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积金实现一季度“开门稳”,下面是中国黔西南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晴隆公积金贷款
内容摘要:今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安县管理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抓党建、强基础、提效率、优服务,抓好抓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的各项工作。中国黔西南讯 (通讯员 瓦云仁 邓献周) 今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安县管理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抓党建、强基础、提效率、优服务,抓好抓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的各项工作,第一季度归集住房公积金6879.86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53笔、1882.8万元,其中发放教育片区、消防片区和佳锦苑棚户区改造项目职工购房贷款38笔、1391.00万元;为4940人(次)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金额2936.44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职工购房提取8笔、81.47万元。业务指标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了一季度“开门稳”的目标。
抓党建,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一是党建引领更加深入。该部高度重视支部建设,狠抓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支部管理党员、教育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能,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了思想境界,激发了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积极工作。二是班子建设更加强化。由晴隆县管理部、普安县管理部党员组建的联合四支部于2月下旬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新一届支部班子结构更加合理、年龄更加年轻、分工更加明确,为更好地抓工作夯实了组织基础。三是作风转变更加到位。对照《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实施方案》五个方面的要求,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坚决革除作风上的顽疾,实现工作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
强基础,精准完善业务基础信息。结合上年度业务考核发现的部分缴存单位基础信息不够准确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进行全覆盖排查,清单化、台账化完善业务信息自查清理工作。通过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推广手机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等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缴存职工个人信息。通过公积金专管员QQ群、微信、电话、直播、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开展专管员业务培训,强化指导,不断提升各缴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熟练掌握公积金缴存业务技能。
提效率,落实工作部署务实高效。一是提升网办率。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人登记、缴存人单位调动、缴存人信息变更等业务网办率超过80%,个人账户状态变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取业务、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抵扣签约、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等7项业务网办率达100%。缴存对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意愿,就近就地办理公积金业务,全县公积金业务网办率继续保持全州前列。二是提高落实力。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及时高效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三是强化考核力。将强化落实力作为对干部职工考核和金融委托银行委托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用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发挥明显。
优服务,树立行业部门良好形象。一是持续暖心办。按照贵人服务的标准,视服务对象为贵人,采取部门联动减流程、“代办+速办”、“邮递+上门”、线上办等一系列有亮点、解难题、出效果、得认可的有效措施,解决服务对象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做实贴心办。在接受缴存职工业务咨询和为职工办理业务时,从服务对象的实际出发,为服务对象算好经济账、时间账,提供科学可行、合法合规、经济实惠的意见建议,量身定制业务类型,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强化跟踪办。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服务对象通过12345民生热线、州长信箱、投诉举报、公积金业务大回访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跟踪问效,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舒鹏倩)
贵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发布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贷款申请时限、贷款年限等。该须知是根据《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制定,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该须知明确,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为: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达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的,原则上不予审批);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首付款比例符合省房资中心规定。
职工家庭未办理过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一次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可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20%;职工家庭未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第一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贷款申请时限和对贷款额度的计算,该须知明确,购房行为在6个月之内的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期房以《不动产预告登记证》签约时间为起点计算;现房、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起点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按照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还款能力以及缴存余额和借款年限予以确定,可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为50万、双职工为60万元。
其计算公式如下:
职工可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倍。
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根据贷款年限,该须知提出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职工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同时,住房贷款认定要以借款人夫妻、共有人夫妻个人征信贷款记录及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作为认定标准。
必需资料
1.借款人(配偶、共用人)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3.《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4.借款人配偶(共有人)为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需由其他公积金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或《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证明》并盖章,配偶共有人还需提供缴存明细。
5.首付款收据原件。
6.主借款人银行借记卡。
其他资料(以下根据房屋实际情况选项提供)
(一)期房(申请人向房开公司索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须附加盖有房开公司公章的红线户型图)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商品房预售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不动产预告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开公司开户银行帐号(须加盖房开公司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现房(申请人向房开公司索取)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附加盖有房开公章的红线户型图)、《不动产权证》、完税(契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现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加盖房开公司公章)。
3.《现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开公司开户银行帐号(加盖房开公司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二手房
1.《存量房买卖合同》、《贵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已过户《不动产权证》、完税(契税)证明、《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土地使用年限,如房龄超过25年不能申请贷款。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预签合同(受托银行)—审批(省房资中心)—抵押(不动产登记中心)—放款(省房资中心)
受托银行办理网点
(一)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中心
地址:贵阳市瑞金中路69号“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点”(紫林庵“冰城雪缘”旁)
电话:85251123
(二)中国工商银行中华路支行
地址:贵阳市陕西路8号工行四楼个贷中心
电话:86786650、86783812
(三)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地址:贵阳市瑞金南路347号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
电话:85552246
(四)中国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89号中国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
电话:86860025
(五)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分行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80号(云岩广场旁)
电话:86816774
(六)交通银行个贷直营中心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城B区金融城东三塔交通银行2楼
电话:88161517
(来源:贵州建设)
编辑:任诗音 胡锐
统筹:李劼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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