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提供助农贷款5000余万元 种植e贷助农行动为农户送去“及时雨”,下面是秦皇岛新闻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秦皇岛农户贷款政策
3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在昌黎县举办工行种植e贷助农行动,为农民抢抓农时引入金融助力,受到广大农民欢迎。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市农业农村局和工行组织的活动给我帮了大忙。”昌黎种植大户卢国新告诉记者,他一共承包了5000余亩地,但是春耕阶段缺少资金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今年,他决定从工行贷款100万元。一是贷款利息低,正好赶上优惠期,利率才2.99%,随借随还,用多少提多少,不提款不花利息,大大降低了农户的贷款成本。二是贷款手续也很简单,只需要提供租地合同和资金流水,凭借个人信用就能贷款。三是放款非常迅速,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加班加点审批贷款业务,提交资料后仅用3天便给他放了款。
据了解,市农业农村局和工行秦皇岛分行举办此次活动是为了服务广大农户朋友,以便捷的服务解决他们的资金难题,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助力。作为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近年来,工商银行聚焦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重点领域,先后推出二十余项专属线上融资产品,以数字化手段助力城乡建设,持续提升涉农领域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涉农贷款余额已突破26亿元。种植e贷、农担贷等助农产品推出后,受到了市场和客户的广泛赞誉。今年种植e贷开办3个月以来,已累计为55户涉农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资金5000余万元,农作物品种覆盖了小麦、玉米、花生、红薯及各类水果蔬菜等二十余种,有效解决了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切实提升了三农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便捷度。
记者:王宁
编辑:李志财
责编:刘福庆
监审:王勍
2019年秦皇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调整内容涉及第二次购房提取及贷款政策、单缴职工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
关于调整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
为发挥好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消费,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及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异地购房及异地贷款提取政策。职工或其配偶在本市以外的非户籍地或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的,不再办理提取业务。
二、调整第二次购房提取及贷款政策。职工或其配偶第二次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再办理该套房屋的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职工或其配偶第二次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已办理该套房屋的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不再受理该套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调整单缴职工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调整为40万。
四、调整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房龄认定年限。住房公积金存量房(二手房)贷款的房龄由不超过20年调整为不超过25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
五、对失信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进行限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贷款信息记录,借款人及配偶被认定为信用不良的,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具体认定标准为:1.申请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含)内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及以上逾期记录。2.《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呆账、坏账记录的。3.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失信对象的。
以上政策自2019年11月18日起执行。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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