了这一笔贷款。得到这一笔钱后,小陈内心便滋生出贪婪,将其据为己有全部花掉,后期因无法还清贷款才造成了上述的一幕。
事情的最后小陈因违反了法律,给银行、豆大妈、李万芹和陈可良等人造成困扰,交由警方和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豆大妈等人遭遇的困扰也得到了合理的解决。
这件事情也给我们带来警醒,尤其是某些银行,一定要严格把控金融制度,保证就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减少甚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否则不仅会给受害人造成困扰,还会有损银行的名誉。
那么,在这件问题上银行有责任吗?因公司内部员工的问题给受害者造成影响,需要赔偿相关的损失吗?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
有人用我的身份证贷款怎么办
近日,据@“橙柿新闻”报道,河南滑县农商行大堂经理杨某被举报有双户籍,用已经注销8年之久的身份证,在自己任职的银行贷款30万元。事件曝光后,杨某回应:是为完成工作任务才用已注销的身份证贷款,该笔贷款现已还清。据杨某所在单位负责人称,目前正在排查杨某用已注销身份证办的其他账户。“已注销”的身份证还能贷款?真是这样吗?
01、已注销的身份证不能办理贷款
这已经“注销”的身份证还能继续办理贷款,相信大家看到这样的说法也是震惊了吧。毕竟,在我国身份证被注销的情况只有以下几种:死亡注销、出国定居注销、错误户口注销等。当户口被注销后,原身份证失去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身份证注销是伴随着国内户口注销产生的。
对于此用户用“已注销”身份证贷款一事,多家银行机构表示:客户的个人信息是与公安局联网的,当公民身份证注销后,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对客户身份信息时会发现查询不到此户。”某国有银行官方客服明确表示,公民的身份证注销后是无法办理银行相关业务的。有银行机构提到,如今业务办理大多会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若有人冒用了他人已注销或已挂失的身份证,系统会提示无法通过。所以,报道里的银行经理使用的身份证很可能并不是被注销,而是本该作废的旧身份证。如果真的使用的是“已注销”的身份证,还能贷款并归还,这问题可能就不仅仅是出在身份证上了。而相关说明大家也可以持续关注。
02、身份证丢失,请立即挂失并做“作废”证明
我国二代身份证的芯片内存储了个人信息,身份证一旦丢失,只能挂失,无法注销,且已挂失的旧身份证仍能继续使用。
很多人对于应该好好保管身份证这个意识有,但是很多情况被弱化了。伴随着多项业务转移到手机办理,就有人为了方便,将身份证拍照保存在手机里随时使用。另外,越来越多场所给忘带身份证的公民提供临时身份证证明,当紧急的事情办完,可能也没有及时查看自己的身份证是否丢失,以至于会出现身份证丢失被不法分子冒用的情况。
如果一旦发现身份证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挂失并补办,同时可办理登报声明作为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证明。如果后续出现你的身份证被冒用的情况,你的挂失记录和登报声明将成为“犯案者不是你本人”的直接证据。另外,建议大家养成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习惯,这才是真正能随时证明你身份的材料。这样也方便知道身份证到底还在不在。
03、给他人传输身份证信息,请谨记这几点
当然,我们也有不得不要传输或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扫描件的时候,在这个情况下,一定要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尤其是当你要给他人传输身份证信息时,请谨记这几点:
1、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不要将个人信息轻易泄露给陌生人,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护照等重要证件。
2、如遇让你提交身份信息,同时进行远程人脸识别等操作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很可能是不法分子要用你的身份信息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3、给他人传输扫描件或者复印件时,一定要做好水印处理,在不阻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压住身份证图案纹路的形式写上“仅用作XXX使用”,这样一来这份资料的用途就被限定了,不能被冒用。
建议大家不要随意连接公共场所的WiFi,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站链接,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电话或者短信。其次,当个人信息被泄露并出现违法冒用时,第一时间报警并收集证据,用法律手段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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