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衢州出台鼓励无偿献血八项政策,下面是浙江日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贷款上限衢州
潮新闻 记者 于山
6月13日上午,衢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衢州市鼓励无偿献血若干政策措施》,在衢州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可享受意外险,免费游公园、旅游风景区,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公交,优惠停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8项政策。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献血者的关爱和保障,更好地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让无偿献血者受尊敬、有荣光、得实惠,衢州市卫健委对现有零散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学习借鉴外省外市在无偿献血上的一些关爱政策,结合衢州市实际,反复研究,并征求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形成《衢州市鼓励无偿献血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从“惠民生、暖人心、重关爱”角度出发,提出八条举措。主要内容是:
一、在衢州市域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的献血者,可按规定享受无偿献血意外险保障。在衢州市域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的献血者(包含献血前检测或穿刺后血液采集未成功的献血者),可按规定享受标准不低于5元/人/年次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起始时间以献血者健康征询表上献血记录时间为准,终止时间为之后的180天。
二、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在衢州市域范围内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和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可按规定凭居民服务“一卡通”享受景区门票、门诊诊查费和城市公交车票直免。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以下简称“三免”)。
在衢州,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可通过“浙里办”中居民服务“一卡通”内“无偿献血”专栏实现享受“三免”政策。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未完成前按原有途径享受“三免”,其中景区门票减免通过“衢州文旅”微信公众号入口完成,公交车票减免通过“衢州行APP”完成,医院门诊诊查费挂号时直免。
三、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可按规定享受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共收费停车场及城市收费道路停车优惠。
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车辆未欠缴停车费的,其本人名下的一辆私家车可分阶段享受市城投管辖范围内政府公共收费停车场及城市收费道路停车优惠。第一阶段(2023年9月前),即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停车券优惠功能重新开发前,享受停车包月费用88折优惠;第二阶段(2023年9月后),即市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停车券优惠功能完成开发后,享受每次停车费用88折优惠或停车包月费用88折优惠(以上优惠措施不能与其它停车优惠同时享受)。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四、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在本市域范围内可按规定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本市域范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规定提高本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提高后的公积金贷款额不能超过贷款政策规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在衢州市公积金中心办理窗口自动比对数据成功,可享受此项政策。
五、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符合本市域范围内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配租及租金9折优惠。
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符合本市域范围内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由本人携带《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租金9折优惠的申请,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申请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优惠政策兑现手续。承租期限内每套公租房限申请享受一次,同一保障家庭有多人持《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不叠加享受。
六、纳入衢州统计名库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经评估本人及其配偶符合入住本市域范围内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住并享受床位费8.5折优惠。
七、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非衢籍献血者,其子女在衢州市域范围内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根据衢州市居住证积分规则,可提供入学便利。
八、荣获“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的献血者,可按规定享受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荣获“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的献血者,可按规定到本市域范围内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享受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每人每次体检费用标准为1400元。完成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将体检发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衢州市中心血站,市中心血站做好审核及结算工作。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衢州市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相关条款由对口实施部门负责解释。
1.记者提问:据了解,衢州市系统集成地提出鼓励无偿献血的关爱措施,在全省乃至全国属于创新。能介绍下出台《衢州市鼓励无偿献血若干政策措施》的相关背景情况吗?
衢州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吴世泉回答:感谢记者的提问。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三年多的新冠疫情,让我们对生命、对健康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目前,全世界尚不能制造或人工合成血液,血液既是抢救生命的稀缺资源,更是国家发展战略资源。生命不可重来,但血液可以再生。
过去的一年,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我市仍有3万多人次参与无偿献血,采血量、临床用血量双双创历史新高,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突发事件和临床急救用血,其中,采集全血总量、血小板总量较上年同比增长,但临床用红细胞总量、临床用血小板总量需求的增长幅度均高于采血量的增幅,即血液采集供应还不能完全满足临床急救需求,血液保障还存在季节性、结构性偏型等紧平衡状态,尤其是随着人口老龄化、慢病年轻化等趋势的发展,适宜献血的人群逐步减少,血液保障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政策措施》从“惠民生、暖人心、重关爱”角度出发,在全省乃至全国系统集成提出八条关爱措施,对助兴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公共服务“桥头堡”、助力“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记者提问:只要献过血就可以享受这些政策吗?无偿献血发的献血证能直接用吗?
衢州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吴世泉回答:感谢记者的提问。这八条政策,针对不同层次献血量的献血对象,无偿献血发的献血证不能直接使用。第一条举措的享受群体,只要在衢州市域范围内参与过无偿献血活动的献血者均可享受,由血站统一提供参保名单。第二至第七条举措的享受对象,为取得《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取得需要在省内献血量达到一定的要求。第八条举措,需荣获“衢州市无偿献血香樟奖”的献血者方可享受。
3.记者提问:社会上有不少人对献血还心存顾虑,担心献血会影响身体健康,请问这种担心有必要吗?
衢州市中心血站党支部委员、制备供应科科长郑青青回答:感谢记者的提问。正常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左右。一个50公斤体重的人,约有血液4000毫升,而真正参与循环的血量只占全身血液的70%—80%,其余的则贮存在肝、脾等“人体血库”内,当人体出现少量失血时,贮存在“人体血库”中的血液,便会立即释放出来,随时予以补充。 血液中的红细胞生命期约120天,白细胞约7—14天,血小板约7—9天,即使不献血,人体内的血细胞每时每刻也会衰老死亡。献血200毫升至400毫升,仅占全身血量的5%至10%,而且献血后能刺激人体造血功能,使之旺盛地造血,不会影响身体健康。
按照《献血法》的要求,献血者在献血时血站会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保符合要求的献血者才能捐献血液,保障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所以说,健康公民按照《献血法》的要求参加献血,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同时因为参加献血而保持着健康生活习惯,反而有利于健康。
我们呼吁,更多符合条件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者队伍,为社会奉献爱心,用爱心点燃生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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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在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认知度、提升职工群众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知晓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贷款惠民小知识”住房公积金专题知识普及宣传,助力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积极作用。
问: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40万元/户。
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户。
问:住房公积金额度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12倍。其中:①缴存账户余额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包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其他资金、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金额。②保底贷款额度按15万元/户计算。保底贷款额度需要满足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测算的要求。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购买新建住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超过24个月(含);购买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2个月以内(不含12个月);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明后,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均不超过3个月(含);
3.购房首付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商品房(限价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二手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名下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经济适用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
4.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如何认定?
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计算: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该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中的贷款记录;2.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3.面谈面签记录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依据。
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范围,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曾经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记录。
问:哪些情形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贷款政策?
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3.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问:现行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几年?
购房贷款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有哪些要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中:父母和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必须是贷款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2.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并承担连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任。
问:还款方式中的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其中一种,从利率上看两种方式都是一样的。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是不变的,即每个月还款额都是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偿还贷款的本金是一样的,利息则是逐月递减。前者还款压力小,但总的利息支出多;后者还款初期压力较大,因前期需偿还的本金较多,故总利息相对前者少一些。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可自行选择一种还款方式,但借款合同签订后不能再更改。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与提前全部还款。
办理条件: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情况;2.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金额应在万元以上;3.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还款途径:1.线上渠道:借款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渠道申请办理提前还贷业务;2.线下渠道: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扣款银行账户(存足提前还款本息额)到原委贷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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