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法院:网贷购物一时爽,超前消费需谨慎,下面是汨罗融媒体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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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胥扬)近年来,网络借贷发展迅速。相比传统的金融机构借款,网贷以其门槛低、申请简便、还款灵活的优势受到年轻人青睐,但网贷有风险,超前消费要谨慎。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便审理了一起涉及网络贷款的纠纷。
借款人许某与A公司以数据电文的方式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7000元,同时约定了利率及担保方式。借款到期后,许某仅偿还了3个月的借款,B公司作为担保方,向A公司代偿了全部剩余款项,B公司因许某未偿还代偿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某清偿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与B公司签订的《担保服务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许某未按约定还款,B公司依约履行了代偿义务后,向许某追偿。同时还要求许某承担B公司进行代偿的担保服务费和资金占用费,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网贷的利率较传统的金融机构贷款而言要高得多。不少人认为网络贷款利率太高,但只要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是可以支持的,这种认知是错误的。为了担保债权,网贷公司一般还会要求借款人与其择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及资金占用费,需要借款人付出更高的费用。因此,大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消费欲望,不要被超前消费的观念所迷惑而误入歧途。
一审:柳勤进
二审:游 岚
三审:张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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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李亚 通讯员 王丹)“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回报社会。”1月13日,汨罗市检察院对苏某某、方某、郭某3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相对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决定对苏某某3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对他们进行了法治教育,苏某某3人均表示忏悔。
2017年5月至2021年3月间,苏某某3人以给朋友帮忙等为由,通过“湖南鹦鹉汇”QQ群非法销售、收购金太阳鹦鹉2只,苏某某还通过百度贴吧购买小太阳鹦鹉2只。经湖南省野生动物专家鉴定,涉案鹦鹉为太阳锥尾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均系濒危野生动植种国际贸易公约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
苏某某3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案承办检察官遂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线索,该院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在诉前调查阶段,苏某某3人与汨罗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达成民事和解,自愿承担野生动物资源、生态环境损失费20000元,鉴定费5000元。
案发后,因3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等情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苏某某等3人作相对不起诉。考虑到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汨罗地区首例因买卖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入刑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普遍教育意义,遂报检察长决定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人员的意见。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侦查机关代表、拟不起诉人及所在村委、单位代表、辩护人参加了听证会并发表了意见。
“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推进阳光司法,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具体实践。”该案听证员代表李艳如说,“经听证,我们认为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对三人的量刑情节考虑全面、充分,检察机关对三人作不起诉处理恰当,既对三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惩罚,又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她呼吁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相关法律的宣传,通过扩大宣传达到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进而保护生态环境。
听证会还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对案件办理程序的合法性、实体处理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一审:刘嘉玉
二审:刘晓元
三审:杨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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