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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贷款还款顺序(贷款结清和偿还欠款有什么区别)

如何确定公司倒闭债务偿还顺序?公司债务法人要承担责任吗?,下面是京律鸣法务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拖欠贷款还款顺序

一、如何确定公司倒闭债务偿还顺序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公司债务法人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单位犯罪而追究法定代表人刑责的举不胜举。但是法人有以下行为却往往会有相应的责任。

企业在申请破产之后,对于自身债务的清偿也是有一定的顺序,其中破产费用最先需要清偿的,其次就是共益债务,这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这二者得到清偿之后,那么再说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费用作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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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结清和偿还欠款有什么区别

导语: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许多法律和伦理的难题。今天,我将带你走进一个发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涉及到一个贷款人去世后的法律和道德困境。如果你置身于这个情境,你会如何决策?请在阅读完整故事后与我们分享你的看法。


年近六旬的李先生一直是一个勤奋工作的人。他为人诚实守信,努力维持着自己的家庭和生计。然而,不幸的是,一场严重的疾病袭击了他,让他不得不借款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李先生决定向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以便及时治疗病情。

李先生的儿子,小李,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他见到父亲的病情恶化,心情十分沉重,但他并没有放弃。小李决定协助父亲还清这笔贷款,不惜一切代价。他找到了工作,努力工作以赚取更多的钱来偿还贷款。


日复一日,小李拼命工作,将每一分钱都存进了还款账户,直到最后一分贷款也还清了。他为自己的坚持感到自豪,因为他知道这笔债务对他的父亲来说是一大负担,而他成功地将它解决了。

然而,命运总是充满戏剧性的转折。就在小李还清贷款的几个月后,李先生突然因一次突发事件去世了。这个消息对小李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他不仅失去了亲人,还不得不应对父亲去世后的种种事务,其中包括房产、财产等等。


李先生的去世引发了一个法律和伦理的争议:小李是否仍然需要承担他父亲的贷款债务?这个问题引发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不满和争议。一些家庭成员主张“人死债消”,认为李先生去世后,债务也应该随之消失。而另一些家庭成员坚持“父债子还”的原则,认为小李应该继续承担这笔债务,因为他在父亲生前已经偿还了所有的贷款。

情况变得复杂起来,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升级。小李感到非常困惑和压力巨大,他在法律和伦理之间摇摆不定。


这个故事激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有人认为,小李应该不再承担这笔债务,因为他已经付出了足够的努力来还清贷款。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小李应该继续偿还债务,以维护法律和合同的权威。

如果你置身于这个情境,你会如何决策?你认为贷款人去世后,债务应该“父债子还”还是“人死债消”?请分享你的看法。这个故事中的法律和伦理抉择,将会对我们思考个人责任和法律义务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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