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需要先交保证金?民警:这是诈骗,别上当!,下面是新疆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买房要交贷款保证金吗
乌鲁木齐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娜扎开提·柯尤木 通讯员何新报道)“高警官,我在网上贷了50000块钱,说是得交保证金才能解冻呢?这是不是真的。”6月3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仓房沟派出所仓北社区警务室民警高亦强接到辖区居民徐女士的咨询电话。 经了解,徐女士是做装修行业的,近期想购置一些设备,需要50000元资金。要强的徐女士不愿向亲戚朋友张口,便在网上找了一家名为“微粒贷”的贷款平台,徐女士一时被该平台“无门槛、利率低、易申请”的信贷政策宣传所迷惑,遂申请了50000元贷款。后平台以输错卡号为由将贷款金额“冻结”,所谓的“信贷员”告知徐女士只有交25000元保证金后才能解冻,并承诺解冻成功后将保证金以及贷款金额一起转到徐女士的贷款账户。 这时,徐女士心想自己本来就打算贷50000元,这一分钱还没有拿到手,就要倒贴25000元,一时拿不定主意,便向社区民警高亦强求助。 “这是典型的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您千万不要打款。 ”高亦强立即赶往徐女士家中进行劝阻,随后向徐女士介绍:“这类诈骗通常打着‘无抵押’、‘免征信’、‘无息低息’、‘快速放款’、‘免费提额套现’等幌子,以事先收取手续费、保证金等为由,或以检验还贷能力、调整利率、降息、提高征信等为借口,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从而实施诈骗。” 徐女士意识到自己险些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庆幸自己多问了一句,得到民警的专业解答,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我原以为贪图小便宜或者有钱的人才会被骗,像我这样老实做生意而又没钱的人离诈骗很遥远,没想到自己差点就上当受骗了。”徐女士握住高警官的手不停地道谢。 民警提示 1.线上贷款平台凡是提现放款之前要你先交会员费、保证金、认证金、冻结费等各种理由的费用的,100%都是诈骗! 2.切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APP和社交网站上的贷款广告。 3.需要申请贷款时,到正规贷款机构申办贷款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并且正规机构都是公开营业场所,有公开联系方式和营业执照等。 4.银行、正规贷款公司不会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就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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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时交的贷款保证金后能要回吗
如今,汽车按揭消费已经被大众认可,然而贷款买车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续保押金”也成了车主们的烦心事。未在4S店投保、未投规定险种,“续保押金”就退不了?日前,家住潍城区的周女士就因为“续保押金”没法退,将潍坊某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10日,周女士在潍坊某4S店看中一辆斯柯达汽车,遂与该汽车销售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个人汽车贷款合同一份,约定:周女士首付款32000元,余款38000元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处贷款,贷款期限为24个月。该合同第7.1条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应将贷款所涉车辆向保险公司连续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其他必要的附加险,投保额不得低于车辆的现值,保单的总有效期不得短于本合同的有效期。”同日,周女士向该汽车销售公司交纳续保押金2000元。
2015年10月13日,周女士与该汽车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一份,约定:周女士以70000元从被告处购买昕锐1.4L汽车一辆,公司分期入商业险(车损+三者险+不计免赔+盗抢险+划痕险)、交强险,分期享受此价格,续保费2000元(可退)。
由于第一年在4S店投保较贵且险种过多,在权衡其他保险公司报价后,2016年9月30日,周女士在另一家保险公司为自己的爱车入投交强险及车损险、三者险和不计免赔。续保成功后,周女士拿着相关合同收据到4S店要求退还“续保押金”。但汽车销售公司称,周女士系贷款买车,贷款期限为24个月,为保障贷款人权益,双方约定周女士的车辆应向保险公司连续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划痕险等必要附加险,且要求出险时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人。同时,4S店向周女士收取的2000元“续保押金”应在其第二年按约定续保时抵顶保费,但周女士在第二年投保时未按约定的险种投保,受益人也非贷款人,构成违约,所以“续保押金”不应退还。
无奈之下,周女士选择向寒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汽车销售公司返还“续保押金”2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
寒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买保险应遵循自愿原则,原告周女士有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方式和投保险种的权利。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除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外,其他保险都应遵循自愿原则。本案中,被告向原告收取“续保押金”,并注明“可退”字样,但未明确退还条件。现被告以原告在次年续保时未按照约定的险种进行投保为由,拒绝向原告退还“续保押金”。被告强制原告选择险种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自主选择权,原告要求被告返还2000元“续保押金”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汽车销售公司向原告周女士返还“续保押金”2000元及逾期利息。
法官提醒
本案中,汽车经销商借代办贷款的名义收取“续保押金”,强制购车人在贷款期间通过自己指定的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该行为属于强买强卖,侵犯了购车人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能把签合同仅仅当作一种形式,不经审查就随意签名,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对于不清楚或有异议的条款,必须当场要求销售者予以解释或者修改。另外,购车后一定要小心保存相关合同和发票,一旦发生纠纷也有据可依。
(黄腾腾 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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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傅德慧 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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